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6月23日
,市长郭剑彪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法制办关于起草《舟山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制定出台《舟山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对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舟山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解决城市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和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指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要结合舟山自身发展的实际,尤其要结合当前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并充分考虑大陆连岛工程竣工后给城市管理带来的新问题。对于城市管理中当前存在以及今后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必须从现在开始进行积极研究和探索,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强调,各县(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相互理解、紧密配合;市法制办要加强协调,集中做好过渡时期的各项工作,确保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顺利开展。会议原则通过《舟山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并要求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报省法制办核准后组织实施。
会议听取了市新城管委会关于起草《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城建设促进新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建设新城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决策,也是增强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在各有关方面的努力下,近年来新城建设已取得了较大进展,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为进一步加快新城建设步伐,集聚新城人气,提升城市活力,形成“优美、生态、安全、舒适”的人居环境,出台《关于加快新城建设促进新城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分必要。会议指出,要把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强化舟山本岛一体化观念,并以此规划好新城城市布局;要准确把握好新城的定位,树立精品意识,不能急于求成;要严格控制各部门(单位)在新城建造单门独院的办公用房,以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会议原则通过《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城建设促进新城发展的若干意见》,并要求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行文下发。
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起草《舟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因地理位置的缘故,受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较重,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于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稳定,具有积极意义。会议指出,为确保应急救助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好相关人员学习预案,并依据预案的规定,抓好应急演练,确保预案的贯彻执行。会议原则通过《舟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会议听取了普陀山管理局关于起草《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随着舟山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首届世界佛教论坛在普陀山的成功举办,普陀山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前来观光旅游的国内外游客日益增多,对景区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省政府出台的《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进一步完善景区管理十分必要。会议明确,按照省政府要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可先行挂牌,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的调整等工作。同时,为了使普陀山风景名胜区在今后能得到更好地保护、管理和发展,有关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尽早促成《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办法》升格为地方性法规。会议原则通过《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要求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行文下发。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