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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020年11月05日 10阅读 来源:鹰潭日报 2011/7/13

综合治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我市创新社会管理纪实之六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鹰潭目标,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坚持规定动作抓落实,薄弱环节抓突破,特色工作创亮点,不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大走访、大宣传,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走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社会管理创新路子。

立足提升水平、取得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市委、市政府始终秉承“稳定无小事、鹰潭的稳定是大事”的理念,牢固树立“守土有责”意识,在坚持逐级由党政主要领导签订综治责任状、开展责任人述职、建立综治政绩档案、实施责任查究等做法的基础上,按照“事权下放,重心下移,责任明晰”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及“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等原则,分别明确了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理综治稳定问题的责任,制定了问责办法。市委坚持每年对县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公开民主述职评议,将综治维稳履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并由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对各述职单位落实综治维稳工作情况进行逐个点评,作为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先进单位及其责任人予以表彰、嘉奖;对发生重大综治维稳问题的地方、单位及其责任人,坚决予以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我市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市、县综治委主任,充实同级一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名政协副主席为副主任,市、县直单位统一由党政“一把手”任综治领导小组组长。坚持经济工作用能人、综治工作用强人,在选任综治维稳战线干部时,坚决要求“三个过得硬”,即政治上过得硬、业务上过得硬、作风上过得硬。

立足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稳妥化解社会矛盾

我市坚持以推进廉租房、防洪堤、污水处理等民生工程为抓手,全面落实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全力推进“光明·微笑”工程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心工程,抓好源头预防工作,理顺群众情绪。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中,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切实搞好稳定风险评估,力求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减少矛盾的发生。

我市不断加强市长专线办、市长手机办工作,设立“局长(主任、院长)信箱”,完善民心通道、网上信访等渠道。开展机关干部“进千家门、访千家事、解千家难”活动,健全完善党政干部下访、接访、约访机制,了解民情、倾听民声、为民解忧。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 “大走访”活动,发放干警联系卡,公布片警联系电话,密切与居民的联系。这些举措既畅通了民意反映渠道,又妥善解决了群众诉求。

在农、林、水、土、矿和建设、教育、卫生、环保、劳动保障等矛盾多发、高发部门,我市建立了由行政主管机关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协调的“大调解”机制,运用多种手段综合调处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实行无缝对接,合力化解。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文件,推进司法协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协理员引导诉求、化解矛盾、法律服务等作用。

立足扫除盲区、弥补“空档”,解决社会管理滞后问题

为做旺城市人气,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村人口进城落户条件,落实外来人口与本地常住人口享受同等待遇政策措施。同时,注重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对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和留守、流浪儿童等特殊人群,不歧视、多服务,通过集中治疗、就业培训、结对帮扶、健康教育等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依托社会力量加强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交通管理、工商管理、税务管理、市场管理队伍在综治工作中的作用,有效整合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平安建设、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明确其职责任务和权利义务,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青年先锋队的作用。加强农村信访工作管理,以乡镇为单元,规范村、组干部和本乡镇在外工作干部及其直系亲属的信访行为,促使农村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当地。

加强村(居)民事务理事会的建设管理。我市在4000多个自然村(社区)中普遍成立了村(居)民事务理事会,在新农村示范点建立了综治理事会,注重选准选强理事长和理事,将综治维稳等各项工作纳入村民自治范畴,着力提升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实效。现在,理事会能够及时有效处理矛盾和问题,在促进乡风民风文明、邻里关系和谐过程中发挥了其独特的作用。

立足提升公众安全感、治安好转率,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我市以危害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犯罪为重点,坚持不断地开展严打专项斗争和专项行动。2010年,全市共立各类刑事案件4603起,同比下降11.4%;破获刑事案件2727起,受理治安案件3629起,查处3041起;可防性案件下降4.3%。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773名,其中刑事拘留1269人、逮捕877人、劳动教养85人。

不断加大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以“压事故、保畅通”为目标,深入开展“大宣传、大整顿、大建设、大管理”等活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四项指标全面大幅下降;以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社会工程为抓手,大打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整体战,保持了连续23年无特大火灾事故的记录;切实加强铁路护路联防,深入推进平安线段创建工作,确保了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安保综治作为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开展各类整治行动,全面落实校园安保措施,开展督促检查,建立隐患台账,实行整改销号,有效杜绝了严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案(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稳定。

立足夯实基础、长治久安,着力加强基层建设

不断健全基层综治网络,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强化保障服务措施,全市43个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建设按规定要求全部到位,综治办主任、专职副主任、综治专干配备到位。乡镇(街道)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建设得到巩固和加强,“五联”(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五统一”(统一受理群众诉求、统一分流处理事项、统一协调重大疑难问题的解决、统一监督办事效率、统一归档案卷资料)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坚持实行定单位、定领导、定人员、定要求和包社区、包路段、包门店、包创建的“四定四包”责任制,落实市、区直单位与街道、社区结对,开展和谐平安联建共创工作,每天由结对单位干部和街道、社区人员一道,加强对街面的巡防和对市民的劝导,及时预防和制止妨碍和谐平安建设的不良现象,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同时,广泛开展创建和谐平安单位、市场、村(居)、线段、家庭和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零上访社区活动,积小安为大安,并层层进行命名表彰,创建覆盖面不断扩大,创建水平不断提高。

为做实基层、稳定基层,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所有乡镇“7+3”工作实行由一名市级领导和一个市直部门进行定向挂点督导,挂点单位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为督导工作联络员,同时选派一名政治素质好、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科级干部,进驻乡镇具体落实督导工作任务。我市积极依托和借助这一机制,将综治维稳纳入督导乡镇“7+3”工作之中,落实市综治办一名县级干部和一名科级干部具体负责抓好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各地推动综治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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