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是一个山水美丽之城,特殊的地理位置造就了鹰潭这个交通之城,鹰潭交警也肩负着更为艰巨的交通安全任务。基层交警事故处理中队是专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职能部门,其作用是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由于鹰潭交警直属大队三中队出警快、处理事故好、事故档案规范,多年来被评为优秀基层单位。
政治建警 提高素质
为建立一支政治思想好、本领过硬的队伍,三中队狠抓队伍建设,把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融合到贯彻落实党的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上,融合到学以致用、解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具体问题上,在学习中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鉴别性。中队领导严于律己,当好排头兵,打好“自身牌”,坚持“五带头”,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带头遵守规章制度、带头上路执勤、带头依法办案、带头为群众排忧解难。
中队制定了《中队勤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形成了规范性、程序性、监督性、警戒性、激励性的完整体系,在时间、空间以及内容上对民警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和制约。到目前为止,中队民警无一人违反公安部的“五条禁令”、省公安厅的“三个禁止”及其他政纪法则、组织纪律。坚持每周一晚学习制度,用先进的理论和文化武装民警的头脑,同时鼓励民警参加各种函授学习和自学考试,使民警的文化功底更加扎实。
侦破逃逸 迅速准确
2008年,三中队侦破了多起汽车司机肇事逃逸案件。在侦破逃逸案件中,不论大案小案,民警们都认真履责,积极侦破,决不放过,为人民伸张正义。
2008年8月24日19时15分,三中队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在月湖区鹰东连接线梅园大桥南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老人被车撞伤,肇事车辆逃离现场。值班民警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向领导汇报,并迅速通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市区各派出所设卡口拦截可疑车辆。到达现场后伤者胡某已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现场除一块已碎成三片的反光镜和一摊血迹外,无其它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案发后胡某因抢救无效于25日凌晨4时30分死亡。案情重大,25日清晨6时,直属大队三中队立即成立“8·24”重大交通事故专案组,展开调查。民警带着事故现场唯一遗留物反光镜走访市区各汽车修理厂,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此反光镜属桑塔纳3000型小轿车。经过细致的排查和研究,一辆车牌号为浙AL5C91的桑塔纳3000型黑色小轿车存在重大嫌疑。办案民警立即通过公安信息网查询车主身份,并通过监控录像确认车主张某于25日零时41分绕道从鹰西上高速驶离鹰潭。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车主供认自己所犯的罪行。经过缜密侦察,仅靠事故现场遗留的车辆反光镜,三中队成功破获这起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
调处事故 公平公正
2008年,事故处理中队调解处理各种交通事故赔偿纠纷140多起。目前在三中队协调处理的交通事故纠纷中,没有一起因调处不公正被举报和起诉的。
2008年9月8日晚8时许,汽车站进市区路段发生一起豪华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并引发斗殴。三中队队长应国华带领民警赶到现场。经了解,事故发生后,双方没有大碍,但是协商赔偿金额时出现纠纷,导致群殴。应国华首先拨打120急救车,把双方当事人送到医院,并耐心劝导双方家属及朋友,缓解过激情绪。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说服劝解,双方取得了谅解,并达成了和解协议。
爱岗敬业 乐于奉献
事故中队的所有民警每天接待调处交通事故不同类型的人群达20多人,各种不同的声音、不同的意见,他们都能静心倾听,沉着应对,有理有节地处理每一起交通事故,使事故当事人双方都能理解并支持调解和处理。由于工作繁忙和工作的特殊性,饭不能正常吃、觉不能正常睡已经是家常便饭,但三中队全体民警的爱岗敬业和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廉洁自律,深受广大群众和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好评和赞扬。
汗水浇灌花更艳。为了鹰潭这个“好口子”的道路平安、有序、畅通,交警直属大队三中队甘当经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铺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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