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文化是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灵魂,是支撑人们自立自强的精神力量,也是凝聚人心的精神纽带。滁州文化底蕴深厚,醉翁亭文化、明文化、儒林文化、孝文化,凤画、凤阳民歌、天官画、琅琊山庙会、全椒走太平,这些独具特色地域文化承载着滁州人民的美好回忆、滋养着滁州人民的心灵,也凝聚着滁州人民深厚的地域情感。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是记住乡音乡愁的重要载体,是丰富群众美好生活的深厚资源。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滁州地域特色文化,在保护非物质文化上发力,促进政府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让文化遗产活起来”,着力打造滁州文化自信,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兴盛。
聚焦“非遗”保护,人大立法亮剑
保护非遗文化,是提高文化自信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我市目前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882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级17项,市级49项,县级184项。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受现代生活方式和外来文化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受到较大冲击,一些传统民俗正在消失,一批传统技艺频临失传,一些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和资料遭到毁弃。为更加有效地保护滁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法律依据,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提升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水平,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作为立法项目,也是我市获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全市范围适用的法律。2017年6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一审审议了《条例(草案)》。8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二审审议了《条例(草案修改稿)》,对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表决通过。9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市、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体育等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在注重培养代表性传承人的基础上,还注重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后续力量的培养,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研究机构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设立传承班,开展联合办学,培养传承人。鼓励有条件的院校采取减免学费或者给予助学金、奖学金等措施,资助学生学习传统技艺。针对我市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普遍面临后继无人的境况,《条例》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扶持和培养代表性传承人和后继人才,安排或者招募人员学艺。
2018年起,列入滁州市级名录的非遗保护传承人将每年获得3000元补助资金,非遗项目将根据项目保护类别,通过申报、评审、审批等流程,获得专项补助。
关于设立“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月”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结合本市民俗和民间节庆特点,《条例》确定设立“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具体时间为每年的农历正月初九至二月初九。
《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是一部顺乎民意,切合实际,为更好地传承、保护、开发、利用滁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而量身定制的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重要的工作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各种监督方式,依据《条例》依法督查市人民政府及政府各责任单位在依法治理过程中的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治理的推进情况、各相关单位执法履职情况、协作单位的配合协调情况及贯彻执行《条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并适时对开展《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条例》的立法效益进行评估。今年的2月24日(正月初九)下午2;30,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文广新局将在滁州人民广场举办“首个滁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活动启动仪式,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非遗的良好氛围。2018年,计划建立10个市级传习基地,建设两个县级非遗展馆。依托非遗馆、非遗传习基地、非遗教育传习基地等非遗基地,重点策划实施5个非遗保护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形成连点成片,全面开花的效果。
弘扬特色文化,人大议案护航
弘扬地方特色文化,对于提升城市品味、彰显滁州特色、传承历史记忆、存史资政育人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18年,市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将《关于大力弘扬地域特色文化,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议案》作为大会三号议案,并已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初审、完善。
未来,滁州将整理汇编滁州地域特色文化名录、新建地域特色文化展示厅(墙)、创作编排一批体现滁州特色的精品剧目和艺术作品、拍摄3分钟地域特色文化宣传片、创作出版《滁州文化丛书》,分历史文化名人、明朝开国功臣、滁州古建筑保护等若干系列,计划出版30部左右。今年拟出版3部书。对104个文物保护点,提出修缮保护意见,发挥好传统建筑文化的作用,保护老城风貌,留住历史记忆,推进滁州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做好吴棠故居修缮和布展工作。做好章益故居修缮和布展工作。建成凤阳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并对外开放。开展地域特色文化进校园活动。利用文化活动品牌宣传地域特色文化。利用第七届中国农民歌会、“出彩滁州人”、春节系列文化活动等文化活动品牌,创作、编排、展演一批弘扬地域特色文化的优秀作品。组织机关干部、中小学生、现役军人到市非遗中心、市博物馆参观,每年组织不少于2万人次,加大地域特色文化宣传力度。开展地域特色文化研究工作。组织专家学者深入研究醉翁文化、儒林文化、大明文化、孝文化内涵,提炼其中的有益思想艺术价值,形成一批地方特色文化品牌。深入挖掘欧阳修、辛弃疾、王阳明、朱元璋、韦应物、吴敬梓等滁州历史名人文化资源,推进滁州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积极推动历史文化资源、革命文化资源与旅游深度融合,规划设计推出一批旅游精品路线。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文化小镇。结合美丽镇村建设,以腰铺文旅小镇、襄河儒林小镇、釜山玩具小镇为重点,切实推进文化小镇培育工作,促进地域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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