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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重点工作执行情况]鹰潭市畅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11月11日 10阅读 来源:鹰潭市人民政府 2019/6/15

按照贵委《关于报送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推进情况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18〕115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改革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33号)文件要求,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市已经着手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将省政府对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工作的有关目标要求充分融入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开展了一系列改革尝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将改革工作作为推进项目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亲自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为了学习借鉴发达城市先行先试成功经验,加快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福庆于今年9月率队赴浙江宁波、温州等地,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学习,深入考察学习了宁波、温州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公共设施接入服务、首次不动产登记、小型企业投资项目快速审批流程、“标准地”出让工业项目审批制度、招标投标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详细地了解了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口办理”的全流程。

(二)制定实施意见。由市发改委牵头起草制定了《鹰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目前实施意见稿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1.明确改革内容目标。纳入改革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包括我市范围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和由国家、省级部门审批的重大工程及其它特殊工程,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79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

2.把握改革重点任务。一是改革审批体制机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高位推进改革工作;组建市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市级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管理工作;整合各审批部门内部职能,各审批职能部门将单位内部审批事项、权限、人员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二是改革重点环节,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及其他平行办理事项;三是推行区域评价服务,在各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推行由各区(市)政府、管委会牵头组织区域评价和前置服务,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不再单独组织评估;四是建立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结合区域评价事项,制定区域内土地出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规划利用指标、能耗标准和环保标准等相关控制性指标作为准入条件,公开具体地块出让。企业取得土地后,按照土地建设条件要求签订土地使用承诺书及项目管理协议,自主选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后开工建设;五是建立健全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域一体化平台,建立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管理系统,实施建设项目统一网上并联审批,并与“多规合一”、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形成无缝对接;六是推行审批代办机制,实现“最多跑一次”,在市本级、各区(市)行政服务中心下设专门代办机构,逐步建立以各级代办队伍配备专职人员为基础,挂职干部为主体的代办队伍,实行一对一“店小二”式代办服务,为企业提供全过程无偿专业化政府代办服务。

3.突出改革关键环节。一是精简一批审批事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取消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审查环节,建设许可阶段取消对中小型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核,在施工许可阶段取消建筑节能审查、施工合同备案、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等一批事项;二是合并一批审批事项,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合并规划选址意见和用地预审,合并可研报告、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事项,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人防质量监督与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合并办理燃气、道路、环境卫生、排水污水等专项验收与工程竣工验收;三是制定一批豁免清单,建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强制工程监理、消防设计专项等几个豁免清单,清单内项目可免于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四是提供一批便捷服务,推行项目审批技术指导服务,实行审批容缺受理、标准化录入管理、告知承诺制等方式。

4.细化改革各项工作。为了稳步推进我市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我市还就改革工作具体任务进行了“1+N”政策文件制定责任分解,其中“1”就是《鹰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N”包括下一步即将起草制定的20个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其中包括了联合图审、联合测绘、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4个实施办法,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4个工作操作细则,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强制工程监理、消防设计专项审查等4个豁免清单,以及联审联批会商机制、容缺受理实施办法、全过程监管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上述配套文件的相继出台后,将进一步确保我市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三)进行改革尝试。我市已正式出台了《鹰潭市工程建设投资项目“三书合一”实施方案》,明确在我市审批权限范围内非高能耗行业、非重大涉稳项目,在向发改委报送立项文件时,将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三书合一”,形成一个统一综合的咨询报告,一同编制、一并报送,发改委一同受理、一并批复。该文件是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一项具体内容,下发之后将有效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提高项目审批时效,进一步推动项目建设工作保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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