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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系统护起来

2020年11月17日 10阅读 来源:恩施日报 2019/7/9

记者 毛国寅 实习生 吴邦柱

绿色恩施,生态为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是建设美丽恩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的重大举措。

绿水欢歌,青山作证。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道路上,全州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步履铿锵。

“三地”保护协奏曲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在恩施州2.4万平方公里的青山绿水之间,加强耕地、湿地、林地保护,无疑是保护生态系统的应有之义。

严格坚守耕地红线,是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去年,全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落实了544万亩耕地保有量、439.1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统计数据显示,全州实际耕地面积678.17万亩,实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39.17万亩,均大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标准。

我州湿地资源丰富,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分布原生水杉群落及湿地生态系统,七姊妹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内分布泥炭藓沼泽湿地,二仙岩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泥炭藓沼泽湿地及草甸生态系统。长期以来,得益于积极开展湿地保护监测和数据调查统计、强化沼泽湿地修复等工作,目前全州湿地保有量达到33325.99公顷,全州湿地保护率逐年增加,2011年为43.29%,2017年底达到53.26%,2018年实现80.4%,远远超过全省50%的目标,成为绿色恩施一道亮丽的风景。

独特的生态系统孕育了丰富的生物系统。我州境内植物资源丰富,素有“天然植物园”之称,既有低等植物,也有众多高等植物。为了坚守林地红线,守住青山绿水,州森林公安聚焦执法办案主业,通过开展“楚天冬季攻势”“长江生态大保护林地专项行动”“绿剑2018”“神农利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渉林违法犯罪行为,强力推进林地保护工作,取得良好实效。2016年至2018年,我州森林覆盖率分别为63.98%、64.37%、64.65%,无愧于“鄂西绿宝石”的美誉。

攻坚克难出重拳

长江浩浩荡荡,清江百转千回,恩施之美不能缺少它们的灵动身姿。近年来,我州把修复长江、清江生态环境等工作摆在压倒性位置,下良药、出重拳、治顽疾,在保护生态系统上勇于扛起使命与担当。

目前,州域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推进有序,湖北和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和太极生化、佳利气体4个项目正在按时序推进。恩施市白杨坪产业园安全风险评价已经完成,正在开展产业发展规划及整体规划环评。

长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和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推进有力,巴东港砂石集并中心临时码头获批,已于今年4月开工建设。通过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监管机制,垃圾转运“五联单”制度运行良好,船港、港城之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有效衔接,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超额完成年度任务15个百分点,巴东港3000吨级以上客运码头已初具岸电供应能力。

针对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及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全州今年一季度共组织专项行动6次,联合执法5次,取缔涉河非法砂场2处;全州共完成护堤护岸造林1500亩、岸线复绿510亩、城镇村绿化700亩、森林质量提升补植封育20000亩,完成率83%。

同时,我州还从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身边的生态系统保护难题入手,打响蓝天保卫战,加大餐饮油烟整治力度,强化项目建设工地扬尘管控,州城2018年仅出现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气1天;打响碧水保卫战,完成全州382条河流333个入河排污口优化设置布局,实现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全覆盖;打响净土保卫战,编制印发了《恩施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30)》,深入推进耕地土壤酸化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开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国家有机、绿色认证总量居全省首位。

水质更好了,鱼儿更多了;树林更密了,鸟儿飞来了。保护生态系统,这也许就是最简单的证明。

改革创新护生态

毋庸置疑,绿色已成为恩施金字招牌,生态已成为恩施美丽名片。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州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成为关键一招。

2015年4月,我州在全国率先出台《恩施州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开通“12369”举报热线,进一步畅通群众环境利益诉求渠道。

清江是恩施的母亲河,也是湖北境内长江第二大支流。我州早在2002年就出台了《恩施州清江保护条例》,不断推动清江保护上升为省级战略。目前,省人大正在起草《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保护清江流域水环境,对全面推进长江大保护战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当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经成为全州的一种高度自觉。山涵养水、水滋润山,为全州生态系统保护带来了福音:2010年,我州出台《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开启自然保护区“一区一法”先河;2011年,出台《恩施州旅游条例》,将生态文化旅游提高到全州战略层面;2016年,出台《恩施州山体保护条例》,使恩施州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拥有山体保护单行条例的地市州之一;2016年出台《恩施州酉水河保护条例》,更是开创了跨区域依法共同治理中等河流的先例。

我州还在全省率先推行“山长制”,积极推进“路长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让山不乱挖、湖不乱填、树不乱砍成为生态系统保护的强力抓手,为我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更为难得的是,近年来,我州通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系列活动,公众生态文明理念得到创新传承、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增强,全州生态文明知晓度和满意率均在85%以上,绿色生活方式不断普及,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理念蔚然成风。

绿水青山就是发展靠山,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恩施正在演绎新的绿色发展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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