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报道
“房子买了近十年了,上上下下跑了好几年,还是办不到房产证,这其中的烦躁、焦虑,你们根本无法理解!”怡香商住楼购房户李祥伟语气沉重地说。
“当初买这房子,就是为了方便孩子上学,但是有房无证,小孩不能按区域就学,还得交纳一定数额的费用。”金山弄商住楼购房户艾女士感触良多。
作为消费者,作为购房户,交清了房款,履行了购房合同,在规定的办证时限内拿到本应属于自己的房产证是合情合法的、理所当然的、天经地义的事。但是由于开发商,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原因,购房户却要承受不应有的牵连,承担着经济上、精神上的重压,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像李祥伟这样买房多年,由于各种原因办不到房产证的人,仅市区就超过一千户。
那么,房产证“难办”的症结在哪?市委、市政府如何对症下药呢?日前,记者走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购房户。
诊房产证“难产”之症,把房产证办理之“脉”
房产证办理之“脉”,就是房产证办理的相关流程和要求。我们知道,房产证是由政府的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归属的书面凭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而在现实生活中,房产证在小孩按区域就学、出租和出售、抵押贷款等方面都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起着关键性作用,与购房户经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应,因此,各职能部门对房产证的办理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
记者调查发现,新开发的楼盘需要验收的部门很多,涉及到建设、国土、消防、园林、环保、规划、房管等多个部门,如果其中一项不达标,综合验收就无法通过,规划部门不能发给正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然,开发商还必须按税收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缴清税款,否则就无法申请房产登记。可见,这一系列流程是一环紧扣一环的,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或者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脱落,势必影响开发商领取“大房产证”,那么按规定,购房户就无法办理“小房产证”。
那么,造成我市房产证“难办”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呢?
原因多种多样,开发商违规操作是主因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市房地产开发市场已初具规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市场正进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造成房地产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一些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房屋,无法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追根溯源,开发商违规操作是主要因素,具体表现在:
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借牌进行房屋销售;未取得竣工验收(包括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和项目综合验收)和注册登记;因资质吊销,营业执照注销无人开展竣工验收和注册登记;开发公司处于倒闭边缘,申报验收的法定手续难以齐全,导致无限期拖延竣工验收和注册登记;联合开发双方产生纠纷,致使不能办理竣工验收和注册登记;建安工程质量验收未通过或因开发商与建筑商经济纠纷,建筑商不肯移交相关手续;消防验收和供水供电验收手续不到位,市政配套未完成;规划报建法定手续不全,存在违规违章,拖欠规费等现象;有些开发建设单位为逃避税费,不向购房人出具发票;有些购房人因建设单位不存在,无法取得购房发票;有些建设单位改制后,法人代表发生变更,改制时未明确责任,拒绝向改制前项目的购房人出具发票;因开发公司已不存在,办理产权交易时,无原权利人盖章,等等。
以上导致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根本原因在于开发商,其中,市森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时代广场项目、江西天伦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天伦商住楼、南昌保昌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正大路商住小区、市怡香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怡香商住楼、市天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天强大厦、市富康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开发的富康商住楼、市华文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金山弄商住楼以及市华侨饭店的林西商住楼等八个楼盘存在问题较多,群众反映较大。
市委市政府下决心:特事特办、打破常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针对群众反映的房产证“难办”问题,市委、市政府给予高度重视,提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解决房产证“难办”的历史遗留问题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具体体现,作为检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市委书记杨宪萍明确指出,不管存在什么问题,首先要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体现政府权威,同时,要查究以权谋私和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去年11月,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潘赞海为组长的市清理整治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纪委案审室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的原则,对以上八个楼盘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梳理,并多次召开协调会,分析问题,布置工作,明确职责。我市清理整治房产市场历史问题的工作核心是,不因过去政府管理和开发商的问题而殃及购房人,损害购房人的合法利益,将开发商的问题与购房人产权登记分开处理,最大限度地解决购房人的办证问题。这一合民心、顺民意、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解开了历史遗留的“办证难”问题的“死结”,给购房人带来了希望。
为加大工作进度,强化工作力度,今年3月31日,市纪委成立了市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督导组,重点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八个房地产楼盘进行专项督导。督导组克服时间紧、人手少、问题复杂等困难,分成3个小组,加大督促力度,推进工作进度。为确保问题得到公正、及时解决,督导组对每一个楼盘都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建立了档案材料,针对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分别对待。同时,督导组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沟通,对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地税局等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查、督导。市政府多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开会,形成了怡香商住楼开发项目、天伦商住楼开发项目、天强大厦3个开发项目《会议纪要》,形成了正大路商住小区、富康商住楼、华侨饭店林西商住楼及金山弄商住楼的协调会《备忘录》,促使这些楼盘存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开通绿色通道,取得初步成效
市规划局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规划验收,其中,天强大厦项目、时代广场项目、天伦商住楼项目和怡香商住楼项目和市华侨饭店林西商住楼项目已通过竣工规划验收,不会影响房产证的核发,其余3个项目也正在按程序要求抓紧进行当中。
按照不损害购房人合法利益,将开发商的问题与购房人产权登记分开处理的工作原则,购房户只要交清了购房款,到地税部门开具了购房统一发票便可以顺利办理房产证,因此,地税部门在此次清理整治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中起着关键性作用。
市地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妥善处理好房地产税收历史遗留问题。该局要求各单位和责任科室密切协作,提高办事效率,耐心细致地做好纳税人和购房户的思想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好纳税人和购房户在税收缴纳、发票开具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强调,对工作拖拉、扯皮等行政不作为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市地税局发票管理所、市地税服务厅、月湖区地税局城西分局等履职尽责,主动服务,对可以通过税务部门开具发票后再由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确权发证的,地税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规定征收税款后开具发票。在市地税局发票管理所的协调下,月湖区地税局城西分局与办税服务厅协同努力,对历史遗留问题开具发票在技术上已不存在问题。5月21日下午,怡香商住楼全体购房户来到月湖区地税局,燃放爆竹,将一面“体贴民情,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地税局,感谢他们真情实意为民解忧。
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等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会议纪要》和《备忘录》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目前,时代广场项目存在的问题已全部解决,天伦商住楼、怡香商住楼、正大路商住小区已经开通了房产证办理绿色通道,只要按合同交清了购房款,均可办理房屋产权证。其中,天伦商住楼50户购房户中已有49户购房户已开具了税务发票,42户已办理了房产证;怡香商住楼88户购房户已有87户开具了税务发票,有39户已办理了房产证;正大路商住小区228户购房户中有209户办理了房产证。部分未开具税务发票的购房户因未交清购房款或与开发商因住房面积存在争议。金山弄商住区目前处于法院诉讼阶段,富康商住楼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已立案侦查,已取得进展,怡香商住楼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清算中,华侨饭店林西商住楼月湖区公安局已立案侦查。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下,在市领导的高位推动下,在督导组和各职能部门的努力下,困扰购房户“办证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久盼多年的房产证拿到手了,开发商该补交的税款和规费缴纳了,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都得到有效维护。同时,督导组对在调查中发现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失职问题正在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经对3名有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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