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常德市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上线

2020年10月29日 10阅读 来源:常德日报 2016/9/22

记者:胡局长,常德市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的特点和功能主要是什么?

胡祖国:感谢记者朋友对监管平台的关心关注。这个监管平台特点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一是信息归集与共享、二是信用监管与共治、三是数据分析与共用。整个平台布局围绕“延伸监管触角、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确保监管到位”进行顶层设计,所有平台功能坚持“信息主导市场监管、抽查主导市场检查、信用主导市场执法、网监主导市场核查”来实现。

具体来说,平台突出了八大亮点。一是精准智能推送注册登记信息,支持各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实施后续监管;二是精准智能定位企业地理位置,支撑各相关部门及时快速进行实地检查;三是精准智能告知监管待办事项,提醒、警示各相关部门及时落实履职责任;四是准确推送守信与失信企业信息,支持各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与惩戒;五是自动获取无证无照和疑似无证无照经营信息,倒逼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六是支持定向和不定向双随机抽查,注重对特定对象的随机筛选和特定检查人员的随机选派;七是具备电子函告与移动监管邮差服务功能,为相关部门高效率监管提供便利;八是具备二维码扫描投诉举报和查询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监督平台服务。

就功能来说,平台主要有“七大”功能。一是平台具有注册登记及前、后置许可审批信息共享、共用功能。二是平台具有守信与失信信息归集、运用功能。三是平台具有无证无照经营全过程监测与监管功能。四是平台具有定向和不定向双随机抽查功能。五是平台具有执法办案全过程操作流程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运用、归集、公示功能。解决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全过程公开和第二次手工录入行政处罚信息记录问题,为全面实行阳光执法办案提供平台支撑。六是平台具有从多角度进行统计、查询、分析功能。通过信息归集,充分挖掘业务关联数据,辅助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七是平台具有对各市场监管部门的上线操作情况、应用质量情况、运行时效情况等进行实时亮牌、考核、实时通报、总结。

记者:我们通过宣传片注意到,这个系统有一个子系统叫做登记许可后续监管系统,请问胡局长,平台是怎样支持登记许可后续监管的呢?

胡祖国: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首先介绍一些登记许可“双告知”的概念。“双告知”也就是市场主体在申请注册登记时,工商部门就要及时告知该市场主体需要办理后置许可的事项和相关部门。同时,工商部门还要将该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告知到后置许可部门。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正是运用双告知的信息,来进行登记许可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比如,一个主体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后,关门不营业怎么监管?那就是对6个月的规定期限内未营业的,相关部门予以吊销。或者不需要办理后置许可怎么监管?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警示该主体办理变更登记。总之,该市场主体的整个活动过程都在该平台的掌控之中。

记者:常德市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上线后需要做哪些后续工作?

胡祖国:平台上线后,信息归集和培训使用是重中之重。一方面,截至到目前为止,基础数据的归集离平台预定建设目标,仍然有较大差距,包括工作人员基础数据、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失信守信基础信息设置、行政处罚事项运用、行政许可信息配置、相关荣誉授予、其他监管信息等在内的各类数据,仍然有巨大缺口,直接影响到平台各功能的正常运用,这方面,我们呼吁各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尽快提供,以完善这一基础工作,使得平台可以尽早为各监管职能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高效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众所周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涉及面广,业务十分复杂,影响大,过去“重审批、轻监管”的固有思维仍然在各监管职能部门以不同形式存在,短时间内难以彻底根除,加之,不同地域、不同监管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也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培训使用工作将是后续工作中的最为困难、最为关键、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环,平台的培训不仅仅体现在软件功能的正常操作使用上,也体现在对现有工作方式的“颠覆式”改变上,更体现在如何借助信息化平台,将不同部门之间的或者同一部门不同机构之间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科学化。此外,前一段时间较为突出的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也是我们在培训工作中遇到亟待解决的问题。下一阶段,我们将联合市电子政务办,以多方面举措,落实好平台运用工作,以强有力的手段推进平台的培训使用工作。

记者:“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实施背景及主要内容?

胡祖国:首先,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

其次,“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自2016年9月20日起,在全省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在改革前后的过渡衔接阶段,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2018年1月1日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记者:请问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将会给市场主体带来哪些好处?

胡祖国:(1)节省时间。企业无需单独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只需办理“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即可,减少企业往返各部门奔波之苦,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2)节约成本。原来登记要准备多份重复资料,现在只需要准备一套登记资料,为企业节约成本。(3)简化流程。由于“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全覆盖性的特征,企业到相关部门办事只需带营业执照即可,不再需要带一摞证照办事,企业办事更简单、便利。

记者:请问“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怎样厘清部门监管职责,防止监管真空?

胡祖国: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厘清部门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法律法规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严格依法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或规定不明确的,工商部门、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有专门执法力量的,由其牵头负责查处;没有专门执法力量或执法力量不足的,应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骨干作用,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法提请工商部门牵头共同予以查处。工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应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意见》公布的186项目录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湖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规定的市场监管职责。

记者:请问怎样实现部门联动执法和联合惩戒,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胡祖国: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今年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都要拿出“一单、两库、一细则”。常德市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将按照此要求,确定涉企信息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企业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强化“双随机”执法检查。二是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建立统一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模式,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一个企业只要在一处违规被一个部门处罚或者列入黑名单,所有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实行联合惩戒,在经营、投融资、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政府供应土地、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企业予以限制。

记者:宣传片中提到的“双随机”抽查,请问“双随机”抽查有怎样的规定?

胡祖国:首先,你提到的“双随机”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必然要求,也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可以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关于“双随机”的内容,主要是四条,一是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要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三是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四是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双随机”的工作要求,国务院文件中非常明确,简单来说,就是四条,一是坚持依法监管,二是坚持公正高效,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四是坚持协同推进。

记者:请问涉企信息归集的内容和要求分别是什么?

胡祖国:涉企信息归集是国务院办公厅就商事制度改革相关的一个最新文件,是在今年8月份发布的。关于涉企信息归集的内容,主要是指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统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企业统计年报除外)。上述企业信息应当按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和《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格式规范》的要求进行归集。

涉企信息归集的要求有三点,一是统一归集,二是及时准确,三是共享共用。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一个地方是关于企业信息归集公示的问题。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国办函〔2016〕74号)等规定,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于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于20个工作日内(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归集信息至工商部门的7个工作日)公示于企业名下,并及时交换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编辑 张蓝尹)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