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省民委把这次座谈会放在滁州召开,这是对滁州民族工作的关心和厚爱,也为我们向兄弟市学习提供了良好机会。根据会议安排,我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一下我市在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和体会,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11年到2016年,全市共争取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2334万元;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增加到180万元;各县市区均设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每年共175万元。市、县民族部门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较好地推动了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明确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和指导。
一是明确县级民族部门主体责任。近年来,市民委通过会议和文件,及时学习和贯彻省民委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着重明确和强调:各县市区民宗局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直接监管部门,必须负起监督管理责任;民宗局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作负总责、亲自抓。要求各地务必充分认识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作为,主动担当,扎实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市民委加强对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在2012年9月全省安庆座谈会后,我市对项目监管工作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2015年11月全省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后,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市于2016年3月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座谈会精神,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对监管工作进行培训,对项目台账进行统一要求。
(二)把握主要环节,实施全程监管。
实际工作中,我市严格执行《安徽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市、县两级民族部门主动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联系,在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安排使用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管。
第一,科学论证立项,把好进入关。从2012年起,我市建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并每年更新,每年入库项目60个左右。程序是:县级初选,报市级复核把关。从项目的可靠性、可行性、引领性、带动性等多方面考虑,筛选一批效益好、带动性强的项目入库,从源头上将不符合中心工作要求和效益低下的项目拒之门外。
第二,抓好项目落实,把好质量关。对已经批复的项目,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文本内容,认真制定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工作进度表,明确每个阶段目标任务、责任分工、质量标准。建立项目责任人制度,每个项目确定专人联系、专人负责、专人监督。项目监管部门,即各县市区民宗局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严控工程质量,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任务。目前,2013、2014、2015年省、市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成,2016年第一批提前下达的180万(8个项目)已全部完成,第二批62万(3个项目)已下达,正在实施中。
第三,落实项目公示和实证制度,把好监督关。认真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村级项目向全体村民公告,合作社项目向全体社员公告。落实项目实证制度,每年在每个项目完成后树立公示碑(牌),彰示建设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严格资金管理,把好资金安全关。实行报账制管理,坚持按项目进度核发资金。资金拨付前,需经县民族、财政部门共同现场核验。严格按照批复项目组织实施,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截留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凡项目实施中需要采购设备、物资、工程或服务的,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该招投标的必须招投标,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加强绩效考评,把好效益关。对所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着重考核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考评结果实行“三挂钩”,即与下年度项目资金分配挂钩、与年终考评挂钩、与奖惩挂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六,健全项目台帐,全程把好关。为促进项目规范管理,我市2011年以后的省项目、2013年后的市项目已全部建立健全台账,对项目审定、申报、实施、验收以及资金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使每一阶段的工作都在台帐规定的框架中运行。台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项目的申报文本或立项报告,主要是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项目报账的各种资料,主要是资金拨付报账凭证;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主要是项目完成情况、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各县市区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台账工作,做到内容撰写完全、资料真实准确,按年度建帐归档,作为对各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检查和考核的依据。
(三)不断探索改进,提升监管水平。
从2014年开始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行备案制,市及市级以下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为此,我市也在不断探索,逐步建立起与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市相适应的监管机制。一是开展项目审计。从2014年开始,市民委与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对所有完成项目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二是加强评审论证。所有项目申报必须经过县级专家初审论证、市级专家审核通过,市民委项目领导小组研究,市民族、财政部门共同行文报市领导审批。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今年3月,市民委与市财政局根据《安徽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吸纳外地成功经验,出台了《滁州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四)发挥杠杆作用,推动民族经济发展。
一是推动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2016年我市利用省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加大对民族乡村基础实施建设。定远县池河镇池阳回民村主干道亮化工程扶持23万元建设安装80根高干路灯,受益195户,2600人;明光市横山村老街道路改造建设扶持20万元,受益群众1500人;南谯区孟洼民族村水利综合项目建设水塔及滴灌系统扶持15万元,受益群众2000人,改善了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目前,我市民族乡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63个、家庭农场49个,被命名为省、市级“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1个;省、市级“少数民族专业示范村”1个;全市共有少数民族企业20多家,其中全国“十二五”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4家,被命名为“安徽省民族企业”12家、“滁州市民族企业”17家,被滁州市认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家,省级龙头企业1家。全椒县城西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获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省农委“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其“看俺家”商标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我市民族聚居地区发展的强大引擎。
凤阳健民蓝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安徽省民族企业。占地面积1200亩,注册资金1200万。公司目前有管理、技术人员20人,其中本科学历人员7人,博士2人,硕士3人,中、高职称人员4人,公司现有长期员工36人,其中回族27人,带动周边村民组群众20多户,发展绿色蓝莓1000亩,亩均增收3-5万元。公司主营蓝莓鲜果、精深加工、组培育苗等,已建成年产蓝莓鲜果300吨、晚秋黄梨30吨、草莓20吨、葡萄50吨、养殖皖西白鹅3000只、散养土鸡1万只、特色水产50吨。研发的蓝莓果干、蓝莓果酱、蓝莓原浆、蓝莓饮料、蓝莓酥、蓝莓巧克力等系列深加工产品陆续上市。
凤阳县御膳油脂有限公司是一家芝麻油专业生产企业,是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公司芝麻油年加工能力2000吨,现有员工68人,其中回族员工25人。有效的带动了周围200户种植户,每年净增收入20万元,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是推进特色村寨建设。近几年来,在省民委的关心支持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大力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来安县贾龙民族村、定远县二龙回族乡中汤民族村、全椒县管坝民族村先后被省民委列入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项目,经过几年努力,取得较好成效。今年7月,贾龙民族村、管坝民族村、中汤民族村特色村寨建设顺利通过省民委验收,并于10月成为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名录。
来安县贾龙民族村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速度推进。目前,特色门楼、民族文化广场、公共服务中心、民族公园、民族文化长廊及回民小区特色民居等硬件建设基本完成;招商引资企业绿泉公司,沿着中心村外围流转3500亩土地,按照“七园一府”的规划布局,打造集观光、旅游、休闲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区,为特色村寨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定远县二龙回族乡中汤民族村特色民居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完成了一个回民小区和民族门楼、为民服务中心大楼、村卫生室、文化广场、道路、绿化、路灯、下水道等工程,在沿街主干路两侧新建民族特色房屋10户20多间,改造特色民居100多间。
全椒县管坝民族村已纳入2015年省级美好乡村示范村范围。计划投入资金1300余万元,重点实施七大工程,把管坝特色村寨打造成为全椒的“特色名片”。
各位领导,我市在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但与省民委的要求、与各兄弟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不断探索创新,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充分释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酵母作用,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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