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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服务保障大局 全面依法履行职能

2020年11月03日 10阅读 来源:恩施晚报 2020/1/7

1月6日上午,在州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恒明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回顾过去一年全州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接受与会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审议和检阅。1月7日,恩施晚报用1个版面的篇幅对这份检察工作报告进行认真解读,以5个关键词对我州检察机关2019年工作与成果进行解读。

关键词: 服务大局

2019年,我州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属性,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在服务保障恩施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

更加有力维护平安稳定。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为“迎大庆、保军运”和平安恩施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045人,起诉3528人,同比上升21.9%。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133人。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了恩施市白杨坪“9·2”故意杀人案。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侵财类犯罪403人、毒品犯罪200人。依法对建州以来最大生产制毒物品案1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更加主动投入“扫黑除恶”。把保持高压态势作为切入点,共批捕黑恶犯罪案件61件145人,对涉恶案件提起公诉30件157人,对涉黑案件提起公诉7件108人。

更加深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深入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护稳定工作。组建9个金融案件专业办案组,精准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及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共批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犯罪58人、起诉63人。

更加有效助力脱贫攻坚。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选派120名干警驻村攻坚,对口帮扶25个贫困村、1803户贫困户。以“党建+脱贫攻坚”模式助力精准脱贫,将党的惠民政策植根于群众脑海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司法救助+精准脱贫”模式办理扶贫领域司法救助案件40件53人,同比分别上升150%和194.4%,发放司法救助金82.56万元,同比上升231%。

更加自觉服务民企发展。落实“新鄂检十条”,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力度。严惩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69件。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依法监督纠正不当立案5件,变更强制措施22人,依法不捕17人、不诉29人,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

关键词:法律监督

面对多重改革叠加、检察职能深刻调整,不断强化司法办案与检察监督,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增强监督刚性,推动各项检察监督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倾心做优刑事检察。找准监督重点,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的法律监督,构建依法监督、同步监督、合力监督大格局。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6件、撤案43件。监督纠正漏捕73人、漏诉123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26件次。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7件。

精心做强民事检察。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高民事检察监督精准性。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65件,提出检察建议39件。办理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申请监督案件153件,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对裁判正确的115件民事案件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公心做实行政检察。着眼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检察监督主动性。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1件,发出检察建议26件。办理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件23件,同比上升109.1%。深化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和审判机关依法审查办理28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件,确保行政决定执行到位。

悉心做细未成年人检察。坚持用法治呵护祖国的未来,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批捕88人、起诉152人,依法建议法院对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51名被告人予以从重处罚。精准适用未成年人犯罪特别程序,依法不捕36人、不诉61人。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合力。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选派55名员额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齐心做顺职务犯罪检察。积极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03人,依法起诉67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7人。

关键词:司法为民

谨记“人民”二字,坚持司法为民,恪守客观公正立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双赢多贏共赢,当好公共利益守护者。加大办案力度,办理“五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1件。对经过诉前程序仍未履职到位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突出监督重点,持续开展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37件,宣恩县龙洞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35件,开展治理“泔水猪”及农药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持续守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当好公平正义促进者。牢记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依法不捕308人、不诉468人,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针对全州醉驾不起诉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出台《关于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不起诉的办案指引》,依法从严掌握醉驾不起诉标准,防止“同罪不同罚”,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当好人民利益维护者。自觉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到实处。共受理群众来信387件,同比上升101.6%,均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录入、当日转办,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10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等制度,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100%。

关键词:深化改革

始终坚定改革的决心,保持落实改革任务的韧劲和担当,不断推进改革的精细化和体系化,充分释放改革动能,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深入推进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积极应对检察职能调整,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原则,按照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类型,调整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总布局。州检察院检察业务机构规范设置为第一至第八检察部。各县市检察院按“8+1”和“5+1”模式设置内设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统一规范,专业化突出。充分考虑批捕、起诉职能的关联性,深入推进“捕诉一体”,坚持同一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由同一个检察官或办案组负责到底,实现捕诉有机衔接。全州检察机关共搭建“捕诉一体”办案单元105个,批捕、起诉审查时间大幅缩短,案件退查率降低28.3%。

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积极作为,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576件2180人。对652人提出幅度型量刑建议,对706人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量刑建议采纳率为78.22%。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311件。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修订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建立与检察官主导地位权责一致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员额动态管理,明确应当退出员额的情形,新遴选员额检察官9名,退出8名,形成能进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入额院领导办案常态化,两级院领导共办案1310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31件,列席法院审委会12次。开展流程监控2429次,案件质量评查2124件,及时纠正办案瑕疵12起。

关键词:队伍建设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抓基础、谋长远,内外兼修,形成抓源治本的长效机制,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致力学悟结合促深化、学研结合促消化、学用结合促转化,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把“认真”贯穿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始终,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动抓实系统内巡视巡察,自觉接受省检察院巡视,紧盯问题制定139项整改措施,对2个县市院党组开展系统内巡察。

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全州检察机关“强责任、强管理、强纪律”队仼整训。

全面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突出专业导向、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培训,共开展各类业务培训176次,培训1505人次。2019年,全州检察机关共有12个集体、26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其中6名干警获国家级表彰、4名干警入选省级检察人才库,恩施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州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被表彰为“全省青年文明号”。

全媒体记者何雨洋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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