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3日至10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物价局开展了党风廉洁建设巡察。巡察期间,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听取了市物价局主要领导工作汇报,与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广泛开展了谈话,走访了部分行政处罚对象,抽查核实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廉政档案,调阅了有关制度文件、干部档案、财务台账、案件卷宗和会议记录等资料,围绕党风廉政、选人用人、信访举报、价格行政执法等问题深入进行了巡察巡访。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价格调控、监管、服务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洁建设和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履行主体责任不实。党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抓党风廉洁建设重形式轻实际效果,对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检查、考核不细不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制定不切实际,照搬照抄。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不够正常,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2、落实监督责任不严。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虽然建立了一些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廉政反馈书制度,但实际执行不细不严,有的形同虚设。个别干部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处理,造成不良影响。
(二)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未按规定分类、编号、装订,资料一放了之,并缺少部分档案材料。选拔任用干部提拔资料不齐全。对组织部门检查后提出的整改要求,没有及时整改到位。部分干部档案未整理。2、干部考察纪实整理不规范。3、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有时以局长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存在局长办公会研究机关党总支书记人选问题。4、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不实。有的班子成员存在漏报股票、基金、保险、金融理财产品等情况。
(三)执行廉洁纪律和财经纪律方面
1、违规向局下属单位转嫁相关费用。将应由局机关支出的部分会议费、公务接待费、春节活动费、差旅费等违规转移到局属事业单位市价格认证中心和市价调办。2、公务接待违反相关规定。部分公务接待审批、报销手续不完备,费用报销没有落实“五单合一”要求,未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3、未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规定,会议费报销手续不完备。一些会议既无通知也无签到簿,无法反映会议开支的真实信息和会议标准执行情况。4、经费支出未严格执行预算。部分项目资金未按预算安排或规定用途使用,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5、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批程序不规范。少数支出单据缺少清单。6、差旅费审批把关不严。部分出差事项未附差旅活动相关文件、公函。7、局属单位市价调办、市价格认证中心及市价格协会不同程度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八项规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四)执行工作纪律方面
1、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行价格法律和政策不够严肃,2013年全年没有一起行政处罚案件。2、行政处罚执行力度不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较大,且部分行政处罚案件执行不到位。3、物价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不大。《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不够深入,价格监测信息成果运用不够。特别是与市民关系密切的物业费、停车费等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二、整改建议
(一)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要牢固树立从严治党意识,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中层干部和局属单位的监督管理。要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洁建设的部署、检查、考核措施,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构要“擦亮探头”,关口前移,注重从细小处抓起,加大对日常行政执法案件和常规物价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二)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要及时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制度和措施,健全工作体系,严格内部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用制度机制堵塞漏洞,防范风险。要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乱收费行为及时查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坚持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于巡察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局党组要高度重视,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保证整改到位。进一步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