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安徽省工商局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宿州市工商局再获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位于全省先列。至此,宿州市工商局目标管理工作已连续两年受到省局通报表扬。
宿州市工商局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调转促”结构性改革、促进商标品牌质量升级工程为重点,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业务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紧扣职能,不断提高服务和监管水平,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截至16年12月底,全市新增企业11000户,全面贯彻“五证合一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颁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5000余份,办理“两证合一”营业执照6000余个;我市内资年报率为96.20%、个体99.86%、农合97.72%,外资100%,均居全省第一,受到省局两次通报表扬。利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质押权贷款、合同增信融资等为中小企业融资70多亿元人民币
二、实施“调转促”商标品牌升级工程。开展“品牌服务进企业”活动,广泛听取企业的需求和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培训、指导和培育,走访重点企业50户(次),提出品牌发展建议100余条。全市新增商标注册申请3034件,新增注册商标1376件,累计有效注册商标量8423件;新申报驰名商标2件,培育驰名商标2件,累计全市驰名商标8件;新增省著名商标27件,累计省著名商标126件;新认定市知名商标21件,累计市知名商标54件;培育并建设省级宿州市埇桥区板材专业商标品牌基地1个。在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录入“双打”办结案件384件。录入公示率100%。
三、加强合同管理,规范格式合同条款整治。4月,省工商局在我市召开了全省合同监管工作会议暨企业信用增信融资现场会;开展合同帮农工作,建立基层合同服务站130个,进一步完善基层合同服务站职能,走访涉农企业,发放搜集调查问;积极开展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培育、推荐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9家,拟申报省级55家,市级99家;开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同监管,纠正涉嫌违法、违规格式条款14条。
四、加强广告监管,推进我市广告业健康发展。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对政民连线、12315平台转来的违法广告案件,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全市共办理违法广告案件63件(其中虚假案件20件)。积极推动宿州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多次召集广告企业负责人座谈,深入高新区、经济示范区进行调查研究,结合省里《关于落实广告业享受文化产业优惠政策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撰写《关于宿州市广告产业园建设的调查报告》,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指导和扶持我市广告行业规范发展。
五、加强消费维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咨询投诉举报9454件,投诉举报处理率达95.1%,投诉转办率100%。电话受理量在全省居第5位。目前,建立“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站点1179个。
六、创新非公经济党建工作。在摸清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团建工作底数的基础上,率先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组织中开展“三亮”活动。10月13日,豫鲁赣鄂皖五省非公团建工作座谈会在宿州召开,团中央、国家工商总局、团省委、团市委等领导参加座谈会。目前,全市非公经济组织组建党组织2867个,其中,党委14个,总支6个,支部2847个;在“小、个、专”中开展“三亮”2000户,发展党员336名,隐形党员“亮身份”1139名,培育“三亮”示范点179个。
七、加强公平交易执法,维护市场秩序。全市查结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480件。市本级查处10万元以上案件4件(其中50万元以上案件1件)。两节打假共立案查处案件1313件,结案861件,案值487.88万元,罚没金额291.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70件。组织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限制竞争行为案件线索9起,立案7起,结案5起,罚没款46.9万元。
八、严格无照管理,抓好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在开展“查无”专项执法活动中,全市补办营业执照4251件,取缔无照经营622户;查处无照经营案件476件,共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折合人民币23.41万元,罚款88.24万元。将证照示范一条街活动扩大为证照区域示范活动,证照管理示范创建要求基本达到“五个100%”,即:创建区域内,持证100%、亮证100%、年报100%、信息抄告100%、党员经营户“三亮”100%,目前,在全市创建证照示范区域82个。
九、强化商品质量监测和商品与服务质量监管。
在农村商品质量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27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424户次,查处违法案件131件,案值180.282万元。受理投诉398件、举报30件、咨询58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92万元。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完成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检测任务,查处检测不合格商品案件。
十、加强法制工作,推进管理规范化。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修改、废止等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后,由原来的108项调整为113项。其中:新增33项(30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权力),取消28项(25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许可)。对新增事项及时同步编制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及时更新市政府权力项目库系统,并在市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市级工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规范权力运行。制定了《宿州市工商局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宿州市工商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宿州市工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机关及直属派出单位配备办案执法记录仪20部,实行现场检查、调查询问、送达文书等执法全过程录音录像;建立了行政指导室、行政询问室,内设有监控、录像、录音,实现全程可视、可回溯管理。
(盛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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