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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020年11月26日 10阅读 来源: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2017/1/25

新闻发布会现场

市纪委常委、秘书长罗圣权通报2016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市纪委常委徐勇答记者问

市纪委研究室主任湛忠清答记者问

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廖曙光答记者问

市委巡察办正科级纪检监察员薛如林答记者问

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

1月23日上午,滁州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016年,滁州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推进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政治生态呈现出新的气象,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十三五开好局、冲刺总量全省第三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市委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主动对市委及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评估,自觉接受监督。县(市、区)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市县两级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两个全覆盖”。协助市委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任务进行分解、监督、考核。全年共追究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31人,其中县处级3人;追究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组长2人。

严抓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纪律作风一起抓。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0起,处理党员干部 30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0人。围绕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目标,受理信访举报3561件次,同比下降30%,立案1632件,增长24%;处分1591人,增长24%,其中县处级干部28人、乡科级干部176人,移送司法机关73人。清理被定罪处刑、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未予立案处理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76人。着力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02个,给予纪律处分539人。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大问题。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4482件,增长67%;谈话函询403件次,增长80%;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1231人,占77%,增长29%,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党纪政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

坚持深入查纠问题,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自巡察开展以来,巡察单位党组织132个,组建17个回访组,对2015年巡察的96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整改情况检查回访,针对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巡视巡察整改“4+4+6”专项整治。移交巡察问题线索1060件,党纪政纪处分472人,348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

树立正确执纪导向,全力推进改革稳定发展。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问责追责与容错免责相结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若干意见》《党员干部问责实施办法》《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免责实施办法》“一个意见、两个办法”,着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为担当者担当、对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积极向上、干事创业政治生态。严把干部使用政治关廉洁关,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检查,对953人次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严格教育监督管理,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树牢“四个意识”。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集中培训,组织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培训2000余人次。坚决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五严守、十不准”要求,零容忍态度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切实做到严防“灯下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下一步,滁州市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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