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静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10月1日施行至今已经10年。今天,我们隆重开展《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活动,目的就是广泛宣传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复议法》在我市施行十年是开创性的十年。十年来,我市行政复议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开创了一个崭新的局面。全市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关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严行政,为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作出了重要贡献。
《行政复议法》在我市施行十年是有作为的十年。十年来,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00多件,其中市政府本级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63件,维持102件,撤销32件,调解结案46件,变更16件,不予受理32件,终止审查35件。行政复议的审理,纠正了一大批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效化解了一批土地、林地、土地承包、城市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争议,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行政复议法》在我市施行十年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十年。十年来,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关以个案为突破口,从实体、程序、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监督行政执法,并通过各种形式对行政执法提出监督意见。十年来,税收、国土资源、公安、工商、质监、药品监督等部门执法行为日趋规范,水平不断提高。
《行政复议法》在我市施行十年是服务发展的十年。十年来,行政复议机关受理了大量涉及招商引资、商贸发展方面案件。通过行政复议,在审理个案的同时,解决了一个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规范了市场行为,促进了行业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当然,我们清醒地看到,我市行政复议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行政复议审理水平不高,解决行政争议方法单一,全市行政复议机关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中心服务发展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做好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依法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对于推进依法行政、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体现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内在价值。行政复议作为解决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法律制度,必须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行政复议请求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利,把促进和改善民生落到实处,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构建和谐黄冈作出应有贡献。
始终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必须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主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绝不允许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或借口拒绝受理。完善当面申请和邮寄申请相关制度,积极尝试网上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开辟网上受理平台和设立行政复议电子信箱,为申请人提供尽可能多的申请渠道。
始终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市县两级政府要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加强行政复议人员的调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能力;不断改善工作条件,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将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列入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行政复议机构要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求真务实、严谨细致、清正廉洁作风。行政复议人员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和协调处理复杂问题能力。
行政复议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市行政复议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原则,勤勉务实,锐意进取,正确实施《行政复议法》,不断开创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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