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3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珍惜土地资源是建设美丽家园的关键举措,也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义务和责任。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需要设施农业的发展,既要明确其特殊用地政策,又要严格规范用地管理,加强监测督查,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动真碰硬、重典问责。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坚定不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将良田沃土、绿色田园留给子孙后代。
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短缺是我国的土地国情,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节约集约用地是我们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土地利用的必然之举,严格保护耕地是我国资源禀赋的必然之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我们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举措,以最小的土地资源消耗助推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
问:全国“土地日”的由来?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什么?
答: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简称土地管理法)。为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土地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
今天是第30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问:我国在耕地保护方面的基本国策是什么?什么是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保护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第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18亿亩耕地是未来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依据地区内现有耕地资源的数量,综合考虑耕地需求状况与后备土地资源的供应能力,分析耕地资源的余缺状况,合理协调耕地数量满足人口对农作物需求的平衡状况。
我国耕地保护工作包括耕地数量保护和耕地质量保护两个方面。耕地保护管理的主要内容具体有:1、基本农田保护管理;2、耕地占补平衡管理;3、土地整理复垦管理;4、严格耕地保护执法。
问: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重点有哪些?
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指出: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应充分体现国家意志,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导,落实约束性指标,精准落地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生态、农业和城镇三类空间(简称“三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简称“三线”),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原则,对全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允许规划适当留白,为子孙后代留下空间。规划成果审批后,作为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基本依据。各市(州)可因地制宜,以一个或几个乡镇为单元确定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范围,由县级政府组织编制,也可将市县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编制。
问:什么是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什么是闲置土地?
答: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前将土地整理成权属清晰、界址准确、土地使用各项控制指标明确的宗地,在土地出让公告时一次性告知竞买人。竞买人参与竞买土地即是承诺接受并执行出让公告中的各项条件,按照约定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申请验收并接受监督检查。简单来讲就是工业项目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问: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是针对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综合性问题,以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通过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多措并举,用“内涵综合、目标综合、手段综合、效益综合”的综合性整治手段,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的国土综合整治活动。
整治内容包括乡村国土空间治理、农用地整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乡村国土绿化美化等。
问:第三次国土调查的工作内容、目标是什么?
答:定期开展土地调查是我国一项重要法定制度。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称“三调”)工作于2017年启动,预计2020年底完成,是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摸清我国自然资源基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调”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国土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问:新《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地程序方面做了哪些新规定?
答:2019年修改的新《土地管理法》从充分保护被征地农民参与权、监督权和话语权等方面,对土地征收程序进行了重大改革,由征地批后“两公告一登记”修改为征地批前的“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和协议”。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在申请征收土地前,县级人民政府首先要完成以下工作:1、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要至少公告三十日。2、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3、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问:新《土地管理法》对征地补偿方面做了哪些完善?
答:在征地补偿方面,新《土地管理法》作出了重大调整,并在以下五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首次明确了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二是改变了按原用途和年产值倍数法来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做法,实行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三是增加了征地补偿的内容,在原来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四是明确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和原则,新《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五是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使用和落实等内容,新《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问: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哪些?遇到地质灾害如何避险?
答:我市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崩塌是指陡峭斜坡的岩石或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发生崩落、滚动的现象或者过程。滑坡(也称走山)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泥石流是指山区沟谷或山地斜坡面上,由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介于夹沙水流和滑坡之间的土、水、气混合流。泥石流大多伴随山区洪水而发生。它与一般洪水的区别是洪流中含有足够量的泥沙石等固体碎屑物,其体积含量最少为15%,最高可达80%左右,因此比洪水更具有破坏力。
崩塌、滑坡应采取的紧急措施是:躲避泥石流不应顺沟向下游跑,应向沟岸两侧高处跑,且不要停留在凹坡处。躲避滑坡应尽快跑出房屋,不应顺沟向下或向上游跑,应向滑坡两侧跑,并跑到滑坡体外。
问:绿色矿山遴选的评价指标是什么?
答:绿色矿山遴选的先决条件:一是《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证照合法有效;二是近3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三是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四是矿山正常运营,且剩余储量可采年限不少于3年;五是矿区范围未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
评价指标包括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智能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6项一级指标以及24项二级指标、100项三级指标,采取计分办法,总分1000分。原则上,得分低于800分的矿山企业不能参与绿色矿山遴选,各省(区、市)自然资源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综合要求不降低前提下,适当对“达标线”进行调整。其中,一级指标得分原则上不能低于该级指标总分值的75%。
问:市区用地规划综合行政审批业务受理范围是什么?简化了哪些审批流程?
答:综合行政审批业务受理范围是承担市区项目用地需求保障(含各县市区的用地报批审查)和项目工程规划建设许可、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审批;市区报建项目的受理以及涉及的相关费用的收缴、发证及审批资料归档;政务服务“一张网”、电子证照库建设。
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了规划红线和宗地图合并、规划条件和供应方案融合、用地批准通知书和用地规划许可合并办理、供地审查三个环节合并、用地测量和规划测量合并为一次性测量等5个方面优化。工业项目报建方案在出具地块号规划条件后提前介入审查。
问:市区商品房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
答:购买商品房分两种情形:一种是贷款买房,一种是全款买房。个人办理过户时,首先需要确认好开发商已办理好首次登记。
贷款买房办理提供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一窗联办);
2.《不动产首次登记证明单》或《房屋权属证明单》(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原件);
4.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宗地图、房产分户图(原件、复印件2份);
注:以上材料可向开发商联系提供
6.共有产权人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7.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委托书(原件、银行盖章);
8.棚改拆迁还房还需提供政府拆迁公告文件及安置补偿协议、原不动产权证(要求主体一致、原件及复印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全款买房办理提供材料:除上面第7项材料不提供,其余全部提供。
黄冈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已上线,申请人(法人或自然人)可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和鄂汇办APP,登陆不动产登记专区,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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