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市工商局积极转变市场监管理念、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初步实现了“快速市场准入、综合平台通报、同步资源共享、失信联合惩戒、协同监管执法”。具体做法:
一是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实现低门槛的准入机制。滁州市工商局高度重视“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成立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国务院62号文件,在明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前提下,严格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明确除39项前置审批事项外,一律不得设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也不得通过备案等方式实施变相前置审批。同时,对186项审批事项的标准、受理、审查、批准等审批信息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切实释放改革红利,着力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投资热潮。仅2015年,全市就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7786户,同比增长近40 %。其中:新增私营企业6684户、个体工商户1925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00户、家庭农场1144家、个改企完成1099户。
二是厘清市场监管职责,积极开展“双告知”工作。在宽放的基础上,为防止出现登管脱节和监管真空,积极开展“双告知”工作。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登记注册窗口按照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以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在告知书的背面还印上了及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许可信息、报送企业年报等内容,督促企业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对不涉及审批的,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进行发布,及时为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公众提供查询;对涉及后置审批的,通过“企业综合监管信息通报平台”向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及时通报。
三是推动企业社会信用积累,扎实开展年报信息公示。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中心网站和局政务网发布年报公告、通告,并将年报须知和操作说明上传至局政务网站显著位置。印发了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年报宣传资料10万余份,并向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联络员发送报送年报的提示短信,力争将年报公示政策传达到每一个市场主体。同时,组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宣讲及年度报告培训班、培训会70余场,培训人员达5000多人。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企业评定以及著名、驰名商标申报工作中,加强对企业年报、即时信息抽查和年报信息抽查结果的运用,对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以及以后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予以限制。每月就信息年报进度进行排名并向各县(市、区)政府通报;局领导也多次就年报工作的进展情况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得到了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推动了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年报率均位居全省前列。
四是探索建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做事中事后监管的强力支撑。该局与市政务中心共同开发了“企业综合监管信息通报平台”,已经实现了本局向其他部门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下一步,按照登记注册“双告知”和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一张网”的要求,配合省工商局改造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健全完善信息推送机制、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信息协调公示机制、公示信息应用机制、信用惩戒机制,进一步做好登记信息主动推送和反馈信息接收管理,实现对企业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等环节的分类管理。通过构建双向告知和数据对比等机制,切实把握监管风险点,将证照衔接、监管联动、协同执法有机贯通,建立覆盖政府各个审批部门的信息互联共享,做事中事后监管的强力支撑。(李正齐 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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