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滁州国土房产局抢抓国家、省农村土地整治的战略机遇,以“保发展、保红线” 为目标,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为引领,以推进项目建设为抓手,明任务抓调度,重责任抓督查,限时间抓倒逼,严要求抓质量,大力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有效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条件。
2012-2015年省下达滁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320万亩。实际申报实施规模327万亩。其中基本具备条件项99个,建设规模127万亩(其中示范项目29个,建设规模42万亩;省投项目17个,建设规模17.8万亩;其他部门项目53个,建设规模67.2万亩);稍加改造项目187个,建设规模200万亩(2012年度24个项目,建设规模14万亩;2013年度47个项目,建设规模53万亩;2014年度65个项目,建设规模73万亩;2015年度51个项目,建设规模60万亩)。截止2015年12月,基本具备条件127万亩99个项目已竣工;2012-2014年度200万亩136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改造项目已竣工并全部通过验收,综合排名全省第三;2015年度60万亩稍加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综合排名全省第五。
通过开展土地整治,落实了耕地保护国策,提高了集约用地水平,改善了村容村貌,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土地流转。2011年5月和2012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国土资源部原部长徐绍史、副部长胡存智先后来滁视察土地整治工作,对我市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12年8月,《国土资源报》头版头条以《小杠杆撬动大工程》为标题,深度报道了我市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政府主导,落实“七个到位”
一是组织到位。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将其列入“一把手”工程,形成以市、县、乡、村四级领导一线组织、一线推动、一线落实的强有力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二是责任到位。各地制定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总体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定目标、明责任、抓管理、重质量,着力打造群众满意工程。三是规划到位。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围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目标,合理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规划。四是补贴到位。重点突出二个原则:一是自愿。在“补什么”上,尊重群众意愿,由群众说了算。二是和谐。项目实施推行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多方听取群众建议,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制度到位。采取领导包保责任制,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严格落实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公告制和审计制,做到以质量取信于民。六是监管到位。强化制度保障。建立项目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定期报告、动态巡查、通报督办等制度,及时掌握项目实施真实情况。七是验收到位。市局根据项目验收权限,认真制定项目自验、初验、终验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在项目验收过程中,邀请市农业、水利、财政、院校、国土等部门专家组成验收组,从外业到内业,严格项目工程建设数量质量、资金使用管理和财务档案整理工作。
二、坚持统筹实施,注重“五个结合”
一是注重与规划实施相结合。严格执行规划,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区,重点以基础设施条件较好、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为项目选址基础条件,通过开展农田道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平整和生态林网建设,使之达到旱涝保收、增产增收的目的。二是注重与涉农项目相结合。按照“投资不变、渠道不乱、用途不改、形成合力”的原则,对一些涉农项目资金与高标准基本农田以奖代补资金捆绑使用,尽量做到涉农项目规划衔接、资金整合、项目对接,集中使用。三是注重与美好乡村建设相结合。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作为美好乡村建设关键抓手,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围着乡村建”基本思路,不断为美好乡村建设注入新动力,使之同步推进,相得益彰。四是注重与土地流转相结合。对整治后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在确权和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由集体组织发包和流转,并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做到“确权不分田,离土不离股,发包得收益”。五是注重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相结合。特别是与农村改水、改电、改厕、改气等民生工程相结合,优先支持农民新村安置点建设,提升农民新村建设水平。
三、坚持尊重民意,做到“三个最大限度”
一是最大限度提高群众思想认识。深入广泛宣传政策,召开各类座谈会,实现由“要农民整”到“农民要整”的转变,切实把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上级要求上来。二是最大限度吸纳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和村民理事会的参与监督作用,规范项目运作程序,最大限度让老百姓参与支持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工作。三是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在尊重权利人意愿的前提下,及时编制公告土地确属调整方案,签订权属调整协议,确保调整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护好农民土地用益物权。
“十三五”期间,滁州市国土局将聚集力量狠抓150万亩高标标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工作,不断总结“十二五”经验与不足,努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项目管理水平,为改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创造条件。积极探索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和主体创新,以“制度健全、管理有效、质量可靠、资金安全、奖惩严明”为目标,大力推进项目实施管理创新。积极推进项目实施主体创新,认真总结剖析凤阳县项目资金叠加、主体多元典型做法,努力探索项目资金整合新路子。(局开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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