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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电动车乱象,该出手时要出手!

2020年11月13日 10阅读 来源:黄山晨刊 2016/7/5

电动三轮车主在违规拉客载客


    都说电动车整治难,很多人也都知情,而对于电动车治理,黄山市也挥出了好几记重拳,但力道似乎还不够治标又治本。近年来,电动车已经成为黄山市民出行的“主力军”,电动车无论从数量还是增速方面,都远远已超过机动车。尤其是伴随着以“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等名义出售的三轮、四轮电动车日益增多,交通违法现象突出、安全隐患凸显,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频发,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如何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黄山市电动车乱象?任重而道远。

电动车乱停乱闯乱秩序

目前,黄山市内以“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等名义出售的三轮、四轮电动车日益增多,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安全隐患显见,交通事故频发,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尤其是近三年来,中心城区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起数占总事故数的71.16%,死亡人数占44.3%,受伤人数占72.4%;一些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给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和善后赔偿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违规电动车上路行驶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记者在暗访中发现,尽管之前市交警、运管等部门,已经开展了一些整治活动,但依然会有一些电动三轮车违规载客。在我市的一些主要路段,尤其到了傍晚和清晨,人们出行的高峰期时间段,这些载客的车辆总是穿梭于大街小巷,成为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

据了解,这些载客的电动三轮车的收费相对于人力三轮车和出租车要便宜,由于其速度较快,有的市民缺乏交通安全意识,也愿意乘坐。市民刘勋(化名)是一名电动三轮车主,他购置的一辆电动三轮车的主要目的就是用来载客。据其透露,每天最少能通过违规载客获得几十元的收入,他也更愿意去一些偏远的路段。一个月下来,收入比较可观。

记者了解到,市民对于这种电动车违规载客现象,大都表示反对。市民程东风是一名机动车驾驶员,他说自己开车的时候,很容易在路面上看到一些违规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占用车道行驶,阻挡了视线,影响了正常驾驶。市民李宝是一名人力三轮车夫,虽然每天起早贪黑地载客,但是他的生意却不如一些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生意好,“我们人力三轮车尽管是合法经营,都有牌照,但是和电动三轮、四轮车比起来,劣势是速度慢,挡雨效果差。有时候,一些乘客宁愿选择速度快的违规车辆,而不愿乘坐我们的人力车。”他说,有时忙碌了一整天,还挣不到饭钱。李宝说:“希望能制止这些违规载客。”

据了解,我市现有252辆人力三轮车登记在册,至于违规的电动三轮车的数量远超过这个数字。“电动三轮,乃至四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很常见,多数都是因随意逆行、乱闯红灯、突然拐弯、争抢客源所致。”市交警支队一名民警说,机动三轮车原本是私人自用的,购买和操作相对简单,这些车辆不仅安全系数低,更因车主们未接受过正规的道路交通法律学习,闯红灯、在道路上横冲直撞、违规停车等现象层出不穷,他们的行为也为自己和乘客埋下了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赔付能力很低。有的车主发生事故后就弃车藏匿,以致事故发生后,伤者往往得不到相应赔偿。

代表委员话整治

近年来,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乱象也引起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承办的代表意见、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数量,每年占比逐渐增高。以政协第六届黄山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17号提案为例,在20多万人口的中心城区,电动车已近5万辆。就2015年上半年而言,仅市区交警部门按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达125起,其中与电动车相关的事故就高达90多起,占事故起数的59.2%,足见其已成为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必须出重拳加以整治。同样,政协第164号提案,人大第36号等多项意见和建议,均提出必须加强黄山市电动车的管理、规范道路行驶,指出三轮车在城市一些主要街道营运,影响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给城市的交通带来极大压力。并且,三轮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差,普遍存在无后视镜、无转向灯、制动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而且,三轮车的车身都是在一些手工作坊的修理厂改装的,车容车貌差,严重影响城市文明的形象。其次,该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低,交通文明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严重扰乱城市交通秩序,引发交通事故。三轮车从业人员在城市道路随意停车候客,有的甚至停在路中间或者两三辆车并排停放候客,使狭窄的道路更加拥堵,极易引发交通阻塞。已载客的三轮车为赶时间多拉快跑、超速行驶、见缝就钻;未载客的三轮车,驾驶员四处张望寻找候车者,驾驶注意力不集中,为抢客招手即停,争道抢行,突然猛拐,随意调头,让跟在其后的车辆防不胜防,行人、非机动车更是见三轮车怕而避之,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道路通行能力,引发交通事故。

对此,为确保中心城区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升黄山国际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以市交警支队为主力军的整治队伍,近年来已查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千余起,拆除非法装置近百台。在积极开展宣传,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的同时,不遗余力地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状况,深入推进各项交通违法特别是电动三轮、四轮车载人违法行为整治工作。2016年4月8日,市公安局局长王革还就此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电动车的整治工作,整理制定全市电动三轮、四轮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言献策,督促相关部门从生产、销售以及源头监管环节切实履行职责,杜绝非法生产的电动三轮车继续流入市场,控制总量减少存量。

我市多部门联合治“顽疾”

为了整治电动车交通乱象,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地道路通行环境,从7月份起,我市将在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持续两个月。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了更好地开展整治活动,市公安部门已经印发了1万份《致广大电动车车主及驾驶人的一份信》的宣传单,提醒市民在出行中,做到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出行,不违规、违法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主要内容包括:电动车车主及驾驶人要做到:一、二轮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应自觉遵守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逆向行驶;二、未取得有效驾驶资质的电动三、四轮车主按规定到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随车携带。在行驶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驾驶电动三轮车应取得轻便摩托车驾驶证(准驾车型:F),驾驶电动四轮车应取得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C1),并随车携带);三、不在机动车产品目录内无法注册登记的电动四轮车禁止上路行驶,在机动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四轮车所有人请及时到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四、不得私自改装加装影响安全的其它装置;五、电动三轮车不得载人、载货,不得超长、超宽、超高;六、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应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机动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四轮车应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做到:不闯红灯、不乱穿乱行、不逆向行驶、不违法停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其他规定。

本次整治行动,由我市多部门联动,还将从源头上,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进行监管。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开展电动车非法营运查处工作,配合开展集中路面整治行动。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将负责组织开展电动车销售源头监管工作,查处经营者在销售电动车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行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等。

目前,团市委已经安排多名志愿者在中心城区的几个重要路段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劝导活动,配合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同时,黄山市相关部门还就此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事关黄山的形象,事关群众安全出行的大局,全社会都应积极行动起来,维护好全体市民的共同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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