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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六届七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0年11月05日 10阅读 来源:鹰潭日报 2011/2/22

中共鹰潭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1年2月21日中共鹰潭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鹰潭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1年2月21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9人,列席166人。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

全会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学习了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对于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

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谢一平同志代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惩防体系,为实现鹰潭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

市委书记杨宪萍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钟志生、杜德春、邵奇生、潘赞海、熊茂平、汪当时、徐琳琳、王家林、宋迪维、郭清、杨晓群、戴春英、张荣先、熊金文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全会认为,杨宪萍同志的讲话,对2010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2011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同时还就当前党员干部和职能部门存在风气不正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碰硬,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不仅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这样,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都要带头正风气,不怕得罪人。杨宪萍同志的讲话,贯彻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符合我市实际,对于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在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大一新”发展战略,按照“打造亮点、彰显特色、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不断创新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鹰潭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全会提出,2011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方针,积极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做到在继承中抓巩固、抓深入、抓提高,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进“四大一新”发展战略,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坚强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第一,健全完善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机制。一是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围绕中央、省、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项目推进年”、重大项目建设、三项基础性工作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建立健全政治纪律的保障制度。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有效维护党委和政府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特别是把解决民生问题的情况作为评估的重要内容。同时,注重干部廉洁与效能情况,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评价相结合,促进绩效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建立健全发展环境优化机制。一是完善行政许可并联审批制度。进一步精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开展听证;进一步完善“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模式,建立“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市、县、乡三级行政服务网络建设力度,全面推行“五公开”,完善“六项”便民利民制度。二是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充分运用好“数字鹰潭”大平台,建立集县处级干部电子廉政档案、行政效能、政府采购和土地及矿产资源招拍挂为一体的全市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实现市、县、乡政务网上公开、公共资源网上交易、资金网上运行、监督网上实施。三是完善投诉受理制度。建立健全效能投诉受理处理机制,完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切实维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围绕建党90周年这个主题,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为主题的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二是构建廉政文化品牌创建工作制度。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载体,发挥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的辐射带动功能,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实现由点向面、由外向内的延伸。三是建立反腐倡廉舆论导向引领制度。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反腐倡廉网站等主流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宣传中央、省、市政策、举措及活动,正面引领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

第四,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严禁领导干部个人拍板。二是健全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制度。通过理清岗位权限、排查岗位风险、规范业务流程、公开权力运行、推进风险防控、实行风险预警等措施,力争达到岗位风险最小化、廉政效能最大化、发展环境最优化。三是健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监管制度。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违规调整规划和容积率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严肃查办在土地矿产资源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及执法执纪中的案件。四是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作用。

第五,建立健全廉洁从政监督制约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工作情况的规定;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规定;全面推行党政负责人年初公开廉政承诺、年底公开述职述廉制度;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二是深入治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行为。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证券、支付凭证。三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继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审批庆典、研讨会、论坛。

第六,建立健全公共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一是完善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制度。完善项目招标投标的办法和程序,健全项目信息基本目录和规范标准;健全专家信息库和信用库网络,全面推行“黑名单”禁入制度;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投诉举报的处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修订完善市政府采购目录清单。二是全面推行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制度。积极探索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全面实行常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制度,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严明县、乡两级党委换届工作纪律。三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加强对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资产转让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四是全面推进财政资金阳光运行制度。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统一收付制度,推进“收支两条线”和“收支脱钩”、“公务卡”消费、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发放;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第七,建立健全纠风治乱长效机制。一是创新防范不正之风的监管机制。深化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以及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纪违规等方面问题的治理力度;抓好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开展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建立健全政风行风社会监督机制。重点推进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评议部门和行业风气等工作;规范政风行风热线;全面推行网上药品招标采购,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加强对处方管理办法、不良行为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遏制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三是建立农民权益的维护机制。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深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推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认真解决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四是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效管理制度。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村民“一事一议”、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等制度;完善财务审批制度,推行会审联签民评制度;全面推行乡、村主要领导廉政承诺、勤廉双述等制度,加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以深入推进“双创”工程为载体,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第八,建立健全从严治腐惩戒机制。一是明确案件查办的重点领域。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处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二是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建立和完善举报信息汇集和处理机制,规范信访举报件处理规程,健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长效机制。三是严格执行依纪依法办案制度。严肃办案纪律,严格“两规”办案措施使用,健全办案安全管理规定。四是建立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执纪执法机关职能优势,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和行业支持配合查办案件的制度;完善案件移送和通报制度。五是完善“一案两报告”制度。

全会强调,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履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紧紧围绕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这条主线,建立健全惩防体系项目化管理、制度化推进的工作落实机制,确保惩防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纪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做到清正廉洁、秉公执纪、恪尽职守,确保省纪委和市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不辱使命,勇当重任,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新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推进鹰潭“四大一新”发展战略,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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