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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鹰潭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0年11月05日 11阅读 来源:鹰潭在线 2013/2/21

﹙2013年2月19日中国共产党鹰潭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鹰潭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2月19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8人,列席181人。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全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学习了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对于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

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谢一平同志代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为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新鹰潭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的工作报告。

市委书记陈兴超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钟志生、熊茂平、杜德春、潘赞海、宋迪维、郭清、戴春英、周世敏、杨金红等市领导出席了会议。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鹰各单位、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各专(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述职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全会认为,陈兴超同志的讲话,对2012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2013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坚定信念,严守纪律,牢牢筑起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要源头治理,惩防并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惩防体系建设;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的作风保障。陈兴超同志的讲话,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符合我市实际,对于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支持下,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多项特色、亮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全会提出,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思路是: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以“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抓手,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组织协调,狠抓工作落实,继续按照“打造亮点、彰显特色、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新鹰潭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是遵守维护党章。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赋予党员的各项责任及义务,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二是严明党的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坚决反对自由主义,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防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全面实施“主攻项目、决战‘三区’,凸现特色、实现跨越”发展战略和保障改善民生以及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三农”工作、城镇化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全面落实责任制,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探索实行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报告履行责任制职责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及成员奖励惩处、选拔任用挂钩。二是认真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重点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突出问题。定期对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三是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标准化建设。开展综合示范点建设和“星级评比”活动。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民事帮办点标准化建设。

第三,深化源头治理,推进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一是抓好顶层设计。围绕“深化、拓展、提高”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以强化教育为基础、以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全制度为重点的独具鹰潭特色的惩防体系。二是强化廉政教育。依托市廉政教育基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在领导干部中开展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以及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抓好网络舆情信息研判、处置、反馈和舆论引导工作。三是深化制度创新。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管,严厉打击工程挂靠及非法转包行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深入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四是构建监督网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深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抓好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建设,实现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医药等三项业务系统的电子监察。

第四,围绕纠风治乱,切实保障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中介组织、权力行使与防止利益冲突、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失地农民基本保障等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深化教育、涉农、金融机构、电信行业、物流领域等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坚决纠正不正之风。继续纠正和查处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公路“三乱”以及执法司法、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畅通的民意反映机制,科学的决策形成机制,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保障机制和严格的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

第五,强化作风建设,全面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一是坚持群众路线。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和完善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各项制度。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规定,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二是强化作风整治。加大对影响发展环境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打造优良的投资发展软环境。三是实行常态监督。开展日常性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场)党政正职,重点检查调查研究、文风会风、厉行节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六,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是明确办案原则。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严肃查处。凡是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动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不影响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成绩。二是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商业领域行贿受贿的案件。对损害党和国家利益、侵害百姓权益、影响发展环境,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三是健全办案机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基层办案工作标准,强化案件备案和质量考核。深入研究发案规律,剖析重大典型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第七,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打造“表率纪委”。市纪委常委会要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作表率,带头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观念,保持党性纯洁;带头讲政治、讲学习、讲团结、讲纪律。二是打造“阳光纪委”。建立纪委开放日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三是打造“活力纪委”。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加大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交流的力度。四是打造“魅力纪委”。加强理论体系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专业技能;加强教育培训,注重实践锻炼,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五是打造“自律纪委”。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严禁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严禁跑风漏气、泄露秘密,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团结协作、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新鹰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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