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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意见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2020年10月29日 10阅读 来源:阜阳日报 2020/8/17

今年,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和冲击,给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为切实做好贫困地区灾后恢复重建和受灾贫困群众救助帮扶工作,近日,我市印发《关于着力解决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明确,重点实施就业帮扶、产业帮扶等6个方面24项措施,确保受灾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全面保障、“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就业享补助——稳定吸纳行蓄洪区贫困户及边缘户劳动力就业,按每人2000元标准补贴

就业是民生之本。聚力就业帮扶,我市强化就业服务、创新就业政策、开展技能培训、兜牢就业底线,鼓励自主创业,切实拓宽贫困地区灾后稳定增收渠道。

其中,就业政策方面,根据成功转移就业贫困户及边缘户劳动力人数,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补助。对灾后继续到县外市内、市外省内、省外务工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分别按照每人100元、3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沿淮行蓄洪区周边未受灾情影响的扶贫车间、扶贫基地及各类企业吸纳沿淮行蓄洪区贫困户及边缘户劳动力就业,稳定2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汛期仍坚持到扶贫车间、扶贫基地正常工作,以及经帮扶前往沿淮行蓄洪区外工作且无法正常回家居住的贫困劳动力,每天给予20元交通补助和30元误餐补助。

技能培训方面,我市依托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沿淮行蓄洪区接受全日制技工教育的贫困户家庭子女,及时兑现3000元生活、交通补助,2000元国家助学金及3000元家庭补助等扶持政策,在此基础上由所在学校对每生再补贴2000元生活费。

兜牢底线方面,开发一批巡堤值守、治安维护、卫生防疫、临时居所建设等扶贫公益性岗位,确保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沿淮行蓄洪区贫困户及边缘户劳动力全员就业、动态清零。

受损有补偿——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因灾损失,在蓄滞洪补偿、农业保险赔付后,县级可安排资金补齐差额

为切实降低行蓄洪区因灾受损影响,我市实施加快恢复生产、落实扶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促进消费扶贫等一系列帮扶措施。

在扶持政策方面,我市明确,对沿淮行蓄洪区内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因灾损失,在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农业保险赔付后仍有差额的,县级可安排扶贫资金予以补齐。对已实施自种自养项目的贫困户,因灾受损或绝收无法通过验收的,核准后继续给予奖补。对灾后实施自种自养项目的贫困户,参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政策,奖补标准提高20%。对沿淮行蓄洪区带贫农业经营主体租用国有、集体厂房等设施设备的,减免租金至今年12月。

在金融支持方面,加快落实保险理赔措施,做到“应赔尽赔快赔”。鼓励保险机构加快推出保费低廉、保单通俗、防返贫促振兴的保险产品,创新推广“深贫保”“防贫保”等保险扶贫产品,推进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保险增品扩面,进一步降低费率,提高保障程度,损失核定按上限执行。

在消费扶贫方面,9月30日前,逐村逐户摸排贫困户特别是受灾贫困户家庭生产的农副产品,千方百计帮助受灾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拓展销售渠道。动员更多预算单位参与扶贫产品采购。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电商企业等帮助收购销售沿淮行蓄洪区贫困户自产农产品,对收购灾区贫困户自产农产品(粮食除外)达到2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收购额给予10%的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发展给奖励——行蓄洪区贫困户开展网销,最高可获奖补10万元

发展产业是脱贫的根本之策,聚焦促进沿淮行蓄洪区创业、发展等,我市也明确了一系列奖励政策。

鼓励创业方面,对沿淮行蓄洪区贫困劳动力创办企业注册成功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1万元创业奖励。为创业者提供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政府贴息贷款。建设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或“接您回家”创业园区,获批后按120万元标准予以资金支持。

鼓励沿淮行蓄洪区灾后发展电子商务,支持贫困群众创办网店,对开展网销的贫困户按照实际发单量给予每单1元的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此外,我市还明确,聚力救助帮扶,完善低保帮扶机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引导多方参与救助;聚力“三保障一安全”,加强义务教育、灾区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活;聚力灾后重建,加强水毁公路设施、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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