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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现代服务业迎来发展新机遇

2020年10月29日 10阅读 来源:阜阳日报 2017/4/19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双轮驱动”战略,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我市近日出台《阜阳市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设立“阜阳市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对金融保险业、物流业、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业、健康服务业等在本市区域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和外经贸企业、组织及个人给予政策资金扶持。

在扶持政策方面,《政策》提出,支持金融保险业发展。对在我市注册并备案,基金管理规模在1亿元以上(其中,基金首期到位市外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基金管理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且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的基金管理机构(不含各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我市企业项目,每年按该项目实现利润的2%予以奖补。对经营一年以上的基金管理机构购置的办公用房,按购房价格的1.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连续3年按房屋租金的30%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我市投资达到基金规模50%的,按照超出部分的1%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支持银行业发展。对新引进的银行机构,当年安排1亿元银行存款;购置的办公用房,按购房价格的1.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连续两年按房屋租金的15%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自营业年度起两年内,给予高管人员(限名额)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奖励。

在支持物流业发展方面,《政策》提出,对新注册成立的物流公司,前三年分别按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00%、80%、50%比例等额奖补。对企业投资500万元以上新建物流信息平台的,按项目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新晋升国家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补。对企业投资25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费用)、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物流园区、道路运输站场、港口码头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竣工经审核确认后按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电商发展将迎来又一个春天。《政策》明确,对新获得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或示范企业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得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或示范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得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或示范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实际使用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入驻电子商务企业超过20家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或电子商务楼宇),线上年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的地方特色馆(或产业带)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线上年销售额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且增幅达到20%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补。

《政策》还提出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支持物流配送布点。对利用社区便利店等销售门店开设“网订店取”点100个以上,或在社区、学校、商务区布设“公共智能自助提货柜”10个以上的物流配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支持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对新建符合规范要求的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支持特色街区建设。对建设改造并认定为省级特色商业街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为规范物业服务业发展,对获得省级、国家级优秀物业服务社区(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新晋升二级、一级资质的阜阳市物业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

此外,在支持中介服务业、旅游业、健康服务业、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高端服务业、多式联运、实施外贸引导等方面,《政策》也明确提出给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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