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州市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格局,不断巩固和延伸秸秆禁烧成果,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并取得突出成效。2018年,宿州市农作物秸秆可收集量为481.6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量440.38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4%,2018年产业化利用量占农作物秸秆利用总量比例达到39.3%,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农作物秸秆利用总量比例达到23.72%,宿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已跻身全省首位。为进一步探索建立全市标准化秸秆收储体系,大力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四化”水平,近日,宿州市农业、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并实施《宿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合力助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提速增效,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这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的总体目标是:认真组织落实《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力争2019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比例达到39%以上,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比例达到27%以上。该项提升工程将重点围绕综合利用“四化”产业化向纵深发展提速发力。
一是优化秸秆肥料化利用技术。根据农作物品种和耕作模式,研究并规范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技术工艺流程;推进农机装备、农业技术、农业信息化在秸秆机械化还田中的集成应用,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综合利用效果;引导县区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收储企业进行秸秆离田收储及综合利用,建设秸秆利用企业包村打捆清运离田示范片。明确各县区分别培育1—2个具备标准化秸秆机械化还、离田作业能力的秸秆机械化还、离田示范社;各县区分别建设1个面积不少于2000亩的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按规定及时公布秸秆机械化科学还田等信息。大力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生物炭基肥等肥料化利用方式,推动秸秆肥料化利用转型升级。
二是稳步发展秸秆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方案规划2019年全市建成2个以上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商品化利用项目。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选择秸秆饲料化或基料化项目,饲料化项目通过成立秸秆青贮公司、组建秸秆青贮联合体、以养殖企业为主体等多种方式,推进秸秆饲料商品化、产业化发展。适度扩大秸秆饲料商品化项目实施规模,其中青贮氨化池原则上不小于2000立方米,年消纳秸秆量不低于5000吨。全市秸秆饲料化利用量不低于综合利用总量的12%。鼓励秸秆基质商品化生产,优先扶持年生产消耗秸秆2000吨以上的企业,全市秸秆基料化利用量不低于综合利用总量的1%。
三是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快推进我市粮食主产区秸秆电厂建设,鼓励热负荷较大且稳定的工业园区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化推动,保障秸秆电厂燃料供应。支持企业技术升级,逐步提高秸秆掺烧比重,增加秸秆使用量。全市秸秆发电利用量不低于综合利用总量的13%。继续实施大中型秸秆沼气工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村组为单位实施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对2018年民生工程完成的大中型秸秆沼气工程项目要加强建后管护,发挥工程应有的效益,支持秸秆沼气工程增加沼气供气户数或发电并网。全市秸秆能源化利用量(除发电外)不低于综合利用总量的5%。
四是继续做好农作物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县区、园区将依托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博览会招商平台,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招商任务,促进项目和企业落地生根。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引进一批生物基化工产品、清洁制浆、纤维原料、秸秆代木、秸秆装饰材料等以秸秆综合利用为核心原料化利用示范项目,重点发展经济效益明显、技术工艺先进的高端化利用产业项目,提高秸秆附加值,培育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带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整体水平提升。全市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量不低于综合利用总量的9%。
五是围绕优化“四化”产业体系,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
指导各县区根据不同区域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特点等,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规范的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加快构建乡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1+X”的秸秆收储体系网络。2019年全市粮食主产区半数以上乡镇实现秸秆收储运网络乡镇全覆盖,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标准化临时堆放转运点;非主产区可多个行政村联合建立1个临时堆放转运点。在现有秸秆收储体系的基础上,探索标准化建设、可持续利用的秸秆收储体系模式。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秸秆收储点建设列入村集体财产、企业租用支付费用、收储利润村民共享的利益链接机制,积极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收储点运营管理,确保秸秆收储点建设基本实现“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
六是强化全年秸秆禁烧监管。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要求,进一步完善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为确保提升工程顺利实施,方案将任务进行了量化分解,并压实了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分工、精准施策、合力推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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