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李扬)9月4日下午,我市召开市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部署,扎实贯彻落实《蚌埠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确保2017年底前全面推行河长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于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长、市级总河长王诚主持会议,市领导郑东涛、胡启望、秦仲鑫出席会议。
于勇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完善治水体系、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多次发表重要论述。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蚌埠建设的要求,是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高度,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河长制在我市落地生根,努力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
于勇强调,要聚焦聚力,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重点工作,围绕淮河干流蚌埠段、怀洪新河干流蚌埠段、北淝河下游、龙子湖、天河、迎河、“一湖四河”上下游、左右岸,全力攻坚克难,做到生产生活生态统筹、水域水量水质并重、预防保护治理并抓,全面完成河长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要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坚持节水优先,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确保我市河湖功能持续发挥、资源永续利用。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逐步将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确保河湖岸线开发利用科学有序、高效生态,发挥好应有的作用。要加强水污染防治,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通过制定市、县(区)主要河湖“一河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河湖污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全力保障水生态安全。要加强水环境治理,必须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完善饮用水源建设,加强备用水源保护,改善我市人居水环境,实现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的工作目标。要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协同推进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水域占用补偿等工作力度,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
于勇强调,要落实责任,形成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强大合力。总河长和副总河长要切实担负起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责任,当好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各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主动加强工作对接,服从调度,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要严格考核问责,制定任务、责任清单,全力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方面展现新作为,让我市河流湖泊更洁净、更健康、更美丽,为加快建设“两个中心”、实现“两个全面”提供支撑。
王诚要求,要切实提升思想站位,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省政府要求上来,全力投入到这场生态保护、绿色转型的治水攻坚战。要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在完善制度、构建体系上持续发力,打破条块限制,实现“一龙治水”,保障主要河湖治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岸线管理等重点工作收到实效。要着力压实岗位责任,将河长制落实到岗位、到人头,以极端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扎扎实实地履行好岗位职责,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工作步骤,将重点任务分解到月份,一周一分析调度、一月一督查推进,同步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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