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共同制定的2015年度重点民主协商计划安排,市政协组织调研组于2月至6月,围绕“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建设美好生态家园”专题开展调研,形成《关于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6月25日,市政协召开十三届十四次常委会议暨资政会,听取调研组的情况汇报,进行了专题议政。
会议充分肯定调研组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及其调研成果。会议认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市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完成了省下达的控制指标。但目前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措施不落实,产业、能源结构调整不到位,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不明显,餐饮油烟顽疾治理不彻底,外源性空气污染防治未能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等。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突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防治理念
1.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机构,加强顶层设计,从建设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高度,以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要求为基础性约束指标,编制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扎实有序推进防治工作。
2.加强空气污染成因分析和防治措施研究,建立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数据库,启动城市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对大气污染点源实行清单销号管理。
3.加强环境执法体系建设,强化依法监管,建立网格化执法监管模式,推动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坚持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形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4.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严肃查处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追究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行为。
5.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体系,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管理动态考评和党政干部年度考核等,不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机制,加强督查考核,严明奖惩措施。
6.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引导公众做好防护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7.尽快编制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规划并付诸实施,全面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快退市入园步伐,将园区集中供热列入重点企业的搬迁工作方案;深入研究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环保低碳生产的激励及约束政策,严格产业准入,大力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服务业、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制定优惠政策,试点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生物质成型燃料,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培育一批节能和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8.加大建筑扬尘管控。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围挡全封闭,施工道路全硬化,拆除工程全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全冲洗,沙土、物料全覆盖,暂不开发的空地全绿化“六个百分百”,切实实现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对于野蛮施工造成大气污染的企业,纳入诚信档案并依法列入项目招投标诚信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9.加强城市移动污染源治理。组织开展对以传统能源为主的机动车增长量和城市环境容量控制的可行性研究;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智能交通;建立完善市区自行车道路交通系统,试点城市步行和智能自行车租赁系统;加快出台黄标车淘汰奖补方案,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在三年内淘汰全市黄标车;在公交、环卫、执法、渣土运输等行业率先推广双燃料或纯电动环保车辆;提升油品质量,保障高质量成品油供应。
10.重视身边污染源治理。在午秋季节严禁秸秆焚烧的同时,千方百计实现秸秆还田和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适时出台烟花爆竹在城区禁放、限放的相关措施;大力倡导文明祭祀,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加大对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管理,加大对国省道、县乡道路以及码头堆场、内河航船扬尘及燃油排放污染管控;坚决依法取缔非法盗采矿山资源的违法行为,强力严控矿山开采扬尘污染;加大对现有餐饮服务项目的综合整治力度,对新建的餐饮项目实施源头控制,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和单位食堂按照规范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11.开展城市生态风道建设。深入分析我市自然气候和风向特点,科学规划城市用地布局和路网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对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面宽以及街道布局等提出一定的控制要求,为城市留出一定的绿色开敞空间,营造通风良好、绿色健康的城市微气候环境。
12.完善城市森林生态和湿地生态系统。把城市园林绿化和湿地保护纳入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生态(山体)修复等工程的重要内容;在旧城区、棚户区改造中预留公共游园建设用地;将园林绿地系统建设逐步延伸至乡镇,实现绿化全覆盖。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动员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
13.以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大气污染防控知识,增强公众监督防范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14.推进信息公开,定期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公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以及各县区空气环境质量排名和各县区大气污染重点治理项目审批及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15.完善大气环境防治举报、受理和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对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
16.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从“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环保特约监督员,对大气污染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监督,曝光污染源头和违法排污单位,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自觉承担治污责任。
17.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低碳生产、低碳生活、低碳出行、低碳办公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18.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沟通协作,推进区域性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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