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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肩上扛 工作细化点滴中

2020年11月11日 11阅读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2014-12-30

——南城县纪委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

为构建“和谐、清廉、幸福”南城,今年以来,南城县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全面落实“三转”工作要求,强化动态监督,切实抓好作风建设、预防腐败、查办案件等工作,以新观念、新思路、新措施惩防并举,紧紧将“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聚焦纪检主业,落实“三转”要求 

该县纪委按照中央纪委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回归主业、突出主业,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转职能,聚焦主业。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党组分工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乡镇纪委书记要用70%的精力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在原有44个涉及到纪委监察的议事协调机构中,保留或继续参与的机构15个,取消或退出的机构有29个,同时,制定了内设机构调整方案。

转方式,突出主责。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通过加强网络建设、开展“四访送清风”活动、优化举报环境等措施,不断拓展信访渠道。加大办案力度,创新案件审理工作,提高办案质量。今年以来,县纪委受理信访举报68件次,立案93件,同比增长14.8%。大要案16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人,收缴违纪金额220万元。

转作风,抓好主力。通过党纪条规学习、开展业务讲坛、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不断提高干部素质。组织纪委干部到中纪委、省纪委参加培训,选派了10余名同志分别到省、市办案。从公、检、法、司等县直单位公开选调7名干部充实到纪工委。健全和完善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职责等12项制度。严格干部管理,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及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组织办案人员定期选取一些典型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深入剖析。

细化工作职责,强化动态监督 

县纪委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党的统一领导,把协助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第一职责。

制定了《南城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将工作细化为10个方面,97项内容,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及时研究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报请党委决策实施。在今年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上,签订下发党委主体责任书和纪委监督责任书,组织35名党政“一把手”就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在县电视台公开亮相,谈廉政、话责任、作承诺。

强化动态监督,采取经常性检查、突击性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将责任制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挂钩,形成落实责任制工作的考评激励机制。

每年年初,县纪委都会组织人员对去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列入对乡镇、部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影响满意度测评分值的,将相应扣减单位目标考核分值,按照责任制规定,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着力纠正“四风”,整治“为官不为” 

坚持把整治“四风”、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纪委的牵头抓总责任。

纠“四风”、树新风,深入开展“三公一奢”问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益冲突问题、干部“红包”问题、会所歪风问题等整治。严禁同城公款吃请、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严禁烟酒和土特产报账,今年9月起将公车油卡、跑资争项、招商引资、办公等费用列入了电子化监管;全县公务消费总额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7.2%。严格执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严禁公车私用私驾。今年,干部主动上交“红包”13.6万元,全县800余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签订不出入私人会所承诺书。

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强监督,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乱作为”的严肃惩治,“慢作为”的限期整改,以问责管理干部、教育干部、监督干部、规范干部的用权行为。今年,县纪委对县移民局党组书记徐贵根、龙湖镇副镇长胡梅芬等22名党员干部失职渎职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科级干部15人。

把元旦、春节、清明和“五一”等法定节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做到“节前教育提醒、节日明察暗访、节后公示反馈”,建立了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实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月报告、月督查、月通报制度。全年开展明察暗访50余次,查处县电影公司经理黄志方上班期间打牌赌博、县廖坊水库防护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叶亮国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新丰街镇党支部书记刘汉华为其母丧事大操大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辞退1人,通报批评14人,并对6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规范干部行为,打造“清廉南城” 

为有效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谋取个人私利,该县认真开展机关单位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活动以规范领导干部行为。今年6月份,该县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整治。对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牟取私利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县纪委会同财政、审计等单位组成六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县林业、移民、教育、农业、社会救助、社保六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查。截止12月份,共检查出违规资金2642.833万元,处理违纪人员10人,其中移送司法1人,党纪政纪处分9人(包含科级干部2人)。

县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120多个单位自查吃空饷的真实性进行了核实,共清查出吃空饷人员239人,已追缴“吃空饷”人员资金共计8.72万元。

万常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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