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的栉风沐雨,承载着60年的林业辉煌。建国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多来,鹰潭林业工作以科学发展为指导,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国土绿化事业有了长足进步,林业产业迅猛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到2008年,全市林业面积299.8万亩,占国土面积的56.7%,森林覆盖率达55.1%;活立木蓄积量675万立方米,毛竹蓄积5228万根。全市区划生态公益林面积143万亩,其中国家生态公益林面积65.48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63.55万亩、县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3.97万亩。全市共批准成立国家森林公园1家、省级森林公园3家、省级自然保护区1家。林业逐步走上了森林面积与蓄积“双增长”的轨道,林业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的原木原竹销售走向现代的加工增值方式,由单一的第一产业走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全市林业产值已逾18.5亿元(山地产值)。每年争取到的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退耕还林、长防林工程建设资金约2187万元,农民从中直接受益,人均年增收达35元以上。
——绿化事业蓬勃发展。60年来,鹰潭市始终把生态建设放在首位,把森林资源培育作为林业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来抓,林业发展大致经历了“消灭宜林荒山”、“在山上再造一个鹰潭”和“跨世纪绿色工程”三个阶段,先后组织实施了国债长防林、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农林小型公益林等四大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保存面积超过12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4500万株。1994年鹰潭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基本消灭宜林荒山的奋斗目标,在1990—1994年全省造林绿化目标考核中,鹰潭市三次名列全省第一,在1995年造林绿化目标综合考评中名列全省第二。1997年余江县平原绿化达到国家标准,2000年国家林业局批准鹰潭市建立上清国家级森林公园,2004年度荣获全省绿化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荣获全国绿化先进集体,2006年荣获全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目标综合考评总分第二,受省政府通报表扬。2004年——2008年连续四年荣获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目标管理考核二等奖。绿色带来的发展也有效地改善了鹰潭市的生态环境,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资源持续增长。在大力植树造林、培育资源的同时,鹰潭市切实加强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做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巩固了造林绿化成果,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目前,全市森林面积287.6万亩,活立木蓄积675万立方米,平均每年净增森林6万亩,净增蓄积量8万立方米,毛竹面积36.2万亩,毛竹立竹5228万株,列全省第四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5.1%,列全省第七。
——产业日益壮大。全市建立了以杉木为主的速生丰产商品林基地11万亩、毛竹丰产林基地15万亩、名特优经济林基地17.8万亩;初步形成了竹业、木雕、茶叶、苗木花卉、葛业、生态旅游、森林蔬菜等七大支柱产业;涌现了葛仙茗、蓝天、阳光、大忙人、龙虎山山珍等一大批技术和实力较强的林业经营加工企业;年产值500万元以上木竹加工企业6家,包括木材防腐厂、余江雕刻厂、东源木业、竹辉竹地板厂、金山佛坛雕刻厂、青山竹制品厂;精心打造了以上清国家级森林公园为龙头的森林旅游产业圈。2008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7.5亿元,比上年增长20%,增幅居全省前列。
——林场改革率先启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为顺应我国林业由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鹰潭市努力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按照保护森林资源、搞活经营机制、做富林业职工的原则,按照“乡场分设,两权分离,一场多制,一主多副,多业并举,减员增效,场工双赢”的思路,在全省率先对国有林场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及用工制度进行了改革试点,并着力在经营机制上探索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国有林场呈现出森林资源和经济效益双增长的良好发展态势。
——非公有制林业迅猛发展。近年来,鹰潭市在资金投入、税费征收、采伐计划、技术服务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鼓励和扶持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创造宽松、平等竞争的大环境。目前,全市从事非公有制林业开发户数达2200户,经营面积约55万亩,投入资金2000万元以上,其中500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有7家。
——林业改革顺利进行。建国60年鹰潭市主要经历了两次重大的林业改革,即1981年的林业“三定”和2005年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特别是2005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改革力度大,被认为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项重大突破”。
60年弹指一挥间。回顾过去,备感欣慰;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我们深信,60年后的鹰潭林业将更加辉煌,60年后的鹰城大地将更加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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