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启动以来,市城管执法局坚持“四个强化”,把创新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作为提升城管领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举措,积极构建新常态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强化网络建设。依托局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组建“城管执法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负责全局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分流调度、调处化解、督办考核等职责,协调指导各方资源,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发挥主导、协调作用;同时,依托市阳光信访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分流、网上调解“一站式”服务。组建市城管执法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家库,切实满足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要求。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优势,扩充信息发布、信息沟通、信息查询渠道,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去年以来,依托市阳光信访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受理阳关信访案件5起,化解(办结)5起;各执法分局(大队)调解站(室),受理各类矛盾纠纷案件6起,成功化解6起。
二、强化三调联动。一是突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建立局法制科和法律顾问指导参与人民调解制度,建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对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二是突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动。健全完善局、分局(处、办)、大队三级调解网络建设,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规范各级调处中心建设,局调处中心负责系统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并指导各工作站(室)的建设和调解工作;规范大队调解室建设,将局法律顾问作为大队特邀调解员纳入大队调委会,并选聘有威望、敢担当、能力强、重公道的“四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军人)担任调解员,共同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探索推行“三三制”人民调解法,一般情况下,对基层发生的矛盾纠纷,需经过大队调委室、分局(办、处)调解工作站、局调解中心三个层次的调解,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联动。三是突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建立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制度,落实重要情况通报、重大案件协调、事先咨询等制度,将案件化解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实现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去年以来,我局受理涉法涉诉案件10起,与法院部门联动,成功化解10起。
三、强化多元协作。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落实好事前防范和目标防范相结合、经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分级调处和应急调处相结合、专门调解和群众化解相结合、强化责任和奖惩制度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坚持政策性问题普遍排查、个案问题专题排查、潜伏性问题深入排查和苗头性问题提前排查的原则,实现矛盾纠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由被动到主动,由调处为主到防范为主的转变,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切实落实“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调处责任人,一个调处方案”,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确保各种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四、强化运行机制。建立联系会议机制,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调度,按照每周一排查、一上报的要求,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录入信息平台;同时,建立研判例会制度,对上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做到矛盾纠纷随时发现、随时研判、随时分流;另外,我局还建立预防机制、排查机制、包案机制、调处机制、回访机制、督查机制、报告机制等七种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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