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17年,大通区民政部门精心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七项民生工程,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蓝天———编织民生保障网 让城市更有温度
大通区上窑镇余巷村村民俞长斤,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儿子考取了福建医科大学,但前往学校报到前夕一直高烧不退,后查出患了白血病。区民政局和上窑镇民政办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给该户办理了低保,并给予1.5万元的医疗救助,有效减轻了家庭负担。
2017年,大通区民政部门精心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乡医疗救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退役士兵培训、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等民生项目,用一件件民政民生实事,绘就了一幅幅温暖民生图景。
农村低保提标,为困难群众纾难解困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困难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
为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经济生活水平相协调,大通区建立了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自6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1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020元。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保障对象2067户4039人,1至11月累计打卡发放保障资金1065.1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健康脱贫兜底,严防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为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大通区再次修订《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及其他特殊重病困难人员六类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1至11月,累计救助1637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47.32万元;资助参合参保4664人,支付资金69.89万元。
实施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及限额内门诊费用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1至11月政府兜底保障保障89人,支付8.63万元。
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唱响“最美夕阳红”乐曲
顺应人口老龄化新常态,大通区着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拓展社会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通过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1至11月,为16名百岁老人打卡发放高龄津贴6.5万元,为4484名80周岁以上老人打卡发放高龄津贴89.68万元;养老服务补贴居家养老服务券累计发放7.8万元,公办敬老院和3家民办养老机构全部购买了综合责任险。
实施综合救助,温暖特困、生活无着人员和困难残疾人
情系农村五保老人和孤儿,全区农村五保供养保障人数857人,其中分散供养715人,年保障标准4200元/人;集中供养142人,年保障标准7200元/人,1至11月份累计打卡发放保障资金377.65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分散居住孤儿78人,保障标准800元/人,1至11月累计打卡发放保障资金67.88万元。
情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大力开展“夏季送清凉” “冬季送温暖”“接送流浪孩子回校园”各类专项救助活动,1至11月份,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1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3%。
情系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对象1808人,其中一、二级残疾人1248人,三、四级残疾人56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7.3%,1至11月份打卡发放保障资金91.8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1529人,月保障标准60元/人,1至11月累计打卡发放补贴资金98.63万元。
此外,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培训,截至11月底,开展退役士兵培训5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作者:朱庆磊 潘雪洁 汤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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