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民政局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民政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整改落实方案》(鹰民群办字[2014]15号),结合前阶段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现就局党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准、狠、韧”的要求,针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不断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鹰潭作出应有贡献。
二、专项整治的问题清单和任务分工
针对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梳理出的“四风”突出问题,主要开展6个方面专项治理。每项具体任务均由局领导牵头,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实施,列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
1、开展文山会海和考核、检查活动专项清理
牵头领导:黄正清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2、开展落实民政民生政策缩水走样和克扣群众财物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领导:黄正清、查列妮、杨寿瑶、邵云
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局、救灾救济科、社会福利科、优抚科、安置科、市老龄办、市扶贫移民办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3、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领导:王松泉
责任单位:监察室 、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中旬
4、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排查
牵头领导:查列妮
责任单位:办公室、优抚科、安置科
完成时限:2014年9月中旬
5、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徐振火
责任单位:基层政权科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6、开展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问题的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徐振火
责任单位:基层政权科
完成时限:2014年9月中旬
三、方法步骤
为保持工作延续性,专项治理工作从今年8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基本结束。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1、再动员再部署阶段(8月下旬)。制定并下发《局党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召开全局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推进会,对专项治理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2、重点督查阶段(9月中旬)。局活动办对局党组明确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治理不力的责任单位,由局活动办约谈具体负责同志,督促改进。
3、“回头看”阶段(9月下旬)。局活动办组织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对专项治理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求“补课”、“返工”。
4、总结阶段(9月底)。召开局党组整改落实专题会议,对专项治理等工作进行总结,研究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性规定。采取适当方式就局党组专项治理等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由局党组统一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永江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归口认领,发挥牵头作用,以高的标准、实的举措、严的纪律落实整改治理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把责任扛在肩上,切实抓好落实,局活动办督导组要加强督促,跟踪问效。
2、完善治理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在牵头局领导带领和指导下,及时对专项治理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治理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每个专项治理任务要做到“四有”:有专门方案、有推进措施、有具体负责人、有监督问责。
3、及时调度推进。局活动办要加强统筹、及时调度、协调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准、狠、韧”的要求,抓好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对已经完成的专项治理,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尚未完成的要加大推进力度。专项治理工作完成的,各责任单位要在第一时间报完成情况汇报。
4、强化群众监督。坚持开门整治,治理方案向群众公布,治理过程请群众参与,治理措施让群众监督,治理效果由群众评判,做到方案透明、承诺透明、过程透明、结果透明。对专项治理等工作成效,适时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真正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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