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坚持科学发展观,要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创新,用科学的思路分析问题,用正确的方法解决问题,以破解稽征工作的难题,推动稽征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下面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做好鹰潭公路规费征收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费源流失现象严重。一是部分车辆在车管部门入户后不到稽征部门办理养路费入户手续,无法追缴,也无法从漏征方面进行统计。二是各省养路费征收标准不一,导致部分车辆特别是大吨位车辆到征费标准偏低的省份入户缴费。同时,有些地区以发展经济为由刻意降低收费标准,以达到吸引外地车落籍的目的。这种无序竞争导致了运输市场秩序混乱和不同省份车主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三是部分车辆以高速公路为庇护,长期人为的逃费。四是有的车辆挂靠军队,个别大吨位车辆宁愿交点管理费给军队,变地方车辆为“军车”,以逃避正常缴纳的公路规费,致使费源大量流失。
2.规费征收难度加大。一是养路费缴费入户须凭身份证及联系电话,有些车主的居住地址及电话号码经常变更,以致稽征部门无法与车主联系,上门及邮寄法律文书进行追缴效率不高,效果不明显。二是在稽查过程中,很多车主与稽查人员打“游击战”,甚至借口“工业园区”施工,偷逃公路规费;贵溪、余江、月湖公交车以兄弟地市公交车不缴费为由,拒绝履行缴费义务,而地方政府以维护稳定为由,不允许稽征所查扣车辆,造成公路规费流失。三是个别县(市、区)存在地方交通部门越权抢征1吨以上农用运输车养路费的现象。
3.经费保障有待加强。稽征部门人均经费有限,除了支付工资,全年的“六险一金”和各种奖励,所剩无几。地方各级政府开展新农村建设、扶贫等专项活动,也需要在人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因此,经费不足既影响地方关系协调,也影响稽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主要原因
1.公路规费征收立法滞后。目前,我们执行的法律依据是国家四部委(91)交工字714号文件及省政府42号令。自1997年7月3日《公路法》出台以来,税费改革提到议事日程,导致养路费征收缺乏权威性,征收手段跟不上形势发展,征收工作陷入被动。
2.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支持力度不够。由于我省公路规费实行省、市两级分成,而县(市、区)政府没有看得见的实惠,造成有些地方政府领导对公路规费认识不够,存在重公路建设,轻规费征收现象,对公路规费征收关心不多,有的领导甚至以“保护投资者搞开发”为由,对进入“工业园区”稽查加以阻止,或划出一定区域不准稽征人员入内稽查。职能部门如交警、法院等为了部门利益,即使理解也要有偿协助,这给经济上本已捉襟见肘的稽征部门加重了经济负担。
3.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费的征收。一是车辆税费项目多,燃料价格上涨,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造成车主有意无意地拖欠、逃漏规费。二是运输市场无序竞争。养路费征收标准较低的外省市运输企业、本地“三无车”参与当地市场运输并竞相压低运输价格,破坏了运输市场公平竞争的正常秩序。三是相关部门管理不当,以罚代管,使正常缴费车主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也影响规费征收。
三、基本方法与对策
面对鹰潭公路规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认为,只有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内强素质,强化管理,外树形象,提升服务,才能使公路规费征收工作真正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具体操作方法与对策:
第一,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导向和监督作用。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墙报、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公路规费政策法规。让车户充分了解政策,了解稽征部门的服务项目,提高规费征收的透明度,让车主明白缴费、放心缴费。二是通过举办服务咨询活动、公路规费征收工作法规、事例比赛,利用媒体表扬一批连续几年依法缴费的大户,曝光一批故意拖欠养路费车主等形式,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发挥媒体对稽征事务的监督功能,营造良好的征费环境,使全社会支持公路规费的征收工作,促进公路事业发展。
第二,强化内部管理,切实提高稽征的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一是发挥网络优势。交通规费全省联网后,对省内在籍车辆动态管理效率大大提高,我们应充分利用和发挥这一优势,逐步完善程序,加强各地市之间的联络,互相协助,以共同堵漏,提高征费效率。二是强化稽查手段。配备先进的稽查车辆、笔记本电脑和摄像器材等设备,有利于对欠费或报停偷驶车辆实施有效稽查,避免逢车必查的扰民现象发生。对一些无牌证及无法扣留车辆的查扣,通过拍摄违章现场取证,既可保留证据,又可对违章车主起到威慑作用,有利于堵塞规费漏洞,增加征费收入。三是组织交叉检查。省局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各地、市(县、区)巡回交叉检查。既检查各基层单位内务管理和文明服务等情况,又可到各下级辖区的国、省道公路上,通过联网抽查车辆缴费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单凭稽征机构在册的车辆缴费及漏征报表情况无法做到绝对的客观公正,有相当部分车辆在交警车管所入户后,从未到稽征部门登记缴费)。四是抽调各稽征所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有针对性地打击一些长期逃漏、抗缴规费报停偷驶的“钉子户”,达到处罚少数、教育多数的目的。五是创新征收手段、改进工作方式,突出人性化管理。要打破常规,创新思路,更新观念,在管理创新上做文章,加强协调,变管理为服务,主动上门沟通,争取主动权,进一步取得企业和车主的理解和支持。
第三,努力发挥职能,切实增强与地方经济的融合性和互惠性。一是立足地方经济,大力发展物流产业。在当前费源增长缓慢、任务缺口较大的情况下,要完成征收目标,促进发展,就必须立足地方经济,结合鹰潭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大一新”(大铜产业、大物流业、大旅游业、大框架城市、新农村建设)发展战略的思路,大力发展物流产业。做大做强物流产业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稽征工作的长期发展和稳定费源,从而实现互惠双赢。二是立足长远发展,把积极拓展费源作为促进发展的突破口。积极宣传省局赋予鹰潭分局的优惠征收政策,主动为全市各引车单位提供缴费业务服务,以吸引更多的社会零散车辆到鹰潭落户,从而增加费源、促进发展。要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走出去引进费源。实行引进费源任务与职工个人风险金兑现挂钩,奖优罚劣,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引进费源的任务,壮大费源总量,有效促进稽征工作的长期稳定发展。
第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稽征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稽征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稽征部门是面向社会和群众的窗口单位,稽征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稽征部门的形象,要把依法征费、文明服务作为稽征部门头等大事来抓。要全面提高稽征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稽征人员学习规费征收政策和业务,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把提高服务水平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二是以人为本,为车主提供更加优质满意的服务。要为车主提供政策宣传和帮助,多方了解车主要求,对车主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要及时解决和落实,同时,积极优化服务措施,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文明执法标兵”评比活动,进一步改善征缴关系,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注重稽征人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再教育,大力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教育、树立良好形象”活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发扬稽征人勤奋工作、埋头苦干、艰苦创业、顾全大局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用实际行动为共创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五,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同职能部门的交流和合作。一是加强同地方政府的沟通和交流。经常向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请示、汇报,使之对公路建设和养路费征收工作有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和关注,了解养路费征收工作与公路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更好地给予稽征工作指导和支持。二是加强同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协调,实行涉运部门联合办公,实现车辆信息共享。如车管部门将每月入户的车辆情况通报给稽征部门,并在车辆年检和办理异动手续时检查养路费缴纳情况;规定法院在受理拖欠养路费起诉案中,以结案个数来收取起诉费等,切实维护和支持养路费征收。三是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公路规费实行省、市两级分成以来,稽征部门征收公路规费的48%直接用于地方交通建设,为实现公路规费征收的快速增长,地方政府向稽征部门下达一定的征收目标任务,实行完成目标任务予以固定奖励,超收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重奖。这样既为地方公路建设筹资更多的建设资金,又调动稽征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缓解稽征部门办公经费紧张的局面,形成地方政府重视、部门参与和社会各界支持的良好工作环境。
我相信,在省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只要我们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扎实工作,锐意创新,就一定能够攻坚破难,不断解决前进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实现鹰潭稽征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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