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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批次办结完成公布,第一、第二批,5月8日)

2020年11月17日 10阅读 来源:淮南日报 2017/5/9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第一批1 23 淮南市田家庵区淮化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经常产生浓烈的合成氨气味,影响范围近3公里。此外,该企业中午时间排放废气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也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田家庵区安城镇九上路徐圩社区周边存在大量的小塑料、小石材加工厂,废水废气直排,对周边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淮南市田家庵区 大气、噪声类 (一)该企业氨、硫化氢主要产生源为合成氨装置,主要以无组织方式排放;噪声主要产生源为各生产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噪声。4月30日检查时,该企业合成氨二厂、硝盐化工厂、热电厂处于生产状态。结合投诉人反映的情况,环境执法与环保监测部门联合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特征污染因子氨、硫化氢)和午间噪声的排放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和监测,沿各厂界及厂区周边区域进行详细摸排勘察,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有明显氨、硫化氢等刺激性废气、噪声,4月30日监测报告数据显示,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228mg/m3、0.011mg/m3,符合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属达标排放;各厂界午间噪声46.8-59.1dB,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属达标排放。经进一步调查了解,企业在合成氨装置及锅炉装置开、停车过程中,因生产工艺原因,为保证安全生产及工艺需要,确实有短时工艺尾气及噪声排放情况。
(二)安城镇九上路徐圩社区周边确实存在小塑料、小石材加工厂,情况属实。
属实 (一)市环保局已要求企业制定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生产工艺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在合成氨装置及锅炉开、停车时,向环保部门及时报告,并告知周边居民。企业已按照要求,加强生产工艺控制,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二)截止5月5日上午, 2家小石材加工厂均已全部拆除清理完毕,6家小塑料加工厂被取缔,其中5家均已拆除,物料清理完毕,1家小塑料加工作坊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已查封并立案移送公安机关。
55日该信访件已办结。
刑事拘留2人 *已办结,2家石材厂责令整改,1家塑料加工作坊已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第一批2 102 寿县东津社区梦想成真养殖场污水、粪便直排,用餐厨垃圾喂猪 淮南市寿县 水污染 该养殖场建于1998年10月,2013年9月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016年6月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占地面积2.5亩,建有猪舍6栋,面积约15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经清点,目前存栏母猪51头,育肥猪53头,仔猪146头,公猪6头,共256头,尚未达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该养殖场现有污染治理设施8立方米沼气池。
经现场勘查,该养殖场现场无猪粪堆积。据朱某称猪粪均被周边村民拉走用于农田施肥,猪尿经沼气池处理后外排,水量很小。经取样监测,污水中氨氮含量318mg/L、COD565 mg/L,对环境有一定污染。
属实 检查未发现该养殖场使用厨余垃圾用于喂养生猪的情况,也未发现相关运输使用餐厨垃圾的工具。该养殖场位于寿县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该养猪场约300头生猪已全部销售、转运完毕,猪圈已拆除。目前,猪场的污染物也被清理完毕,正在开展绿化硬化等环境整治工作。5月3日已办结 有(已约谈养殖场负责人1人) 已办结,对养殖场责令整改,对养殖场负责人约谈
第一批3 428-1 我市多家电厂(凤台电厂、田集电厂、平圩电厂、洛河电厂等)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问题,具体表现在①电厂向空气中排放燃煤废气。②电厂固体废物粉煤灰、煤渣、脱硫石膏等粉体颗粒露天堆放,产生很大扬尘污染。③电厂固体废弃物粉煤灰、煤渣、脱硫石膏等粉体颗粒在运输过程中存在遮盖措施不到位,出现掉落路面,车轮碾压起灰等产生较大扬尘污染。④电厂固体废弃物堆场环保措施不到位,污水直排流入淮河,通过下渗污染地下水。 淮南市 水、大气、扬尘 市环保局对我市凤台、田集、平圩、洛河电厂进行现场核查。我市所有燃煤发电厂均安装有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并安装有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各电厂均在进行烟气超低排放技改工程。(一)燃煤废气。经现场检查及调阅自动监测系统历史数据,未发现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非法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田集电厂现有4台燃煤发电机组,2、3、4号机组已完成超低排放技改,1号机组正在超低排放技改。洛河电厂6台燃煤发电机组,目前1号机组外,其它5台机组均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凤台电厂现有4台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技改。平圩电厂。现有6台燃煤发电机组,1、5、6号机组已完成超低排放技改。(二)固体废物储存。我市各电厂厂区内均建设有灰、渣贮存库,及脱硫石膏库,所有固体废物均实现入库管理贮存;厂区内无粉煤灰、煤渣、脱硫石膏等散状物料的露天堆场。配套建设有厂外灰场、渣场的电厂,均按照要求对已填埋满区的灰、渣场进行覆土、复绿还原或抑尘网覆盖。(三)固体废物运输。我市各电厂固体废物运输车辆(运输脱硫石膏、炉渣运输车经过覆盖,粉煤灰采用罐车运输)均落实密闭运输措施,车辆经冲洗或喷淋后出厂。但在车辆运输过程中存在遮盖措施不到位、道路扬尘现象。(四)固体废物污水排放。4月30日,对平圩电厂灰场、渣场废水排口取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其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属达标排放。另外,经核实洛河电厂厂界西侧沿厂河流是大涧沟入淮排污口,该沟无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雨水、污水进入。我市2017年4月30日上午已对大涧沟入淮排污口水质进行监测,数据表明其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并经调阅2017年以来其月度水质监测报告,也无超标情况。在《淮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大涧沟入湖口整治项目已列入我市主要湖泊入湖口整治任务清单,其上游龙王撇洪沟整治项目已列入我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清单。目前项目均在推进中。在项目未完成前,我市城乡建设委将对排放大涧沟的污水拦污截流,将污水收纳经已建成的污水管网进入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工程已完工。凤台电厂灰场露天堆场但未覆盖,存在扬尘污染隐患; 凤台电厂粉煤灰、煤渣,脱硫石膏在车辆运输过程中存在遮盖措施不到位,车轮碾压起灰产生扬尘。平圩电厂渣场正在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尚未全面覆盖,附近运输车辆运输路面存在扬尘污染。洛河电厂在大通上窑镇境内租赁有三角湾小三角灰场,用来贮存少量炉渣,对灰场虽实行了覆土、平整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但裸露的覆土在大风天气仍存在扬尘污染隐患。 属实 目前凤台电厂已对临时堆灰场内存放的灰、渣全部清运,并对堆场地面全部覆土,覆盖抑尘网,完成整改;对现有灰场使用防尘网全覆盖管理;灰场喷淋设施建成投用,但仍需增加喷淋覆盖区域和范围,市环保局已要求该电厂于5月8日前完成整改。平圩电厂已加强粉煤灰装车管理,控制装灰过程中扬尘污染,并通过监控实时监督,完善灰罐车冲洗设备,加强灰罐车冲洗督促和考核,确保灰罐车驶出灰库区域车轮、车身冲洗干净,完成整改;装渣和脱硫石膏的车辆均已严密覆盖措施防止扬尘,完成整改;渣场闸板加高,闸板间隙封堵,完成整改。洛河电厂上窑三角湾灰场覆土已进行压实,并全部覆盖抑尘网,完成整改。
55日,淮南市政府对上述电厂及所在地政府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按时序进度完成整改。
该信访件
56日已办结。
对上述电厂及所在地政府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办结


第二批1 171 田家庵区田东街道皖化社区旁安徽德邦化工公司生产30万吨合成氨,并加工厂60万吨纯碱,生产装置离皖化社区138米,不符合国家标准。公司生产中产生恶臭味,让人喘不过气来。公司生产锅炉、鼓风机24小时不间断运作,产生高达100分贝的噪音污染。 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气、噪声类 关于生产装置与居民区的距离问题。该企业60万吨/年联碱技术改造项目经安徽省环保厅批复同意建设,并设置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淮南市环保局按照环评审批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后,确定批复该项目合成氨生产装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200米,符合国家规范要求。2014年10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已全部搬迁。该信访事项已于2014年10月22日由淮南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复核。
关于恶臭气味和噪声问题。该企业排放的恶臭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2017年5月1日,市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监察、监测,检查时企业处于生产状态。对距离企业最近的居民区进行勘察,未发现有明显氨、硫化氢等刺激性废气和高分贝噪声产生。5月1日,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数据显示,厂界噪声昼间最高64.2dB,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分别为1.21 mg/m3、0.024 mg/m3,符合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淮南市环保局已要求企业加强生产工艺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此信访件5月6日已办结。
*已办结
第二批2 175 淮南市大通区洛河镇漯河电厂内一家文具厂生产过程中产生重金属污染。 淮南市大通区 重金属 经环保执法人员对洛河电厂厂区及生活区进行多次全面排查,未发现有文具厂,但生活区内曾有一家企业名为淮南市瑞意拉丝厂,租用洛河电厂物业公司厂房,主要生产回形针,生产过程中有镀锌工艺。2014年,环保部门接到举报,已对该厂进行了取缔。接中央督查此次交办信访件后,调查组会同大唐洛河发电厂环保中心对该企业原厂址进行复查,厂房内无人,生产设备已基本拆除,且未发现有涉重金属物品。 不属实 未发现描述的文具加工厂。此信访件5月3日已办结。
已办结
第二批3 184 淮南市大通区上窑镇窑河附近有一工业园,内有一家小造纸厂和一家小硫酸厂,长期通过暗管直接将生产废水排入窑河,造成严重污染。3月20日,当地政府得知中央环保督察组将要来安徽督察,通过开启窑河上游闸口放水对河内黑色污水进行冲洗(直接流入淮河),并通知这两家企业停产,逃避检查。 淮南市大通区 经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工业园区为大通区上窑工业集聚区,4月30日夜,大通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区公安、城管、安监、环保等部门对该工业集聚区连夜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有硫酸生产企业,也未发现园区企业存在涉硫酸生产、销售、分装等行为。为进一步核实,5月1日上午,大通区政府动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园区及周边区域再次进行了排查,仍未发现硫酸生产企业。
关于园区内小造纸厂问题。2016年10月,该园区内两家小造纸厂已被取缔。4月30日,大通区政府对上述两家造纸厂进行了复查,无生产迹象,目前主要生产设备正在拆除。关于通过开启窑河上游闸口放水对河内黑色污水进行冲洗问题。大通区政府安排公安机关对窑河闸起闭情况进行了调查,该闸口隶属于安徽省淮河管理局,若启闭闸口,须经省淮河局同意,且经大通区防指下达指令方可。3月份以来,大通区防指未向窑河闸下达过任何指令,通过调取该闸口值班记录,3月20日及当月该闸口从未开启。
不属实 未发现描述的硫酸厂和小造纸厂,也未发现开闸放水现象。目前,大通区政府正在沿窑河岸边进行地毯式排查,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此信访件5月6日已办结。 *已办结
第二批4 429-1 淮南市寿县窑口镇粮台村大圩村民组村民反映:村民居住区与瓦埠湖之间有一个圩堤工程取土留下的面积近一亩、深度在15-20米的塘,之前用作农灌的“当家塘”。2016年5月至7月,每天有8-10辆车垃圾倒入塘内,垃圾场周围蛆虫满地,塑料袋、医疗废物、废纸漫天飘;几百米外臭气逼人;每逢大雨,垃圾污水漫溢,周围沟塘、农灌渠都变成臭水沟,周围农田不能耕种。垃圾场距离瓦埠湖饮用水源地坡面仅50米,严重威胁瓦埠湖饮用水源地安全。来信还反映:自2016年7月15日开始,村民连续向寿县环保局、淮南市环保局、安徽省淮南组环保督察组、省委督查组反映情况,直到10月18日,镇里找几个农民把水塘里漂浮物和塑料袋简单打捞一下,但垃圾仍然存有3000多吨垃圾。村民诉求:一是立即清理垃圾、拉走污水、消毒处理并达到环保相关标准;二是查清是哪级政府批准将基本农田变为垃圾填埋场;三是追究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履职不到位的责任。 淮南市寿县 垃圾、水、其他
此信访事项反映的问题2016年10月省环保督查组已向我市交办。
1、关于农灌“当家塘”的问题。经过调查,群众反映所谓的“当家塘”位于窑口镇粮台村后台村民组境内,是1997在陡涧河新建大圩电站时所形成的废弃旱渠,2010年春粮台村新建村民活动中心需取土垫地基又在此取土,形成约90平方米的取土坑。因远离村庄且多年无人使用管理,水草生长已大部分淤积,属一处弃置未用水坑,并非群众上访反映的用水当家塘。
2、关于涉及基本农田问题。取土坑旁边是村预留集体用地,约10亩,2015年9月由岗西村民万红星承包,并不是大圩村民组信访群众耕种,也不是基本农田。
3、关于垃圾坑距饮用水水源地50米严重威胁饮水安全问题。此取土坑位于陡涧河流域,非瓦埠湖水域,坐标为北纬32度28分32.73秒、东经116度48分51.80秒,距离瓦埠湖支流陡涧河岸线221米距离后台村民组413米,距信访群众所居住的大圩村民组700米。窑口镇自来水取水口位于该镇马湖村,北纬32度27分40.50秒、东经116度51分52.70秒,距离垃圾坑直线距离有5千米,岸线距离15千米,不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4、关于医疗垃圾问题。经调查,该垃圾中有少量药品外包装盒,未发现属于危废的医疗垃圾。 
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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