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航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广泛推行的节地生态安葬形式,既体现了文明办丧,又保护了绿水青山。
8月8日,恩施晚报记者从恩施州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州近4年葬坟占地面积高达125万平方米,约1800余亩,乱埋乱葬、大墓大碑等丧葬乱象突出,既成为乡风文明建设的“痛点”,也是全域生态旅游的“短板”。
8月5日,恩施州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发布5号文件,决定从8月至12月底,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将在全州范围内大力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要挑战千百年来形成的封建思想并不简单,我州已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同时,为有效缓解丧葬费用过高的问题,下一步,我州将加大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推行惠民殡葬。
巴东一违规墓地被依法拆除
据统计,由于受传统习俗影响,我州在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殡葬政策方面差距较大。数据显示,我州近4年葬坟占地面积高达125万平方米,约1800余亩。这个数字充分反映了我州死人与活人“争地”问题严重,尤其是乱埋乱葬、大墓大碑、活人墓(生记碑)、滥用祭祀用品等现象突出。
公路、铁路沿线,集镇街道附近,核心景区的大墓大碑、坟头清明吊,既严重影响游客视觉又降低全域生态旅游的品质。这些殡葬旧习,是乡风文明建设的“痛点”,也是发展全域生态旅游的“短板”。
2016年4月5日,巴东县金果坪乡鄢家墩村胡氏两兄弟,在未经土地使用权者同意和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该村组级公路和乡道“大牛”公路交会处、鄢家墩四组农户房屋集聚区为已故祖母立碑建墓。石碑高1.9米、宽1.8米,石碑后还建有长9.1米、宽2.1米、高0.5米的墓穴。墓碑、墓穴等规模均已超标,且墓地距离最近的百姓家门只有4米。
该墓地在人口集聚区和乡道边,侵犯了他人合法权利,影响到道路通行安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引起当地大多数群众不满。
为确保社会秩序稳定,维护他人权益和尊重大多数群众的意愿,今年6月20日,在该县政法、民政、公安等部门及当地政府的参与配合下,胡氏兄弟同意自行拆除建设的石碑、墓穴,并恢复土地原状。该乡政府在当地召开法制宣传教育整治大会,让老百姓现场见证了拆碑过程,村里的民风环境因此得到改善。
8月至12月 全州开展丧葬专项整治
据悉,除大墓大碑以外,我州还存在活人墓、祭祀用品、“三沿五区”散埋乱葬等丧葬乱象。
为弘扬厚养薄葬的优秀传统文化,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改变丧葬旧俗,推广节俭文明、节地生态的殡葬行为。8月5日,恩施州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发布5号文件,决定从8月至12月底,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将在全州范围内大力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对占用林地、耕地修建豪华大墓、修建家族或宗族陵园的,要求有关户主限期自行拆除超面积硬化部分(围墙、护栏、超大拜台等),并植绿恢复,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责任单位;遗体土葬的单人墓穴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合葬墓穴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火化安葬的单人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县乡两级政府为责任单位;严格规范在国、省道主干道和县道两侧、高速路进出口周边加工和销售墓碑的行为;加工和销售硬化墓碑的尺寸高不得超过80厘米、宽不得超过60厘米,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责任单位。
8月起,全州范围内将以乡镇(办)为主体,以村(居)委会为单元,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开展活人墓(生记碑)清零行动。要求户主在10月10日前自行拆除,对规定时间内拒不拆除的,由民政、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依法依规拆除。
在祭祀用品上,提倡生态、节俭、文明的祭祀方式,允许采用传统的香、蜡、纸、烛祭祀行为。自2020年1月1日起,严格规范在国、省主干道和县道两侧,城区、集镇和高速路进出口周边生产和销售祭祀用品的行为。严禁生产和销售不易降解祭祀用品。
据了解,9月1日起,全州禁止在“三沿五区” (“三沿”是指沿铁路、国(省、县)道、主要河道两侧,“五区”是指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500米以内散埋乱葬。针对历史存量问题,根据不同情形,采取植绿遮挡、平整坟头、深埋、迁移等措施进行整改。
破除旧俗是一场持久战
8月底前,我州将采取新闻发布会、丧葬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部署,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引导人民群众自愿改变丧葬旧俗,自觉践行殡葬文明;9月上旬至10月上旬,进入全面自查、自行整改阶段,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全面摸清殡葬各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10月中旬至11月底,为曝光典型、全面整治阶段,对违规殡葬行为,拒不整改的,由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将有关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处理,通过抓典型,促整治,全面禁止修建活人墓(生记碑),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超规格墓碑;12月,进入建章立制、巩固提升阶段,充分巩固利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建立健全文明殡葬的系列规章制度,提倡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提倡以树代碑,提倡不立碑或使用卧碑,提倡立式墓碑小型化,提倡不使用清明吊等影响观瞻的祭祀用品。
8月8日,恩施晚报记者采访到州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负责人汪熙。他介绍,虽然国家《殡葬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中说明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但同时说明少数民族自愿改革丧葬旧俗的,他人不得干涉。“我们之所以用一个月时间去宣传动员,就是要提升老百姓的生态意识,让大家自觉自愿参与到行动中来。”
“要把这个形势扭转过来还需要很长时间,我们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州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要挑战千百年来形成的封建思想并不简单,除持久宣传,还要从思想源头和市场源头上控制,做好联合执法的常态化。“领导干部要带头响应政府号召,立下遗嘱承诺后事从简,提倡节地生态葬法。”
同时,为有效缓解丧葬费用过高的问题,下一步,我州将加大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推行惠民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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