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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督察情况

2020年10月29日 10阅读 来源:阜阳日报 2017/2/15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6年10月9日至11月1日,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督察组于2017年2月14日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组长王福宏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李平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孙正东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林红,市领导胡明莹、李志伟、卢仕仁、陈军、阮永兴、李光、王玉峰、王朝晖、刘树生、张肖等出席会议。

督察认为,阜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生态立市、绿色崛起”为统领,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和大气、水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泉河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阜阳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主任的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出台《阜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将环境保护纳入年度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县市区政府实行“一票否决”,对市直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设置一定分值。先后颁布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地下水保护条例》。先后制定出台《生态强市建设2013-2016年行动计划》《阜阳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阜阳市河长和断面长制实施方案》。连续两年围绕水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开展专题调研和协商。

阜阳市积极推进“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大力实施“颍淮蓝天”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深入实施“五水同治”。在经济保持高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阜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此次督察工作,按照边督察边整改的要求,严肃查处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督察结束,共关停取缔非法企业8家,责令停产、整改55家,立案查处22家,实施处罚30.375万元。

督察指出,近年来阜阳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总体来看,阜阳市产业结构层次有待提升,环保历史欠账较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尚有不够及时的情况,存在薄弱环节。未出台阜阳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新《环保法》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施方案。城市管网建设等投入明显与水污染治理的需求不相适应,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推进力度不够,环保队伍建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

二是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偏高,区域水环境质量未得到有效改善。2016年1-9月份,阜阳市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下降为中度污染,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0%,较上年同期上升6.7个百分点,水质出现恶化趋势。

三是地下水超采问题严重,节水成效不明显。阜阳市已形成以城区为中心超过1200平方公里的漏斗区,地面沉降范围达650平方公里,且仍在继续。2015年,阜阳市万元GDP用水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5.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6.2%。节水措施上仍存在阜阳市已建成5万吨中水回用项目,至今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等问题。

四是大气污染出现反弹。2015年,阜阳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8.8%,2016年1-9月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4.1个百分点,PM10浓度较上年同期上升10%,PM2.5浓度较上年同期上升17%,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上升2.4%。扬尘污染治理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

五是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存在安全隐患。阜阳市每天产生的垃圾量约7000吨,而全市垃圾总日处理能力为3616吨,处理能力存在巨大缺口。阜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负荷也已远远超出处理能力。

六是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群众信访投诉较多。抽查发现,阜阳市部分建设项目仍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问题。部分园区、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不力。近年来,环境信访投诉案件数量居多,且积案和越级信访比例较高。

七是环境执法能力较弱,执法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经抽查发现,阜阳市各县(市)区在基层执法中明显存在力度偏弱和不到位的问题,部分案件仍存在查而不处、处而不罚、罚不到位的问题。

督察要求,阜阳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建立体现绿色发展导向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环境保护、生态效益、资源消耗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强化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意识。切实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黑臭水体治理、阜南太和等垃圾填埋场整改、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及禁养区内搬迁关闭、医疗废物(水)收集处置、肖口再生铅冶炼企业整治、煤矸石利用与砖瓦窑厂整治、港口码头(物料堆场)扬尘及污水治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和问题整改、农村环境及颍上县粉丝加工作坊整治等11个重点问题整改。要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着力完善责任机制、发现机制、治理机制、监管机制和问责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阜阳市委、市政府应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将按有关规定向阜阳市委、市政府进行移交。

李平在讲话时说,这次省委、省政府对阜阳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对阜阳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督察组的督察反馈意见内涵丰富,不仅客观评价了阜阳环保工作的成效和经验,精准指出了全市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科学明确了全市环保工作的努力方向,更明确提出了整改工作的责任要求,对阜阳进一步做好环保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督察意见在阜阳落地生根。

李平指出,督察反馈意见不仅是进一步做好阜阳环保工作的良方,也是下一步我市进行有关决策的重要依据。我们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拿出对策、抓紧落实,真正把反馈意见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促进阜阳环保工作取得全面进步。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在加强领导抓整改、实施清单抓整改、坚持标准抓整改、规定时限抓整改、明确责任抓整改等方面发力,切实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要用好督察成果,通过深度分析查找问题症结、举一反三综合运用、以点带面综合运用等,不断寻找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手段,有效推动阜阳生态环保工作上台阶。

就下一步工作,李平强调,要在强化环保意识上下功夫,通过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落实责任制等,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不足的问题,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重视度、基层群众的环保自觉性以及有关部门的执法坚定性。要在规划引领上下功夫,真正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项目建设与环保项目规划、建设、使用“三同步”。要在加强基层基础上下功夫,通过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河道、排污口等整治,全力打造碧水蓝天、宜居宜业的大美阜阳。要在加大资金投入和严格执法上下功夫,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抓环保工作不力的,绝不姑息迁就。

孙正东在主持会议时指出,督察组对我市的反馈意见,既是我市环保工作的一张“体检报告”,更是一份“责任清单”,将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指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本次会议精神,坚决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稳步好转。要认真抓好清单问题整改,通过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建立整改台账等,确保清单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要拓展提升督察成果运用,通过精心组织实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执法监管,努力以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全市环保工作有效提升;要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工作机制等,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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