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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定价、合法销售,破解城市停车难

2020年11月03日 10阅读 来源:恩施晚报 2020/5/27

全媒体记者杜瑞芳 采访整理

记者:地下车位一直是恩施老百姓关心的话题,恩施此次推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初衷是什么?恩施市地下车位目前是什么现状?其他城市是怎样推行相关政策的?

陈永波:之所以这么大力度地宣传落实地下车位相关政策法规,主要是解决州城停车难问题。目前,全市地下停车位约58000个,但一直未得到有效利用,造成资源浪费。业主回家后没有地方停车,造成到处占用停车位的怪象出现。我们希望通过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决停车难题,让市民居住更加舒适,让城市更美丽、畅通、整洁。

周边城市,如重庆、宜昌等地地下车位的租售做得比较成功,相关机制和政策比较规范。好的经验有:允许地下车位进行预售;地下车位与普通商品住房享有相同的政策。

记者:地下车位可租可售究竟是哪些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请您向广大市民作一下简要解答。

陈永波:地下车位租售涉及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比较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三条、《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结合这些规定,我州又出台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恩施州政府3号令),今年为了缓解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影响,出台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发展措施的通知》(恩施州9号文),对于地下车位允许预售做了相关规定。此外,《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交易管理的通知》(恩施州住建委7号文),对车位交易的所有程序和适用范围也作了明确规定。这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地下车位的租售奠定了好的基础。

记者:在此之前,州城部分小区曾出现过业主对于小区车位归属权的争议,有的小区还发生过聚集性堵车现象,您认为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陈永波:产生争议的根源在于权属和收益不明晰,主要有3个方面的原因:主管部门对车库、车位销售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很多老百姓关于车位租售、有偿使用地下车位的意识还没有养成;地下车位是伴随城市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而产生的,以前大部分业主享受的是免费停车,现在一下子要实现有偿停车,业主从心理上还不能接受;开发商对车位的定价与老百姓心里的预期有一定的差距。

记者:2018州人民政府3号令指出,地下车位的租售需由人民防空部门和发改部门出台指导价,请问恩施市是否出台过这一指导价?是如何明确的?

陈永波:2018州人民政府3号令出台后,恩施市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历时一年多,物价部门和人防部门对车位价格进行了深入调查,今年1月调查基本结束并形成文字上报恩施市政府,恩施市政府已于2020年1月15日批准同意。目前,相关部门经过反复核算,恩施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人防工程小型车辆标准车位的租赁指导价格为每辆车每个月150元至210元,子母车位租赁价格为每辆车每个月290元至330元。出售地下停车位价格参照上述价格进行测算。

记者:为什么要选择在当下开展地下车位归属权相关政策和法律的普法活动,选择这个节点是否存在特殊的意义?

陈永波:疫情过后,我州为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措施的通知》(恩施州9号文),其中,明确规定地下车位允许预售。同时,《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今年要加快推进地下车位的租售工作。选择这个时间宣传,主要是落实州委、州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目标落到实处,是相关政策真正在恩施落地落实落细。

记者:住建部门对于车位租售制度有哪些有法可依的管理监督办法?

陈永波:为了切实让住建部门履行监管职能,2018年,州住建委出台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交易管理的通知》,对车位销售的方法、程序都做了明确规定;2020年,正在出台《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车库车位销售出租行为的通知》,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希望能够建立备案制度、实行车位销售一价清制度、实行车库车位销售价格承诺制度、实行车库车位销售出租公示制度、实行车库车位租售方案管理备案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作为主管部门,我在这里表个态:我们将依法履职,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大家服好务。

记者:开发商在车位租售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陈永波:开发商要理性定价,心理预期不要过高,政府指导价已经出台,要根据指导价理性定价;要完善相关手续后再进行预售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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