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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检察职能 当好发展护航员

2020年11月03日 10阅读 来源:恩施日报 2018/3/16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既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题中之义,也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恩施州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围绕中心,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推进服务非公企业专项法律监督,着力营造法治化市场营商环境;深化与全州9 个工业园区92家非公企业的检企联系制度,为企业发展提供“订单式”司法解决方案和有针对性检察服务措施。

2017年,恩施州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52件66人,起诉57件102人,批捕侵害企业权利、危害企业生产经营刑事犯罪6人、起诉9人。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侵犯企业权利职务犯罪15人。

党的十九大以来,从中央到省、州,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振兴实体经济,成为新时代强音。今年初,州委做出打造四大产业集群,加快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的重大决定,吹响了全州特色开发、绿色发展的集结号。

今年以来,州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保护产业发展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出“八项措施”,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更好地为恩施加快发展,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提供司法保障。

建立涉企专案制度,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更加注重特色产业产权司法保护。探索建立涉及企业犯罪专案制度,实行首访负责制,即第一个接待或受理相关当事人或相关案件的承办人将案件负责到底的制度,并成立专案组,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做到涉企案件法律监督一站式解决。专案组办案中严格把握涉及特色产业产权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标准,区分特色产业发展中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特色产业融资中正当投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相关企业兼并重组中的产权股权纠纷和恶意侵占的界限,执行政策谋发展的偏差和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坚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坚决贯彻法无禁止即自由、罪刑法定和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避免客观归罪和主观定罪。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慎重使用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强制性措施,严谨干预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对特色产业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发展的损害及影响。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更加注重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保驾护航。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平等保护市场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投资者、管理者、从业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部署,严厉打击对相关市场主体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寻衅滋事等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盗窃、抢劫、诈骗各类市场主体财物及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非法拘禁等犯罪;依法打击盗取商业秘密、损害商业信誉、商业贿赂、金融诈骗等破坏公平市场营商环境的犯罪。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招商引资过程中吃拿卡要、行贿受贿、失职渎职等行为。在适用法律过程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升审查批捕、起诉工作质量。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注重保护涉案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经济案件中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等妨碍市场主体平等保护的问题,加大对有案不立、立案不查、不该立乱立等司法不公行为的监督力度,坚决纠正侦查过程中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和技术侦查、违规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侦查违法行为。对于被逮捕的相关投资者、经营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用好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对不起诉等措施。加强对经济案件的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监督判决、裁定中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案件,大胆提出抗诉。加强对法院执行的监督力度,对应执行不执行、不应执行而执行和非法处置案外财产等情形,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在监督中做到快受理、快立案、快办理、快结案,最大限度地减少相关企业诉累。

以公益诉讼为抓手,优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形成特色产业的多层次保护格局。针对破坏产业建设和服务发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维护被民事、行政违法行为侵害的相关特色产业中的社会公共利益,纠正行政行为对相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侵害,夯实加快绿色发展基础。加大对企业经营纠纷、产权纠纷、借贷纠纷等诉讼案件的法律监督,规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受理和审查程序,畅通申请监督渠道。积极通过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审判监督,保障涉案企业和相关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对执行活动监督,对错误采取执行措施、错误处置标的物、错误追加被执行人的,以及虚假诉讼案件,加大监督力度。

加大对产业建设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更加注重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方面的犯罪预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办理的相关案件和典型案例,包括监察委员会移送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和提起抗诉阶段,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对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详细说明。同时在办案中分析发案原因、管理漏洞,提出具体检察建议,帮助相关企业和项目管理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促进提高规范发展、抵御风险的能力。综合运用检察纸质媒体和网络媒体进行案件发布和法治宣传,在法律文书中加强释法说理,依法坚持检务公开,及时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涉企案件在网上公开,同时注意保护商业秘密和杜绝不良影响。注重整合宣传力量,通过各种形式讲述专项工作中的检察故事,唱响检察主旋律。在控申接待中加强解释说明,化解涉企信访矛盾,坚持“诉求合理合法的解决到位、不合法不合理的解释到位、确有困难的司法救助到位”,为特色产业发展主体和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有效服务。

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更加注重服务绿色发展。认真总结去年该项工作经验,在打好工作“组合拳”、唱好保护“地方戏”、谱好修复“协作曲”的基础上,融入保护发展的基因。把保护资源与有效开发利用结合起来,把生态综合治理与特色化供给结合起来,把打击非法侵占农用地林地与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保障用地结合起来,把开展生态修复补偿与绿色引领发展结合起来。在保护与促进中找到工作平衡点,探索服务绿色GDP增长的可行办法,更好更深入地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打好知识产权保护攻坚战,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行动,更加注重服务硒食品精深加工和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立足保护我州硒资源的金字招牌和生物医药的地理标志,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和“数据库”,探索在新成立的高新产业区(世界硒都·中国硒谷)建立知识产权联络站,主动与硒资源检验中心、食药、质监、工商等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调,衔接好信息录入、移送、办理、查询等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顺利开展相关法律监督工作。结合高检院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的部署,强化工作成效。重点监督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损害恩施硒品牌的案件,保护好知名硒食品精深加工企业和生物医药企业的商标权和知识产权,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发挥基层院派驻大型旅游景区和清洁能源产区的检察室、检察官办公室的属地优势,更加注重服务旅游和清洁能源产业集群建设。全州检察机关已在游客集中和风能开发集中的乡镇利川市谋道镇设立派驻检察室,在水利发电的产区龙凤坝镇设立派驻检察室,这些检察室继续发挥服务产业建设作用。另外,全州检察机关继续探索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方式方法,计划在沐抚办事处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或检察联络室,调解旅游纠纷、监督旅游派出所和法庭,协助维护景区稳定,促进旅游产业升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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