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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供销社六举措 综合治理综合抓

2020年10月30日 10阅读 来源:宿州发布网 2019/1/3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部署要求,宿州市供销社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努力维护系统和谐稳定。

一、增强站位意识,综治及维稳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市社党组历来十分重视综治及维稳工作,把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和党组议事日程。为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重新明确分管领导、主办科室及工作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科室严格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党组领导下,统一部署、组织、协调、落实综治工作任务,统一检查指导,规范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和行为,在单位上下形成了共识,全体干部职工对综治工作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形成了良好的氛围。根据工作实际,与直属单位签订《2018年度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纳入对县区供销社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实行综治工作一票否决。

二、强化责任管理,综治维稳工作重点和内容进一步明确。按照市综治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以职工教育、管理,防止违法犯罪,内部安全防范,防火防盗,预防安全事故、平安单位创建等作为重点,确定了该单位的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责任目标及工作重点。一是牢固树立安定稳定的主体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各类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违章必究,无发生失盗和安全事故;三是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或内部矛盾,截至目前,本单位工作范围内未出现一例赴京、赴省上访案件。 四是干部职工无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无参加邪教组织等各类非法组织活动、无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行为。   

三、完善规章制度,综治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觉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建立起预防机制,随时做到大事有人抓,小事有人管。一是职工诉求表达机制。在机关网站建立市社民声热线平台,及时、有效、负责的办理职工反映的问题。通过机关网站、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国家政策法规和企业改制动态,全年发布和上传政策法规和综治方面信息近50条;二是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建立并完善信访接待、首问负责、限时办文办事等制度和政务公开工作规定,提高办事效率。三是监督保障机制。完善机关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促所属科室及企事业单位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保证综合治理有人抓,不断推动综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注重科学管理,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利用各种会议,主要领导同志强调加强安全责任意识的重要性。印发《2018年全市供销社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认真抓好系统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全年组织法律知识集体学习2次;利用干部在线教育平台,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在40学时以上;进一步完善《宿州市供销合作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宿州市供销合作社应急值守制度》,遇有重要节假日,安排好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全年没有发生任何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加强领导干部保密意识教育,对县处级领导分别签订保密承诺书,党组中心组学习保密法等相关文件材料3次,保密领导小组召开保密工作会议4次;坚持做到“谁上网、谁负责”,“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网上信息没有失泄密问题。2018年,该单位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和违反保密法规的现象。加强对机关财务室、档案室、公文处理室等重点部位的防范,重点对机要室,配备了防盗门、摄像头、红外线报警器等一系列硬件设施,全年未发生一起盗窃案件;加强系统内消防安全管理,邀请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我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市场加强管理,全年,未发生一起火险隐患和重大责任事故;组织2次集中观看重大案件电教片和反面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败和反黑恶势力等法制教育;为预防和惩治基层供销社系统职务犯罪,继续开展打击经济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治理行动。全年,本机关及全市系统无一例以权谋私和刑事、治安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五、突出供销社特色,系统稳定工作得到有效维护。该单位一直把综治工作与企业改制和职工安置工作结合起来,供销社直属公司情况复杂,职工数量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多。针对供销社系统下岗职工多、军转干部多、离退休人员多等现状,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军转干部政策,妥善安置职工。今年以来,有两个公司涉及政府拆迁和社有资产处置,职工情绪波动大,诉求期望值高。一年十多次到市供销社集体上访,每次都三十人左右。市社党组高度重视,亲力亲为,机关负责同志全力以赴,一方面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全力协调拆迁安置部门,为企业争取最大利益,另一方面全力做好思想动员,维护了直属企业职工队伍和谐稳定。目前,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相关文件精神,直属企业遗留问题正在稳步推进,一年来,供销社系统基本稳定。直属企业及系统没有发现 “法轮功”等事件,被提出司法建议、限期改正和实行责任追究的,没有出现一起群体和越级上访事件,为宿州信访稳定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六、坚持齐抓共管,综治委交办和部署的各项任务完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辖区开展综治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服从街道综治办有关综治工作的指导和考核。根据“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综治方针,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政法部门的“严打”、扫黑除恶等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参与街道办和社区综治创建活动,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开展好共驻共建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网络信息安全教育,自觉抵制违法和不健康网络信息侵害,做到不听信、不传播,协助公安等部门预防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结合供销社工作特点,在全系统开展爱岗敬业和文明规范经营活动,为城镇居民和广大农户提供各种便民服务。积极参与和支持综治信息化建设工作,即使报送有关综治信息材料和工作总结等,按照综治委要求,按时参加市综治委召开的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会议,从未缺席。(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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