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信心 回归社会
——余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三项工作”齐头并进
为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实现“部门联手、上下联动”,推进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余江县借鉴省政法委在赣州市试点成功经验与做法,结合实际情况,于2012年7月30日成立了余江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中心主任由县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工作人员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抽调一名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警组成。中心成立后,建立了规范的工作机制。一是统一接收机制。无论是法院新判决、裁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还是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构押送来的社区矫正人员,均由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统一接收。二是统一建档机制。所有社区矫正人员统一由监管中心登记、建档,做到一人一档,集中管理。三是统一分派机制。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户籍和居住情况,从有利于监管改造出发,统一分派落实到相应乡镇(街道)司法所,并会同司法所按一人一个帮教组的要求,建立由邻里、亲友、村组干部和社会志愿者组成的帮教小组,每个小组不得少于3人,并落实责任。四是统一巡查机制。每10天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是统一奖惩机制。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表现和乡镇(街道)司法所意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统一办理实施社区矫正人员的奖惩。六是统一宣告机制。由社区矫正监管中心或责成乡镇(街道)司法所,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村(居)依法宣告实施社区矫正,到期依法宣告解除社区矫正。
6月下旬,省司法厅和省移动公司共同构建了社区矫正执法监管统一平台,这意味着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多媒体时代,走在了信息化办公的前端。在前期准备工作结束后,7月13日,余江县司法局积极配合江西移动余江分公司完善平台建设。经过半个多月的构架,在余江县司法局和江西省移动公司余江分公司共同努力下,全县12个乡(镇、场)社区矫正执法监管统一平台在8月2日全线开通。为高效、便捷管理使用社区矫正执法监管统一平台,该局及时组织了各司法所长进行业务培训,较好地解决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社区矫正执法监管统一平台的开通,标志着余江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档案信息、定位跟踪、日常管理全部实现由纸质办公转为网络操作,这是历史性的突破,为实现“和谐余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完善矫正措施,提高矫正质量,余江县司法局先后在11个乡镇成立了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务基地。依托基地对矫正人员加强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利用矫正教育的社会资源,丰富矫正教育内容,提高教育成效,也进一步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性化管理,使矫正人员更乐于接受。该局坚持从基础抓起,逐步摸索出爱心引导、心理引导、社会引导的矫正模式,并全力拓展载体,积极在社区矫正载体形式上求得突破,注重寓教于劳,劳教结合,将组织矫正人员参加公益服务活动作为促进其回归社会、强化矫正效果的有效途径。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服务中,重建自尊,培养自立、自信情感,认真接受教育改造,增强了服刑和悔罪意识,在服务中体验生活点滴,净化心灵,感恩社会,珍惜现在的幸福安定生活,认真改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为实现余江社会的持续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余江县社区矫正三项工作的实践和探索,为社区矫正人员接受改造、融入社会创造了机会,通过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服务、开展集中教育、接受技能培训,为他们搭建了一个增强社会责任感,实现自我改造,重塑信心,回归社会的良好平台。采访中,余江县司法局副局长罗荣瑞说,该局将以此为起点,积极为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出一条好路子,努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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