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黄山市贯彻落实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2019年9月24日至10月30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黄山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0年4月2日向黄山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督察整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坚决打赢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攻坚战。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和斗争精神,始终保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保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推进力度和良好势头,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为目标,以“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为抓手,全面落实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先行区,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
对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出反馈问题56个,形成《黄山市贯彻落实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逐项建立问题、任务、责任和标准“四项清单”,对标对表推进所有反馈问题逐个整改落实、逐项验收销号,确保改彻底、改到位、改出实效。
《整改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56个反馈问题整改,进驻督察期间交办的信访件、下沉督察交办问题和督察警示片反馈问题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95%以上,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2020年底全面完成《黄山市“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年)》各项指标任务,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稳定。
《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重点举措:一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推深做实“河长制”“林长制”改革,筑牢生态安全、绿色发展的制度屏障。二是全力以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餐饮油烟整治、燃煤锅炉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秸秆禁烧等工作。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重点抓好入河排污口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域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村污水处理等工作。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重点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项目建设、“清废行动”、化学物质风险管控、涉疫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等工作。三是不折不扣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化解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等老大难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推动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清楚、治彻底,巩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成效。四是齐心协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水平。纵深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切实解决“23+8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抓好新安江水环境治理,完善新安江流域水质监测网络,推进新安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加快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等项目建设。努力构建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严格落实黄山风景名胜区、太平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抓好非煤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切实守住非煤矿山生态安全底线。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扎实推进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深入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五是持之以恒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加快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努力推动流域生态补偿“新安江模式”向“中国模式”迈进升级。着力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以融杭接沪为重要契机,推动与杭州都市圈城市战略合作协议落地见效。大力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居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为确保督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整改方案》确定了5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坚持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加强调度督导。实施挂图作战,完善联络员制度,加强工作调度。对整改不力、进展滞后的进行催办、督办、警示、通报、约谈,督促加快进度。三是严格整改验收。严格执行整改验收销号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程序备案销号,验收不合格的重新交办整改,推进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移交的3个责任追究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客观严肃实施问责。加强对整改工作跟踪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五是强化宣传公开。建立市、县(区)两级宣传机制,加大督察整改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公开整改方案、整改进展、典型案例、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从严、从实、从快推进反馈问题整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再上新台阶,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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