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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解困 为梦护航

2020年10月29日 10阅读 来源:常德日报 2019/10/3

“民政”一词的出现和民政概念,最初发源于唐末,但民政事务却在中华历史上延续了数千年之久,一直可上溯至西周时期调解民事纠纷、救灾救济等“民事”行政管理,从而成为中国最古老的国家行政管理工作。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我国的民政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常德,也由此拉开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大爱民政建设发展画卷。

历史变迁 扶弱济困保民生

1949年8月,常德区行政专员公署民政科成立。1988年8月24日,中共常德市委下发《关于常德市市直党政群籍贯机构设置的通知》(常通字[1988]11号),置常德市民政局,为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949-1978年,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当时民政工作分为25大项,178小项,其职能主要是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

1979-1988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民政工作表现为“群众性、社会性、多元性”的显著特征。全市民政工作者从稳定、发展、改革的大局出发,其主要职能转变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

1988年至今,民政工作承担履行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工作者为实现人本民政、法治民政、廉洁民政、创新性民政、精细化民政的工作目标,阔步前行,跨越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70年栉风沐雨,70年风雨历程。经过长期发展,如今常德市民政局的工作,几乎涵盖了民生领域的方方面面。

兜底解困

真情织密保障网

70年前,常德根本就没有低保概念;70年后,常德已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自然增长机制,低保标准节节攀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先后10次提标,城乡低保、城乡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费、老年人高龄补贴等一系列保障标准持续刷新。回顾历史,“扶危济困”的使命始终是民政部门的核心职能,自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市在社会救助领域不断探索实践。近年来,常德市构建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为主体,受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慈善捐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大救助格局,民生保障体系越来越完备,方法越来越科学,制度越来越暖心,各项社会救助事业快速发展,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如今已初步建成具有本地特色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70年的发展,常德的民政工作早已不是停留在救济救助的层面,而是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社会事务管理、社会基层治理等方面大跨步前进。

养老服务

幸福养老蔚成风

据统计,常德总人口620多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137万人,占总人口的22%,是全省老年人口最多、老龄化率最高的地级市之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养老事业,我市也开创了老龄事业发展新局面。目前,我市共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49个(乡镇敬老院199所、城市公办养老机构9家、民办养老机构41家)、建成日间照料中心262个,建成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507个,农村幸福院584个,总床位约4.5万张,入住老人约2.4万人,服务老年人50多万人。

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乡镇敬老院“一乡一院”建设,同时新建了汉寿县社会福利中心、澧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津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等一批全省一流的县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康福莱颐养院、福寿颐康园等一批全省知名的民办养老机构也已相继投入运营,市第二福利院、鼎城区社会福利中心即将开业运营,武陵区社会福利中心、安乡县医养中心与福利院也正在加紧建设。全市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各类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正在逐步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

固本强基

基层治理有创新

我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基层治理创新实践生动有序。今年5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我制定、我遵守、我监督、我处罚”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引导基层群众有序参与村(社区)事务,加强村(社区)治理,弘扬公序良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以规范村规民约为重要抓手,积极推进基层政权治理创新,构建由基层政府主导、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夯实基层政权基础。建设集社区党务、村(居)务、事务办理和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健康城市和“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探索并试点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自治管理模式。

近年来,我市创新社区服务工作方法,例如临澧县推行“三下沉”工作法,促进社区居民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鼎城区探索以乡镇敬老院为中心,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等。全市还建成了儿童“青苗学堂”、残疾人“阳光家园”、老年人“互助幸福屋”“宜养自助屋”“医养健康屋”等一批特色鲜明、效果明显的社区服务品牌,提升了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武陵区长庚街道高车社区等22个社区被评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育管并举

社会组织显活力

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市的社会组织发展经历了萌芽期、成长期和发展期,社会组织数量与质量同步发展。目前,全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2910个,这些社会组织遍布我市城乡,涉及文化、教育、卫生、科技等各个领域,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民政系统开展“综合提质”“专项整治”“党建引领”三大行动,进一步严把社会组织“入口关”,清退“僵尸型”和“空壳型”社会组织。民政部门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营利行为和行业协会涉企收费进行专项整治,实施党建“五双”工程,并积极培训和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提升为民服务品质提供行业支撑。

为积极探索本土化运营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的新模式,市民政局引入本土第三方社工机构市恒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市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进行运营。今年上半年就孵化培育公益类社会组织5家。《常德市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办法》《常德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正加紧出台。

“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身边,服务管理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龚美爱表示,常德民政70年来的风雨历程和巨大成就,也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不断发展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精彩剪影。

(责任编辑:陈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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