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贤使能事业兴,贬贤弃能事业衰。用好人,赢发展。选错人,冷民心,误发展。全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启动后,市纪委强化领导,提前谋划,切实承担起搞好自身换届和确保整个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的双重责任。
目前,乡镇纪委换届正处于人选推荐考察阶段,预计3月底前完成换届任务;县(市、区)计划6月底前完成换届。市级纪委换届将在9月进行。
早沟通,明确换届政策
市纪委提前与组织部门沟通,结合实际确定县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年龄界限。联合下发《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乡镇党委换届中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的通知》,严明“9个严禁、9个一律”换届纪律,细化换届流程,明确乡镇党委换届在确定人选、推荐代表和组织会议三个关键环节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督问责力度。
抓学习,找准职能定位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专题传达了省委、省纪委和市委有关换届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就换届工作政策、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等内容进行学习,进一步吃透纪委班子职数、纪委委员结构、提名和任职年龄界限、改进换届考察方法等方面的新精神新要求。这既便于纪委干部提前熟悉换届程序和相关要求,在配合组织部门参与换届考察中履行好职责,又能找准角色定位,在换届中认真履行纪检机关监督职责,强化宣传教育力度,搭建好监督平台,抓好督促检查。
重巡察,匡正用人风气
在首轮完成14个乡镇巡察基础上,市纪委从全市抽调98名干部,组建14个巡查组,自去年9月下旬至今年1月底,分两轮对80个乡镇开展巡察。通过巡察,全面、立体、真实地了解基层乡镇实际情况,提高了选人用人精准度,为换届提供政治、组织和纪律保障。经巡察组推荐并向组织部门反馈,对10余名能力强、敢作为、有担当,工作表现和成绩突出的干部,建议在换届时予以提拔重用,对50余人有违纪违规问题或其他方面等原因的,建议换届时予以调整交流或慎重使用,为乡镇换届人事安排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细研判,选好配强班子
在乡镇换届前,各县(市、区)纪委认真做好班子配备情况调研,对年龄、专业、性别等结构情况,优秀年轻干部配备需求情况和须转岗、交流、回避的干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研判,确保在换届提名考察前掌握主动。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向党委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并参与考察。目前,各县(市、区)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人事安排方案已经确定,正在履行有关推荐、考察和公示程序。市纪委也立足早谋划、早准备,为县(市、区)纪委班子换届打基础。今年以来,对换届时超过提名年龄的1名纪委副书记和1名常委进行了调整,对1名纪委副书记和1名常委交流到系统外任正职,从系统内外提拔3名干部任纪委常委。
严把关,确保用人质量
加强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清理处置工作,对2015年底前上级交办、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巡视发现等渠道移送的所有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逐条进行认真分析和甄别。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方式”,综合把握“四种形态”进行清理处置,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彻底,不留死角。切实做好换届中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回复工作,会同组织部门进一步规范回复程序、方式、内容、时限等,1月底前对涉及乡镇党委换届中13个副县级建制镇的党政正职继续提名和新提名人选进行廉政把关,确保换届中征求意见回复及时、准确和规范,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履主责,严肃换届纪律
目前,市县两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已派出9个督查组,深入乡镇督查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做到“九察九看”。对因工作不认真、不作为、不到位、不尽责,致使换届工作出现问题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处理,直至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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