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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拉开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

2020年11月18日 10阅读 来源:黄冈日报 2009/2/4

去年,市委、市政府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和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围绕黄冈市住房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要求,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为目标,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拉开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

2008年,市委、市政府在开展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住房保障工作力度。一是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就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目标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纳入本年度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二是在年初全市人代会上,市政府把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2008年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并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作为2008年政府八件实事之一,向社会予以公布。与此同时,所辖各县市也根据政府的要求,将这项工作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三是加快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市政府把廉租住房建设纳入了《黄冈市住房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08年黄冈市住房发展计划》,为了做好提标扩面工作,把住房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家庭扩展到低收入家庭,市政府出台了《黄冈市区2008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各县市也结合各自实际,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为我市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与此同时,市政府根据黄冈市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出了《黄冈市城区2008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决定由市区带头、各县、市一起联动,对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全面“扩面提标”。即保障对象由原来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一是提高了保障范围,市区由过去最低收入家庭扩展到低收入家庭,对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300元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补贴,二是提高了保障面积。由原来每人保障建筑面积10平方米,提高到12平方米,提高了2O%。三是提高了租金补贴标准。市城区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2.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每平方米4.5元,各县市也结合实际大幅度提高了租金补贴标准。

为了提高市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品质,项目建设小组特地聘请新加坡规划大师蔡家声为市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小区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廉租住房面积5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80平方米左右,提出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配套高水平的原则,建筑按全框架全现浇结构建设,市政府按照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不得高于1160元的标准进行限价招标,确定施工队伍。整个项目总占地面积95亩,可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11万平方米。第一朝工程4.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5000平方米廉租住房正在抓紧施工,政府承诺的给水、排水、用电等配套建设已全部完成,力争年内主体完工,可解决城区700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各县市也加大了工作力度,落实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红安县政府拿出116亩土地,集中兴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小区,总建筑面积达12万多平方米,项目已全面开展施工。罗田县结合企业破产改制,利用企业存量用地计划,建设经济适用房5万平方米,解决700户企业困难家庭住房问题。黄梅结合旧公房改造,新改廉租住房,在去年完成70多套廉租住房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又新建经济适用房3万平方米,廉租房6000平方米。浠水新建的1万平方米经济租用房小区已全面竣工,并全部销售给低收入家庭。

为了增加廉租房房源的筹集,我市在加大廉租住房建设的同时,还采取了改、购等多种形式筹集房源。“改”,主要是对原部分直管公房进行改造维修后作为廉租住房;“购”,就是收购有些行政单位和企业的房屋维修后,作为廉租住房的房源,投资少、见效快。武穴、麻城两市收购闲置房取得很好的效果。因为这些房源都在主城区,所以既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又方便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黄冈市区对中央补助资金除用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外。剩余资金将用于回购小户型的经济适用房作廉租住房,以扩大房源。

据悉,截止目前,经济适用房已开工建设15.5万平方米。1575套,近期即将开工11万平方米,1453套,廉租住房已开工建设3.29万平方米,632套,近期即将开工2.1万平方米,434套。(贺正文 徐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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