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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在行动】测绘成果免费供,减少环节压时限

2020年11月11日 10阅读 来源: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7/3

今年以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十堰城区320平方公里的大比例尺地形图进行更新,现成果已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为切实做到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为企业减负,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测绘成果价值,做到成果互享,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多测合一”有关事项的通知》(附后),从7月1日起,我局为企业免费提供在城区范围内大比例尺地形图。

十堰城区所有报建项目(含选址、用地、工程许可等)所需地形图成果,若现状地形没有发生变化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可直接从大比例尺地形图成果中调用,建设单位无需再另外付费委托测绘单位进行测绘。

此项举措不仅可以降低企业成本,同时还减去了企业委托测绘的环节,缩短了企业的办事时间,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我局同时开展测绘成果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测绘成果质量监管,检查结果纳入测绘单位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规范测绘市场行为。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多测合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武当山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城区各分局,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多测合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就测绘领域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多测合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提供地形图成果

十堰城区320平方公里1:1000地形图更新将于2020年6月底完成。自2020年7月1日开始,十堰城区所有报建项目(含选址、用地、规划许可等)所需地形图成果,若现状没有发生变化的,经办科(室)或局属单位可直接从此次更新成果中调用,建设单位无需再另外付费委托测绘单位进行测绘。

二、推行测绘成果互认

现状已发生变化的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委托《十堰城区测绘单位“多测合一”测绘单位名录》中的任何一家测绘资质单位进行现场测绘,最终成果与我局此次大比例尺更新成果进行入库比对(主要比对图幅内控制点的平面精度和高程精度且数据格式满足入库规范,重要部位进行外业抽查)。比对有误的测绘单位需进行修改直至满足精度要求,比对无误的予以认可并作为报建使用,同步推送至数据库进行更新。

三、定期抽查成果质量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多测合一”成果质量、合同履行的监管力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质量监督检查,及时公布检查结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从2020年7月1日起,取消十堰城区报建地形图成果的日常检查,改为定期组织开展“多测合一”成果质量的双随机抽查。同时结合平时工作中发现的测绘成果质量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计入测绘单位信用信息。

四、完善测绘信用体系

从事“多测合一”业务的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终止其“多测合一”从业资格,并且自资格终止之日起2年内不得进入“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

1.为取得“多测合一”从业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的;

2.伪造成果、测绘成果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或测绘成果质量被法定测绘质量检验机构判定为不合格的;

3.进行不正当竞争、扰乱测绘市场,恶意低价竞标的;

4.当年被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记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不良信用记录或测绘地理信息行业“黑名单”的;

5.在“多测合一”实施过程中因服务时效、服务态度等原因被项目业主或项目建设单位投诉2次以上,且经查确有过错的;

6.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不适合承揽“多测合一”业务的。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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