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的前两天,在东常高速工作后一直没有拿到工资的100多名工人集体讨薪。有人甚至爬上高楼楼顶,激动地大呼“誓死讨回血汗钱”,试图采取极端方式引起重视。
记者采访了其中几位讨薪的工人,发现每个人的讨薪历程都充满艰辛。家住鼎城区大龙站镇的张平,2011年和2012年带着10名工人在东常高速第10标段做工,有16万元工资没拿到。2013年正月过后,他就开始为讨工资忙碌,一年跑了20多趟却还没有结果。
和张平一样奔波在讨薪路上的余先贵更苦恼,来自宁乡的他带了16个老乡也是在第10标段做事,有12万元工资没领到。“去年跑到常德讨工资,车费和食宿费就花了2万多元,你说我亏不亏。”余先贵很郁闷。眼看着别人都回家过年了,他们却依然在苦苦等待,盼望早日收到工资到账的短信。
“工友们那样闹过一次”之后,余先贵告诉记者,他所在的班组讨薪结果是最理想的,本该结算的100多万元工资,当时拿到了90%。但余下的10%,他们今年还得继续讨。
记者从市劳动监察支队获悉,据湖南省东常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统计上报,去年年底,东常高速公路第10标、16标、20标、23标拖欠工资近2000万元。
每年年底,我市都会由人社部门牵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2013年年底,市人社局组织对市城区的86家道路建筑施工企业、169个建筑项目、3条高速公路的34个标段、319国道桃花源2个标段和桃花源林场棚户改造的4个标段进行了摸底排查,初步统计欠薪总额度为1.5亿元,其中高速公路拖欠8000多万元。涉及欠薪人员5000多人,分别来自重庆、河南、浙江、江西和省内其他市县。
2013年5月,市政府就如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组织了重点调研。根据调研情况,我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可以概括为“总量不减、结构变化、个案突出”这12个字。“总量不减”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金额呈上升趋势。2010年至2013年,全市共为农民工清欠工资2650万元、5316万元、8700万元、9000多万元。“结构变化”指拖欠农民工工资从以前单一的房产建筑领域拓宽至公路交通、装饰、农村基本建设等领域。“个案突出”主要体现在房产商资金不到位和公路建设的管理混乱造成工资拖欠矛盾突出。
通过调查了解,欠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工程资金到位不及时,有的是工程款拨付不到位,如湖南某建设工程公司承接的项目工程,共拖欠农民工工资3550万元,涉及劳动者600余人;有的是部分施工企业垫资额度大,由于开发商拨付资金不足或以房子、商铺抵押给建筑企业,导致施工企业赊欠材料款、拖欠农民工工资。
二是重点建设项目脱离有效监管,有的实际工程量远远超出预算金额,即使按照合同拨付了工程款,施工企业仍然存在很大的工程款缺口。这类项目既没有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也没有用工备案登记,职能部门无法监管,如东常高速、岳常高速、常安高速工资拖欠数额巨大。
三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混乱。大多数施工企业的劳务分包不规范,工资发放未制订正规的工资表,不能将工资直接发放到民工手中。再加上工程量统计不完善,造成纠纷较多。
春节前接到不少关于讨薪的投诉,也跟班市劳动监察支队协调了几起欠薪案件,最大的感触是大多数案件都错综复杂,处理的难度大、时间跨度长。“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讨薪矛盾在春节前后集中体现的原因,往往在于管理和制度上的疏忽,或是企业或个人的不诚信行为。
天长日久累积下的问题,要依靠劳动监察部门在春节前后协调处理,是很不现实的。劳动监察执法人员也发出这样的感叹,他们本该充当的主要角色并不是“救火队员”,而是发现隐患、杜绝隐患,尽量减少工资拖欠行为发生,但现实情况是“救火”就已经让他们分身乏术。当然,承担“防火”任务的,也绝不应该只有他们。
欠薪的背后,牵扯着很多工程审批、管理的漏洞和不规范,所以欠薪问题需要各部门合力而治。换一种方式来说,欠薪只是问题的冰山一角,哪个领域的欠薪案件越多,就意味着管理越不规范。所以,治不治得好欠薪顽疾,不能只看劳动监察部门,更要看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是否肯下真功夫。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队长徐光春接受采访时表示,建议在常德境内的所有工程项目一律先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再办理施工、国土和房产手续。
此外,建议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建筑工程项目严格按法律规定审批,对项目资金不足和后续资金无保障的工程项目不予立项,不发放施工许可证;对工程承包、转包、劳务分包进行有效监督,对企业资质认真审查;对建筑施工企业连续两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事件的,由住建部门通报,并列入征信黑名单。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用工单位按月支付工资,不仅能保护农民工合法利益,还能倒逼建筑市场走向规范。务工人员也要加强权益保护意识,要求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资,发现工资拖欠现象及时投诉,防止欠薪金额越拖越大。
一位长期关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热心人士认为,应当推行建筑行业欠薪停工制度,因为建筑行业欠薪往往与建筑市场不规范联系在一起,如果作为劳动争议处理,往往不容易解决,欠薪停工可以促使有关各方主动采取措施,分清责任,避免纠纷。
每年春节前后,市劳动监察支队的工作重点便是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工作人员奔波于信访局和相关单位,甚至还要外出跨省市帮助农民工讨薪。
在协调处理过程中,很多案件非常棘手。比如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工资拖欠严重,但这些工程项目的审批权不在本地,没有签订三方协议,层层转包,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且管理混乱,发生拖欠后责任人很难找,致使大量外地农民工滞留人社部门和信访局。
另一方面,建设方和施工方均为自然人的拖欠案件也很难解决。一些建筑、装饰工程项目发包方和施工方均为自然人,其工程建设既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也没有正式的合同约定,一旦发生拖欠纠纷,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都难以处理。
另外,还有极少数单位和个人假借农民工工资之名要求政府解决工程款和经济纠纷,给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扰。近两年,我市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群体性突发事件多数与工程造价、工程结算、工程计价、工程质量等计价纠纷有关,此类纠纷本应通过协商和司法等途径解决,但是农民工大多不愿意走此途径,而是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加重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编辑:李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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