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责主业 夯实发展之基
“以前,政府补钱给我,我都建不起房子,现在实行‘交钥匙’工程,为我们统一建新房,我也有了自己的两室一厅。”住进安置房后,锦江镇范家村65岁孤寡老人范引生高兴地说。在2015年余江县纪委对套取挪用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后,该县主动改革补助模式,整合资金集中兴建保障房,目前共投资1500余万元建成农村保障房417套,全部免费提供给农村住房困难群众。
党的十八大以来,余江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群众身边“微腐败”,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推动政治生态不断好转,为改革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仅2017年1至8月份就立案77件78人,结案70件7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73人;在信访件数量与去年同比下降的情况下,立案数同比增长30.5%。
巡察监督 拨亮校正“探照灯”
2014年10月份,正在余江县卫生系统巡察的县委第二巡察组发现,一些村医利用村民门诊补助直接打到村医个人账户这个制度缺陷,侵占村民利益。为此,该县纪委立即责成卫生部门改革原来补助资金打入乡村医生账户为打入具体看病群众“一卡通”的做法。这是余江县通过巡察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一个缩影。
2014年年初,余江县借鉴中央和省委巡视经验,在全省县一级率先探索开展巡察工作,每年有针对性地安排3—4轮巡察,通过适时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或巡察回头看,发现更多问题,健全各项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开展巡察以来,该县共对33个单位开展九轮常规巡察和三轮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60个,立案3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人(“一把手”4人),诫勉谈话18人,组织处理5人。
今年,该县又探索开展两级巡察,进一步延长监督触角,发现深层问题。3月份,该县开展了以杨溪乡党委为主体,新危村、塘井村、墩上村等3个党支部为被巡察对象的“微巡察”,共发现套取涉农惠农资金、村组财务管理混乱等各类问题线索12条,对2名村干部进行立案审查,上缴违规资金10万元,将部分村小组未入账的12.34万元纳入该乡“三资”监管平台。
严格执纪 整治基层“微腐败”
2015年7月26日,潢溪镇塔洲村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将村部及村卫计室建设工程发包给塔洲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承包。陈某某没有反对,而是很快签订了承包合同。2016年9月,陈某某因违规插手工程建设,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是余江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对群众身边“微腐败”零容忍的典型案例。
在执纪监督中,余江县纪委注重分析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存在的原因,做到对症下药、直达病灶,对一些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责成职能部门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健全机制,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再进行严肃查处和问责。同时,适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小官、小案、小事,维护群众切身利益。2015年5月份,该县纪委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在基层”专项行动,集中查处干部作风、涉农资金领域腐败、“三资”管理混乱等问题,共立案33件3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人,仅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就查处32人,形成了强大震慑。
在作风建设上,余江县纪委坚持“每周一暗访、每季一通报、半年一测评”制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8人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人。其中,严肃查处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9名民警职工违规收受“红包”问题,全部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从严问责 倒逼落实“两个责任”
2017年1月份,余江县纪委针对中童中心小学九都村小教师童某某“吃空饷”问题,责成教育部门进行整改。接到问题反馈后,该县教体局党委立即对童某某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并主动举一反三,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自查自纠,目前共立案7人,问责1人。在全面从严治党大环境的影响下,近年来,该县各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管党治党更加得力。
真问责才能保证责任刚性落实。余江县纪委建立健全了明责、述责、评责、督责、追责“五位一体”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督促全县各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并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014年以来,该县先后出台《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处理办法》、《关于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通报和媒体曝光“四风”等问题的处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2016年,针对央视曝光的余江县辖区信江非法采砂问题,对该县水利局原局长、水利局原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等12名干部进行问责,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此外,该县还建立民主测评机制,每年两次组织部分企业家、“两代表一委员”、特邀监督员等对全县各地各单位党风政风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在全县通报,对排名靠后的三个单位“一把手”,要求在余江电视台公开作出承诺,限时整改,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抓早抓小 管住管好“森林”
“你是一名党委副书记,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在作风建设上要带好头……。”这是画桥镇原党委书记汪华明在该镇党委班子会上对该镇党委副书记朱某某说的话。原来,汪华明叫朱某某去处理一起群体性纠纷,身为分管领导的朱某某借口有事,不作为慢作为,被镇党委书记严肃批评。
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余江县纪委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要求全县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2015年7月,被选为全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先行先试试点县之后,余江县将党纪党规作为“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校课程,作为科级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的必学内容。
同时,该县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13个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态化运用约谈提醒、检查检讨、通报、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2016年10月份,余江县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县各党委(党组)共运用第一种形态1865人次。
树木好,森林才好,生态才好。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余江县纪委坚持把正风反腐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纠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提升群众满意度,夯实基层堡垒,有力地助推了各项改革发展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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