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近年来,我市高扬融合发展风帆,不断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尤其以此次机构调整为契机,按照“能融则融、宜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总体要求,做到“融心、融力、融智、融创”,把优质的文化旅游资源转变成特色旅游产品,不断放大文化和旅游1+1>2的融合效应,让更多的市民群众和游客享受文化、快乐旅途。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并取得实质性进展,2019年2月份,滁州市获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完善文化旅游设施,筑牢融合发展根基。我市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不断加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加强“快旅慢游”体系建设。通过深入进行“旅游厕所革命”,2015年以来,新建、改建旅游厕所140座,A级旅游景区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与此同时,我市力争2019年实现创建文明城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点80个,市图书馆上半年开馆。
注重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2018年,16家旅行社获得“省级服务质量诚信旅行社”称号,其中5A级1家,4A级7家,3A级8家;来安景华生文化态园荣获2018年安徽省旅游服务质量标杆企业培育单位;在安徽旅游饭店品质标杆选树活动中,1人荣获“星级饭店优秀总经理”称号;发布旅游诚信“红榜”50余条;开展导游技能、旅游安全、乡村旅游扶贫培训,提升旅游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参训人员500人次以上。进一步树立了我市旅游行业信用体系新标杆,提升了旅游“诚信+品质”的整体形象。
强化市场秩序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小长假”“黄金周”等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工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利剑行动”系列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黑车”“黑导”“黑社”和“黑店”,强迫购物、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旅游市场。联合交通运管部门对旅游团队集散地和发车点的“导游专座”和旅游包车规范化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设置展板、咨询台,发放旅游安全宣传资料2000余份;扎实抓好黄金周、旅游旺季及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期的旅游安全监管,全市未发生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连续多年被省厅、市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百日行动”亮剑出击,重拳整治“保健”市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重点查处以免费赠送旅游为噱头销售“保健”产品(服务),并组织消费者进行旅游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广播电视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加大文化执法力度,市场整治成效显著。不断探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新模式、新方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整体素质、综合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9万人次,检查全市出版物市场、网吧等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5944家次,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2190余册,删除网络有害信息13000余条。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7起,其中“好游网络有限公司未保障网络游戏用户合法权益案”被安徽省文化厅评为2018年度办结的优秀案件。滁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被评为全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及三名人员受到市级表彰。
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打造文化旅游新形象。发挥行业特色,凝聚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实践、文明旅游主题宣传和涉文涉旅企业文明创建达标活动,不断提升公民文化自信和旅游文明素养,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2019年,将进一步推进文明创建达标、强化公共设施建设、加强文化服务宣传、抓好戏曲传承发展、培育行业文明形象、加强市场执法检查、优化市场服务保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品质、安全、文明旅游出行温馨提示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旅游可以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见识,为了让每次旅行都留下美好的记忆,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提醒广大市民和旅游者出行前做好以下功课:
促销广告要辨认
查看旅游广告时,应审核旅行团组织方是否为旅行社,并进一步了解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业务经营范围、地址等具体信息。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预订报名时,要查看网站和组织者资质,注意保留网页、邮件等相关凭证。拒绝参加低价旅游活动。
企业资质要合法
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资质和经营范围。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者《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并注意查看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
旅游合同要签订
参团外出旅游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旅游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合同责任,以避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
意外保险要购买
外出旅游应购买旅游意外保险,通过保险产品降低意外风险损失。旅游期间如发生意外,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需要就医的应妥善保存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有关单据,才能获得相应赔付。
游览安全要注意
护照、签证、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和凭据,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参加登山、探险、滑雪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游客行前请全面了解注意及禁忌事项,认真做好相应防护准备。
旅游行为要文明
在旅游行程中,旅游者应注重文明旅游,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遵守基本行为规范,尊重所在国或地区的风俗习惯,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遵守我国及相关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旅游过程中不要参加黄、赌、毒活动。若参与这些活动造成的任何后果都由旅游者承担。
对待纠纷要理性
旅途中发生纠纷时,旅游者应冷静对待,及时与导游或旅行社进行沟通,双方通过协商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处理,注意留存并妥善保管好各种证据材料,可直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避免因言行过激导致人为扩大事态,切莫采取霸座、罢住、罢回等行为,否则产生的扩大损失将由游客承担。
旅游维权要举证
旅游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网络等方式投诉,一般应递交书面投诉状,并提供旅游经营者或其从业人员所提供的服务与承诺或协议规定不相符的证据,如合同、行程单、车船票据、景点门票、购物发票、旅馆证明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证据材料,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旅游投诉的有效期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
滁州市旅游咨询投诉电话:0550-3033543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