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向污染宣战的决策部署为抓手,开展以饮用水水源保护、空气质量改善、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主题的三大行动,向环境污染宣战,目前已取得了实质性效果。
相对于环境急剧恶化地区,我市环境有相对优势,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据2013年环境统计数据显示,全市75%的湖泊、水库水域未达到功能类别要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国家二级标准下降为国家三级标准,优良天数一年减少53天。城区“灰霾”天气不断出现,山区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等正在侵蚀农村,环境污染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
市环保部门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转发《湖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行动实施方案》、《湖北省空气质量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和《湖北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行动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向污染宣战”视频会议,市长陈安丽专题作了部署安排。会后,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向污染宣战,共同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
针对当前存在的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问题,我市采取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各个击破的措施,把三大行动落到实处。在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行动方面,全面摸清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如服务人口、取水规模、水质监测和水质状况,水源保护区的界碑、界桩、宣传警示牌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在此基础上,全覆盖排查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安全隐患。加强对可能影响饮水安全的医药、化工、造纸、冶炼、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等重点行业以及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涵闸等重点领域污染源的风险排查和监管,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风险源名录,对相关风险排查情况向社会公布,从源头控制安全隐患。
与此同时,我市全方位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通过规范化整治,对未划定保护区的水源地尽快划定保护区,并在保护区设置明显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标牌,一级保护区设置相关的围网、围栏等隔离设施。对保护区的违章建筑和排污口进行排查登记,坚决关闭和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及取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源水体的活动。对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制定计划,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对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污染源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达标的予以关闭。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违章建筑整改情况向社会通报,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全过程实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开展重点流域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及考核,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在开展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方面,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制定实施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并在今年10月底前制定并印发实施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各县市区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同时深入推进工业领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切实加强建筑领域的扬尘管控,扎实抓好交通领域机动车的污染防治,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点抓好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园区集中供热、清洁能源使用、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秸杆禁烧等工作。加强灰霾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在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行动方面,我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按“十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开展清水执法行动、治霾专项执法检查和未批先建项目清理行动。
在此基础上,我市同时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大力加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二是大力加强现场监管和铁腕执法;三是大力加强环境热潮信息公开;四是大力加强环境执法责任追究;五是大力加强舆论监督。目前,全市上下正在聚力向污染宣战,努力让广大市民呼吸清新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胡海山 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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