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让农民兄弟“劳有所得”

2020年10月29日 10阅读 来源:常德晚报 2014/12/29

“农民工讨薪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人社工作的难点。今年年初,市人社局开展民生升温八项行动,将农民工工资清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既抓长效机制建立,又加大日常执法力度,探索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取得了一定成效。

维权出击:为农民工讨薪4000多万元

11月27日,曾在常德市佳登鞋业有限公司工作的蒋孝勇、熊攀等28人,终于领到被拖欠了1年多的16万多元工资。这是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联手,通过网上追逃,为他们讨回的血汗钱。

2013年8月29日,蒋孝勇等到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投诉,反映常德市佳登鞋业有限公司拖欠他们去年1月至7月的工资16万余元。市人社局对佳登鞋业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问题予以立案调查,并认定佳登鞋业有限公司应付蒋孝勇、熊攀等28名员工工资16.9万元。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2013年7月16日停产,法人代表陈某于2013年8月6日离厂后一直无法联系,员工多方找寻未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市人社局于2013年9月6日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于9月12日前支付蒋孝勇、熊攀等28名员工工资,但公司一直没有支付。鉴于佳登公司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市人社局于2013年9月下旬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经市公安部门网上追逃,该公司法人代表陈某于今年11月中旬在广东省东莞市被抓获。11月27日,陈某筹措了拖欠的工资款。

今年5月以来,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共受理拖欠工资案件60起, 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有17起,立案13起,涉及农民工2000余人,涉案金额达800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已清欠农民工工资4000多万元。

预防机制:主动发现、杜绝欠薪隐患

  从2005年1月1日起,我市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规定所有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三方协议,按招投标工程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农民工工资存入指定银行,才能发放施工许可证。今年来,全市共签订128份三方协议,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148亿元,支取了1.845亿元,今年通过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来处理拖欠问题45起,涉及农民工675人,追付农民工工资300多万元。

此外,建筑行业欠薪停工制度也极大减少了欠薪事件发生。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和市住建局协调,建立了建筑行业欠薪停工制度。今年10月,市城区某工地有农民工反映几个月没有领到工资,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核实情况后,和住建部门一起,通知企业限期整改,否则停工。很快,企业足额发放拖欠的工资,一起欠薪矛盾顺利解决。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杨祥华介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建筑行业欠薪停工制度对于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非常有效,值得大力推广。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企业,一旦有工人投诉欠薪,人社部门能很快解决问题,欠薪停工制度通过近1年的实践,也对建筑企业起到很好的约束作用。

专项治理:上门宣传政策、督促整改

近年来,市人社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变被动解决问题到主动发现问题。

今年年初市人社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公安等八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高速公路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年初共检查用人单位535家,其中建筑企业188家,加工企业113家,住宿和餐饮企业175家,其他用人单位62家,涉及农民工1.2万人,追讨农民工工资4512万元,确保了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此外,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各种专项执法行动中,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常态化,建立台账,对使用农民工情况及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控。

检查人员在建筑施工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明确要求劳务公司在招用农民工时,必须按照实际用工情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实际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及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备案,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

部门联动:形成维权合力

市人社局建立起与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协作机制,注重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在联席会议、协作机制综合协调中的功能,努力形成维权合力。

今年年初,市人社局和公安局建立起打击涉嫌劳动保障违法犯罪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行为。两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总结经验,对重大事项协商沟通。建立专门负责的对口联络制度,各级劳动监察机构与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各自确立相对固定的联络员,建立专门负责的对口联络工作机制。

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难度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从房产建筑领域延伸至公路交通、装饰、农场基本建设等领域。分析问题的根本原因,项目监管缺失是主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项目非法挂靠或者层层转包。按照规定,建筑行业用工必须由经批准的劳务企业统一输入。但个别企业为了生存和公司利益,同意非法挂靠,公司派出的项目经理仅是挂名,无权管理项目建设,劳务企业对工人的管理也限于形式。少数建筑项目负责单位以包代管,一个工程经过2-3次转包,责任无法明确。二是恶性竞争使“垫款施工”屡禁不止。建筑企业往往垫资承揽工程,资金压力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难以全部储存到位,更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劳务企业或者代班班组长,形成层层拖欠的恶性循环。三是工资支付方式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只要某一个环节出问题,就会造成工资拖欠。

这更加需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执法维权机制,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完善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加大宣传引导,各方齐抓共管,一起为农民工筑起坚固的维权大堤。

相关链接:

农民工如何避免工资拖欠?

1、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社会保险、违反合同的责任等条款,还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补充试用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等条款。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人员,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经双方协商可口头约定。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不要与无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签订合同。若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要注意收集保存一些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劳动单位存在事实劳动的各种证明材料、工资单、押金等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工牌、工作服等,这些证据的取得将有助于日后维权。

2、注意自己原始纪录的保存,及时索要工票、结算单、欠条等。一旦发生拖欠工资,为投诉举报提供证据,尽早举报。

3. 如果在工作时,用工单位有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事,应及时与用工单位交涉,最好达成有关协议,拖欠工资或者以各种借口说单位没钱时,最好让用工单位签字,或出具各种证明,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方便日后维权。

(编辑:李念念)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