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X340000201811110001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政府在慎城镇大武行政村用耕地、基本农田置换宅基地,把土地质量较好的耕地、基本农田变成建设用地,把带砖头瓦块、钢筋混凝土的宅基地变为耕地、基本农田,影响耕地质量和生态环境,损害村民利益。 | 颍上县 | 其他污染,土壤 | 2018年11月12日,颍上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国土局、慎城镇政府对慎城镇大武村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的大武村土地问题系2010年省政府同意实施的建设用地置换项目,共涉及三个批次的项目,分别为第六批次(省政府批复文号:皖政地置[2010]235号),同意征收被置换农民集体农用地27.3814公顷,农民集体建设用地6.472公顷;第十批次(省政府批复文号:皖政地置[2010]241号),同意征收被置换农民集体农用地24.4462公顷,农民集体建设用地8.8173公顷;第十一批次(省政府批复文号:皖政地置[2010]380号),同意征收被置换农民集体农用地26.2197公顷,农民集体建设用地1.5289公顷,上述三个批次置换项目已于2014年1月实施完毕。2018年11月13日,颍上县国土局对慎城镇大武村相关土地进行测量。经测量,颍上县慎城镇大武村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对老旧庄台进行拆迁复垦,对拆迁户进行集中安置。大武村合计复垦面积348.3479亩,安置区面积63.6883亩,依据慎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土地用途进行安置,项目只涉及农民集体农用地和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项目区内原拆迁的建筑垃圾就地进行深埋及废弃沟塘填平,并垫铺耕作层达到了耕种条件。 | 属实 | 2018年11月13日,颍上县农委对复垦后的土壤取样化验。经颍上县农委鉴定,复垦后的地块与周边耕地质量相当,已连续种植粮食作物5年,粮食产量与周边耕地收成相当。 | 无 |
2 | D340000201811110050 | 阜阳市太和县二郎镇田进义砖窑厂生产设备、来往运货卡车噪声扰民,扬尘污染严重。煤灰堆放在窑厂内,未防尘、防渗,污水污染附近农田。 | 太和县 | 大气,噪音,水 | 信访举报中的田进义砖窑厂实为太和县二郎乡浩强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2MA2MRJRE63(1-1),位于太和县二郎乡通达新村宫小桥村西,法定代表人田庆义。该公司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改建项目于2017年7月21日通过审批(太环行审[2017]113号,2018年3月份建成投产。2018年11月7日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竣工验收检测报告》(环科字20181107-01A号)显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数据均未超标。2018年11月5日,太和县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原料库场地内外硬化不彻底,粉粹车间未完全封闭,粘土未全部覆盖,脱硫塔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土地消纳,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产生噪声的设备未设置在封闭的车间内,车辆运输频繁产生噪音和扬尘扰民。2018年11月12日,太和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排入外环境。 | 属实 | 太和县环保局于2018年11月8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太环责改字[2018]21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对煤矸石粉库房、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封闭;对粘土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对运输车辆进出场进行冲洗,厂区内路面采取防扬尘措施保持清洁。太和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粉碎车间未完全封闭;粘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进行了立案(立案号:太环立[2018]40号),处罚程序正在履行中。该公司于2018年11月11日制定了《太和县二郎乡浩强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回头看”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确保2018年11月25日前整改完成。2018年11月12日,二郎镇人民政府现场检查发现,窑厂已停产,厂内所有沙土已覆盖,生产设备及厂房已密封,进出厂近500米的砖渣路每天进行洒水保洁。2018年11月13日,二郎镇人民政府现场检查时,厂区内需要硬化的地面正在实施硬化,并实施防渗漏措施。2018年11月13日,太和县经信委现场检查发现,该窑厂正在停产,正在对物料场进行封闭,进出车辆冲洗设备正常运转。2018年11月15日,太和县经信委现场检查:窑厂全部停产,正在整治场内环境,厂内道路硬化及防渗漏措施正在进行,物料通道已装好第一扇卷闸门。 | 无 |
3 | D340000201811110039 | 阜阳市界首市西城开发区(迅立达电梯公司西侧50米路北)的华晟环保公司,喷漆、电焊作业污染环境,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 界首市 | 大气 | 2018年11月12日,界首市环保局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安徽华晟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7日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82MA2RJOQUX1),位于西城产业园迅立达电梯公司西侧50米路北,法人曹云飞。该公司年产300台环保设备项目于2018年3月28日经发改委备案(编号2018-341282-35-03-006696),于2018年11月初生产设备进场,开始建设,目前在建,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未批先建。厂房内有冲床、车床、等离子切割机、平衡机、电焊机等设备,未建设配套治污设施。该公司距最近居民500米,建设中无喷漆、电焊行为。 | 属实 | 2018年11月12日,界首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界环监〔2018〕98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2018年11月12日,界首市环保委办公室向国网界首市供电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安徽华晟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高压断电的通知》(界环委办〔2018〕138号),要求对其采取高压断电措施。2018年11月13日,国网界首市供电公司对该公司采取了高压断电,并对其电表进行拆除。该公司现有地址为租赁厂房,截至2018年11月14日,该公司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已清空,现场已恢复原状。 | 无 |
4 | D340000201811110008 | 阜阳市阜南县柳沟镇袁郢村董庄塑料颗粒加工厂每天夜间生产,噪声、废气污染严重,废水直排河里。该厂10月31日起暂停生产。 | 阜南县 | 大气,噪音,水 | 经查,该厂全称为阜南县威鑫塑料加工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1225600323568),经营者张威,位于柳沟镇袁郢村董庄西南侧170米处,厂界南侧为陶子河,距最近居民点距离约150米(卫生防护距离100米)。该企业年产5500吨塑料颗粒生产项目于2017年10月通过阜南县环保局审批(南环行审[2017]64号),2018年8月委托安徽省中环检测有限公司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中环验字[2018]85号)并自主对水、气组织验收(自主验收意见中含噪声和固废验收内容)。2018年9月10日,该企业因“生产和经营活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在密闭性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环境违法行为被阜南县环保局立案查处(南环立〔2018〕87号),处以两万元罚款。2018年10月21日,阜南县环保局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运行,废水采取多级沉淀+厌氧+二级接触氧化进行处理后循环利用,噪声采取隔音等降噪措施,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喷淋+光氧催化工艺处理后经24米排气筒高空排放,但无组织废气收集不完全,阜南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监察通知书(南环监察〔2018〕278号),要求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2018年11月12日,阜南县环保局会同柳沟镇政府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车间内有异味,未发现生产废水直排水体现象。 | 属实 | 2018年11月12日,阜南县环保局要求该企业拟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整改期间由属地政府加强环境监管。 | 无 |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