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省政府法制办确定在我市开展全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承担试点任务后,我市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措施得力,较为圆满地完成了行政执法公示试点工作。经过半年多有力推进,市县两级34个试点单位的“职责权限依据”、“行政执法流程”、“行政裁量基准”等信息已全部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已公示一万余条,得到了省政府法制办的充分肯定,并被11月26日省委改革办《改革工作简报》(第74期)专题刊登。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借力改革,高位推进实施。试点工作任务确定以后,该市高度重视,将试点工作纳入年度全市全面深化改革重点调度项目,把试点工作从由市法制办一个部门主办,上升为市委市政府全局主抓,提高了实施层级,加大了推进力度。各试点县也高度重视,将试点工作作为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一项重点内容,积极纳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进行高位推进。
二是调研学习,摸清基本情况。由市法制办牵头到已经先行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全椒县进行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了解县直有关部门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省政府法制办帮助协调下,与河北等地联系对接,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前熟悉掌握行政执法公示中的重点和难点。通过调研学习,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我市行政执法公示的基本情况,对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做到了心中有数。
三是制定方案,统筹安排部署。在摸清本地行政执法公示现状的基础上,为统筹部署试点工作,起草了《滁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试点工作方案》,并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事项,对试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确保了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各试点单位也制定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健全内容审核机制和工作流程,确定工作节点。
四是结合实际,创新公示模式。国家和省对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要求侧重点不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公开权限、依据、裁量基准、执法结果和救济途径等全过程事项,《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与此同时,近年来全市上下普遍开展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执法权限、依据、流程和救济途径等事项已经通过不同途径进行了公开。结合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最终确定采取“整合+推进”的公示模式,即整合已经公示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裁量基准等事项,不再重复录入,同时整合公示上述信息的平台栏目,不再分散公示,并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五是积极稳妥,确定公示要素。将积极稳妥的精神和要求贯穿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试点工作始终。其一明确公示主体。考虑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和法制力量配备,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度和社会关注度等情况,虽然在市、县两级同步推进,但并非全面推开,市级确定交通、工商、质监等9个部门,县级确定来安、全椒和定远三个县。其二明确公示内容。先行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强制和行政确认四类执法结果,根据试点情况,再逐步扩展到其他行政执法种类。
六是设立平台,提升公示效果。按照序时进度,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与网站设计单位多次沟通对接,商讨平台设置的总体框架、具体项目编排和内容显示,使平台设立更加的科学合理。依托现有的政府门户网站系统,市县两级在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政府信息公开网显著位置统一设立公示栏目,由试点单位自行录入相关信息,进行集中公示,最大限度地方便公众查阅和社会监督,提升公示效果。
七是培训指导,确保扎实推进。对试点单位的法制机构负责人、行政执法机构具体承办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员进行业务培训,主要培训录入的内容、格式、时限和要求,同时制定行政裁量基准和执法结果公示标准,统一录入格式。邀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员从技术层面对如何录入、录入格式以及录入中的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保障录入工作更加便捷高效,录入内容更加规范统一。通过检查平台、上门指导等形式,及时帮助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并会同市政府督查室专项督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去年8月市政府分管领导赴来安县专题调研指导,高位推进试点工作。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